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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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一八”事变与币原外交


二、“九一八”事变与币原外交

本节主要探讨“九一八”事变与币原外交的关系。所谓币原外交,首先可以认为是反映币原外相个人外交思想的行为,但是由于在“九一八”事变中,他执行的是若内阁的对外政策,所以也可以认为币原外交是包含着币原外相个人外交思想的若内阁的外交。

外交与军事,就像盾的两面和车的两个轮一样,是一个国家推行对外政策的两种手段。在战前、战时、战后,日本是如何调整这两种手段,使它们相辅相成,以实现战争目的的,是日本外交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中国的日本外交史研究几乎都强调军事与外交的一致性,很少承认两者的矛盾和对立。本书认为,“九一八”事变与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有所不同,它是以特殊形式爆发的战争。例如,这次战争不像太平洋战争那样,是在开战前通过四相、五相会议乃至御前会议,对外交、军事、财政等各方面进行充分的调整,并决定了一致的政策、路线之后发动的,而“九一八”事变则是在陆军中央部分将校的怂恿下,由关东军掌握主动权而挑起的战争。因此,从战争爆发开始,关东军、陆军中央、外务省之间便产生了分歧和矛盾,这是以往战争中从未出现过的特异现象,也是华盛顿会议以来日本对外政策中二重外交的一种表现。但是,在“九一八”事变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分歧和矛盾逐渐趋向统一,并最终在建立傀儡政权问题上,完全达成一致。

本节拟将币原外交与日本关东军和陆军中央在“九一八”事变前后从分歧到统一的过程,划分为四个时期,以分析币原外交在“九一八”事变中所起的作用,并阐述最终又与军方统一的币原外交的本质。

1.事变爆发后的对策

外务省具有双重性:对内,是与其他各省并列的一个省;对外,则是代表日本政府的一个机构。所以其在“九一八”事变中起着对内和对外的双重作用。

具体而言,在事变初期,外务省对内牵制了关东军试图一举占领“满蒙”的军事计划。

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对突然爆发的事变是这样处理的。林“从事变突然爆发开始,便随时向东京报告事态的发展……以求防止事态的扩大”[1]。林在事变爆发的第二天给币原外相发了30多封电报,还报告了9月14日抚顺守备队长们袭击奉天机场的计划,他“认为这次的事件完全是军部有计划的行动”[2]

同时,林对关东军参谋板垣说,“此时最为重要的是尽量不将事件扩大,应通过外交机构处理事件”,并向币原外相建议,“希望政府也采取紧急制止军事行动的适当措施”。[3]

但是,关东军迅速占领了奉天、新民屯、营口、海城、凤凰城、洮南、郑家屯等地,并于21日占领了吉林,妄图一举占领整个中国东北,使之变为日本的殖民地。

19日,内阁就此事召开会议。若首相在会上说:“这次事变果真是中国士兵破坏铁路,并攻击防守铁路的士兵引起的吗?真的是正当防卫吗?如果不是,而是日本军队的阴谋行动,我国将如何面对世界?我非常遗憾发生这样不幸的事。”[4]币原外相朗读了从林总领事那里得到的各种情报,“这些情报多数是对陆军极其不利的”[5]。陆军大臣南次郎听了外相朗读电报的语气,“意气稍挫,当时内阁会议上的气氛使他丧失了提议有必要派朝鲜兵增援的勇气”[6]。内阁会议根据首相、外相的意见,决定了“不使现今事态扩大”[7]的方针。币原外相在26日的内阁会议上说:“现在关东军把多数兵力部署在吉林,这将给外交谈判带来极大的困难。如果陆军不肯从吉林撤退,我将辞职”[8],坚持不扩大方针。内阁的不扩大方针暂时阻止了关东军在北满和朝鲜军第十九师团对间岛地区的军事行动。板垣参谋也认为“在现今的形势之下,不可能实现一举占领方案”[9],转向了以建立傀儡政权为中心的政治策略。

关东军对政府和外务省的不扩大方针“极为不满”[10],当出兵哈尔滨的军事行动被制止时,便叫嚣道:“政府的真正意图何在?陆军大臣为何不敢下定决心与政府正面冲突……幕僚们暗地里愤慨、叹息,陆军司令官也沉痛不已。”[11]这是关东军和政府、外务省之间所谓扩大与不扩大的对立表现。这种对立是华盛顿体制确立以来,外务省以对英美协调为主的协调外交与军部志在和英美对抗的亚洲门罗主义政策[12]在“九一八”事变中对立表面化的产物。

但是,这种对立不是根本性的对立。关东军企图一举占领中国东北,以扩大日本的殖民地权益。外务省虽然反对一举占领中国东北,但是也希望以关东军事变初期的军事胜利为基础,解决自“二十一条”要求以来的各种“满蒙悬案”,以扩大日本的权益。因此,在22日的内阁会议上,当南次郎陆相主张维持关东军现状及一并解决“满蒙问题”时,币原外相表示,“陆相的意见对外交交涉极为有利”[13],参谋本部也认为,“维持现今态势将为两国解决‘满蒙’的主要问题创造良好的环境因素,即现今的态势将成为促进外务省官员交涉成功的强大动力”[14],因此决定“军方无须强烈反对内阁会议所确定的事宜”[15]。当时,外务省和军部中央一致通过不扩大方针,于9月24日发表了所谓不扩大事态的第一次政府声明。这个声明是由军部起草,经外务省修改的,它是外务省、政府和军部相互调整、妥协的产物,也是外务省和军部合拍的第一步。

所谓不扩大并非绝对的,在不扩大中也存在扩大的因素。“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军部主张一并解决“满蒙问题”,并认为“万一政府不同意军部的这一方案,那么政府因此而倒台也毫不在乎”[16]。但是在21日的内阁会议上,“全体阁僚还是一致同意一并解决‘满蒙问题’”[17]。在有关增派朝鲜军的问题上,若首相在21日的内阁会议上表示赞成,22日的内阁会议决定“全体阁僚承认既已出兵的事实”,并“支付其所必要的经费”[18],若首相向天皇奏请“政府考虑支付派遣朝鲜军的经费”[19],对此,天皇予以裁可。这些事实表明,内阁逐渐开始同意军部的行动,在所谓不扩大事态的方针下,开始采取扩大的行动。如上所述,外务省虽然对内一时牵制了关东军的军事行动,但是对外却是配合关东军的侵略行动,为事变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和国际环境,以期关东军的行动能得到国际保障。

林奉天总领事虽然对内欲牵制关东军的军事行动,但是他向币原外相表明,对外将采取与关东军合作的态度,在回答外国人有关事变的质问时,“将按陆军方面的说明给以回答”[20],“在其他对外关系和治安维持方面,他将全力与军方合作”[21]

外务省为给关东军的军事行动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和国际环境,还做了如下的工作。

第一,外务省歪曲事变爆发的原因,使国际舆论对关东军有利。在事变爆发初期,最大的问题是事变由哪方以及出于什么目的挑起的。这是决定战争性质和世界舆论导向的重大问题。币原外相通过林奉天总领事的电报已得知这次事变是关东军的阴谋,但是仍在给日本驻国联代表芳泽理事的信函中指示:“这一事件是由于中国军队破坏满铁铁路,我国铁路守备部队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而引起的两国军队的冲突。”[22]芳泽理事按照币原外相的指示,在22日的理事会上发言道:“事件的起因是中国军队破坏我国在奉天附近的铁路,我国少数守备部队不得已拿起武器来对付这种破坏行为。我军为了防止事态的扩大,且保护满铁铁路及居住在该地区的日本人的生命财产,不得不占领几个城市的要害地点”[23],为关东军的侵略性军事行为辩解。23日,币原外相又对国联议长勒鲁强词狡辩:“只在吉林和奉天城内驻扎少量部队,或在几个地方驻有若干士兵,这无论如何也不算是军事占领。”[24]他对英国和美国也作了同样的辩解,以欺骗国际舆论。

此外,外务省为了掩盖关东军挑起事变的事实,以刺激日本人的感情为由,始终反对国联派遣观察员调查事件的真相。

第二,外务省以努力排除国联和第三国的干涉为最大的外交任务。因为日本是二流的帝国主义国家,有过惨痛的历史“教训”,在英美等一流列强的直接干涉之下,眼睁睁地看着凭军事胜利争夺到的猎物从自己的手中“溜走”,例如甲午战争后归还辽东半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归还山东半岛等。所以,外务省企图通过外交手段来确保关东军的军事胜利猎物。9月19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国联理事会上,日本外务省竭尽全力使“九一八”事变免于受理。芳泽理事向币原外相报告说:“我方目前正在尽力使理事会不受理此事”[25],驻华公使重光葵也向币原外相建议:“无论如何都应避免由国联等第三者来处理满洲问题。”[26]币原外相对此深有同感,他说:“我认为,现在把这个问题作为国联大会或理事会的问题,将对日中两国的舆论产生新的刺激,反而造成事件纠纷”[27],主张尽量避免国联的干涉。但是,中国南京政府采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向国联申诉了事变。22日,国联理事会开始审议“九一八”事变。

第三,外务省在应对国联时,利用了所谓不扩大的方针。这个方针是币原外交在事变初期使用过的有效的外交手段。所谓不扩大方针,对内虽然起到了牵制关东军一举占领中国东北军事计划的作用,但是对外则用于企图缓和日本与列强之间的尖锐矛盾,排除干涉,为关东军的行动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日本政府公布了不扩大方针之后,“英国代表认为,根据日本方面的回答,事态已经缓和,根据《盟约》第十一条,理事会已经完成确保和平的任务”[28];美国国务卿史汀生评价币原外相说:“由报纸及其他情报得悉,币原男爵对此次事件深表痛心,并正在努力处理时局,实堪同情……我确信在若首相的带领下,由币原男爵负责外交的现任内阁,将环顾世界大势,并鉴于日本自身的利益,能迅速撤销占领,解决这一事件”[29],公然回避对日本的劝诫。此外,由于24日的政府声明,“美国的舆论有所缓和……国务院对日本持良好态度”[30]。这样一来,日本在国际上暂时获得了有利的地位。

所谓不扩大方针虽然一时缓和了日本与列强之间的矛盾,但不可能完全消除它们之间的矛盾。列强依然警惕关东军的军事占领,要求其早日撤兵。中国和一些小国打算在国联大会上争论事变问题。对此,芳泽理事向日本国内呈报了“以预期确保居留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绝对条件,限期全部撤兵”[31]的意见。这主要是芳泽担心日本“与世界全部舆论为敌,将陷入孤立无援之境,并导致和友邦断绝经济往来”[32]的缘故。但是,28日币原外相对芳泽的意见表示反对,“限期撤兵之类的方案……违背日本的荣誉和威严,不能予以承认”[33],在撤兵问题上采取了强硬的态度。德拉蒙德为了早日结束理事会会议,希望日方发表“明确表示不作保障性占领”[34]的声明。

为了排除国联的干涉,币原外相不得不按照德拉蒙德的要求,于9月30日,发表了如下声明:“有如帝国政府历次声明那样,在确保我国铁路安全及在满帝国臣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我军坚持执行将全部部队撤回属地之内的方针。有关现今部分帝国军队驻在属地外的状况和今后的争议交涉属于不同的问题,特此声明。”[35]这个声明在撤兵问题上,附加了两个先决条件,必须确保铁路安全和居留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不能确保这两个条件,便不撤兵。国联理事会在接受了这个声明,采纳了九项决议之后闭会。决议案要求,不区分侵略国与被侵略国,采取不使两国之间事态恶化的措施,“并谅解日本代表的声明,日本政府将在有效确保其臣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将日本军队撤回铁路附属地内,业已开始撤退的军队继续加快撤兵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上述意图”[36]。这是迎合币原外相声明的决议。正如芳泽所说,这个决议“基本上承认了对我方有利的条件”[37]。这就是外务省所谓不扩大政策所得的猎物,币原外相在“九一八”事变中,完成了获取国际保障的最初任务。

日本在事变初期的外交政策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对美外交。美国虽然不是国联成员国,但是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取代英国成为列强之首,建立了以《九国公约》为中心的华盛顿体制,牵制了日本对中国大陆的侵略。它还是《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其以军事和经济实力为后盾,对国联和国际形势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日本外务省格外注意美国对事变的态度,试图阻止美国根据《九国公约》和《巴黎公约》对事变进行干涉。

外务省还试图牵制美国与国联的协调,切断美国和国联之间的关系。例如,在派遣调查团到中国东北的问题上,国联希望美国也对日本提出同样的要求。外务省担心美国与国联协调一致,25日出渊大使访问美国国务院,极力陈述日本的反对理由。结果,美国副国务卿卡斯尔表示:“派遣调查委员不会收到任何实际的效果,只会刺激国家舆论,我非常理解日本对满洲问题的心态”[38],不赞成国联派遣调查委员。但是,外务省却欢迎美国向南满派遣外交官,并予以方便。这表明外务省利用美国和国联之间的不一致性,来牵制美国与国联的协调。

那么,币原外交是如何对待南京政府的呢?

第一,试图通过与南京政府的直接交涉,排除国联的干涉,和南京政府一并解决“满蒙问题”。19日,宋子文代表南京政府向日本公使重光葵提出了关于组建中日委员会的方案。21日,币原外相指示:“可以转达政府对宋之提案的意向,帝国政府对宋的意见深有同感。”[39]重光葵对宋的提案抱有很大的希望,“认为现在开始的有关这一重大满洲问题的国际斗争与日本方面能否有效地利用这次与宋的会见有着密切的关系”[40]。但是,22日,宋子文说:“在日军撤兵之前组建委员会,在现今的气氛之下很难实现”[41],撤回了设置委员会的提案。虽然日本因此失去了与南京政府直接交涉的可能性,但是外务省却把排除国联和第三国的干涉作为主要的外交手段,始终主张直接谈判。

第二,外务省为了镇压中国人民的抗日运动和抵制日货运动,向南京政府施加压力。10月13日,重光葵对孔祥熙说:“严重取缔排日运动乃当务之急,并劝说如不取缔排日运动,日本政府将不再忍耐。”[42]南京政府屈服于重光葵的要求,不仅不抵抗日本的侵略,反而镇压人民的抗日运动。

第三,日本政府的所谓不扩大方针对南京政府的不抵抗主义造成了相当的影响。19日,重光葵公使向南京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徐司长转达这一方针时,徐说道:“日本政府决意防止事态的扩大,乃不幸中之幸事。”[43]南京政府的齐世荣在东京会见币原外相之后,对币原外交很感兴趣,并抱有一定的幻想,他说:“我充分了解币原外相冷静而公正的意见,并将报告民国政府的重要部门,如果按照币原男爵的意见行事,则没有很大的困难。”[44]这一幻想对南京政府的不抵抗主义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四,外务省和军部共同利用中国军阀内部的矛盾,进行阴谋活动,起到了从背后牵制张学良和南京政府的作用。9月30日军部为了一扫张学良的势力,在《对中国本部的政策方案》中决定:(1)“利用反蒋势力和北洋军阀”;(2)“支持广东政府,策划瓦解南京政府”;(3)“上述两种方针政策的目的在于利用中国全国上下的政治混乱,减轻满蒙政变的严重性,并且在满蒙政权建立前后,由于列强对我国的友好支持,中国北方和中部政权与俄国相互之间很难占据优势地位,因此可缓解对满蒙新政权的抵抗态度,从而较易善意引导对我国的一般态度”。[45]外务省还联络南京、广东、北洋军阀中的亲日势力,探查其内部动向,利用他们的协助达成上述目的。币原外相在枢密院的证词中承认了这一事实。

由于对南京政府实施了上述外交政策,币原外交在中国国内为关东军的军事行动创造了有利的形势,并对南京政府镇压“九一八”事变引起的中国人民抗日运动浪潮起了很大的作用。这种作用是关东军的武力无法达到的。如上所述,币原外交的对内牵制和对外保障似乎是一种矛盾现象,但实际上是完全统一的一种外交政策的两个方面。币原外交牵制关东军一举占领计划的目的,是想通过外交活动来获取国际保障。币原外相担心关东军一举占领中国东北会激化日本与列强及苏联之间的矛盾,并因此招致经济和军事制裁。在确认这种担心消失后,这种矛盾便没有了,双方的政策达到完全一致。所以对内牵制和对外保障是事变初期币原外交的特殊表象之一。

2.日本在国联的外交活动

币原外交的第二个时期是轰炸锦州及10月13日至24日理事会讨论美国观察员是否出席理事会和关东军撤兵问题的时期,也是日本从所谓不扩大转向不撤兵的时期。

10月8日,关东军轰炸锦州。这是对张学良的东北政府及其军队的轰炸,但也是由于关东军对币原外交不满,所以在这次行动中轰炸了与列强利益有着直接关系的北宁线,从而激化了欧美列强与日本的矛盾,使币原外交在国联的信誉一落千丈。石原莞尔在轰炸锦州之后评价其作用说:“这样一来,日本政府在国联的信用就完全告吹了。”[46]当时,南次郎陆相也对币原外交不满,曾对币原说:“日本退出国联不是更好吗?”[47]

关东军轰炸锦州的意图之一是针对币原外交的,但是币原外交却为其行动采取辩护的立场。若首相说:“日军轰炸锦州,恶化了国联的气氛,对日本非常不利。在14日国联会议举行之前,对这一事实必须进行相应的解释说明。”[48]币原外相解释说,轰炸锦州是由于中国军队“向我方侦察机开炮,为了防止发生其他事故,我军不得不进行正当防卫”,并警告国联,“如果国联听信中国方面的宣传而表现出压制我方的态度,日本则不得不作出重大决定”[49]。币原为了掩盖轰炸锦州的真相,还反对国联调查锦州事件,他说:“如若只是调查锦州事件,不仅违反我方试图根本解决问题的宗旨,反而使中国方面有机可乘,使事态更加恶化。”[50]为了阻止国联根据《国联盟约》《巴黎公约》《九国公约》强行采纳有关轰炸锦州的决议或宣言,他采取了强硬的态度。

经过锦州的北宁线与英国资本有关。所以英国对轰炸锦州格外关心。10月10日,英国大使反驳币原外相的辩解:“我认为侦察机和轰炸机的性质不同,它是以轰炸为最初目的而行动的”,同时提醒币原外相:“该铁路与英国资本有关,英国政府也感到有某种利害关系”。[51]币原外相辩解说:“我很清楚京奉线与英国方面有着利害关系,并接到我方飞机妥善注意不会破坏铁路的报告,本大臣却未闻有阁下所说的破坏铁路和工厂之事。”[52]

轰炸锦州对美国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美国政界对日本产生了极大反感。美国政府一改以往对国联的态度,决定和国联合作,12日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抗议轰炸锦州的备忘录。外务省警惕美国的这一动向,采取了阻止美国与国联合作的对策。而美国也不想直接干涉。10月13日美国各家报纸报道:“美国政府认为此次满洲事件可以通过日中两国间的直接交涉解决,因而对两国没有施加任何压力的意图,当然也没有直接干涉之意。”[53]

由于币原外相和外务省驻外机关的辩解,国联和美国没有对轰炸锦州采取什么特别措施,只是在中国代表的要求下,预定在10月14日召开的理事会提前在13日召开了。

这次理事会的议题焦点是美国观察员出席理事会和日军撤军问题。

轰炸锦州激化了日本与列强之间的矛盾,美国采取与国联合作的态度,国联也希望美国观察员出席理事会并采取共同行动。日本驻国联事务局长泽田“担心国联和美国同心合力,出现共同对付日本的形势”[54],14日他警告国联秘书长德拉蒙德:“如果邀请美国参加理事会,将视为国联和美国共同对日本施加压力,这将益发刺激国家舆论,且使之陷入僵局,导致难以解决时局的危险。”[55]在15日下午召开的不公开理事会上,讨论美国观察员出席理事会的问题,日本理事“着重指出法律上的疑点,并强烈反对”[56],但表决时,仅有日本反对,因此决定邀请美国观察员参加。币原外相不顾理事会已经作出的决定,17日指示驻美大使出渊向美国国务卿建议不要主动派遣观察员。但是,美国拒绝了这一意见;16日观察员吉伯特已经出席了理事会。

美国观察员出席理事会后,外务省表面欢迎,却努力阻挠美国在国联采取强硬的态度。同时,币原威胁国联说:“如果国联将来在其他问题上也像这次一样,以压迫的态度对待我方,那么不仅是满洲事变问题,很难保证不发生诸如决定帝国如何对待整个国联关系的事情。”[57]

美国观察员出席理事会是美国和国联合作的第一步,但并不表明美国已经完全和国联站在统一战线上。17日,在中日两国理事缺席的理事会上,美国观察员提议根据《巴黎公约》向中日两国提出终止战斗的警告。理事会根据这一提议起草了警告案。这一方案没有区别侵略和被侵略的界限,只是要求中日两国停止军事行动。这是一种不平等要求。10月22日,日本政府针对这一方案进行狡辩:“9月18日夜间以来所采取的军事行动完全是针对中国军队及匪兵的非法攻击,基于我军自卫和保护南满铁路及帝国臣民生命财产之必要,我帝国政府完全没有为了解决与中国的各种悬案而诉诸战争的考虑”,中国人民的抗日运动“不能认为是符合《巴黎公约》第二条的明文规定或其精神的”,诬陷作为被侵略者的中国人民的抗日运动违反了《巴黎条约》的第二条。[58]19日,币原外相对英国大使也说道:“应该明白,中国所进行的‘抵制日货’等其他各种反抗运动不能视为和平手段,现在中国正利用这种非常手段来努力达到自己的目的,上述通告是希望《巴黎条约》第二条能够阻止中国的行动。”[59]由于日本政府和外务省的上述反驳,《巴黎公约》第二条没能发挥任何效果。

理事会的第二个焦点是撤兵问题。泽田向币原外相报告说:“现今国联最重视的问题是实行撤兵,在即将召开的理事会上,我方有必要极力陈述在目前的形势下,绝对不能撤兵的理由”。为此,日方提出了“尊重条约论”。泽田认为,在9月的理事会上提出的如果确保生命财产便撤兵的说法,“在中国方面看来,便是因为我方未能完全撤兵,所以不能完全保护生命财产,其结果将争论不休”[60],而“这次我方出兵,在于保护在满日人的生命财产,同时也是使中国尊重我方条约上的权利,除此并无他意。即将保护生命财产论及构成事变真正原因的尊重条约论作为我方辩论的论据,可在一般舆论方面加强我方的立场”[61]。他向币原外相提议:采纳南京政府撤回的宋子文方案,即组建日中共同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商讨各种悬案,“使理事会在该委员会的任务完成之前,延期讨论本事件”[62]。这个“条约尊重论”利用列强都有迫使中国方面尊重侵略条约的帝国主义共同点,认为即使日本不撤兵,列强也能谅解,以此获取列强的同情和支持。

币原外相赞成泽田的意见,9日连续向泽田发出了题为“关于中国方面侵害日本在满权益状况等应唤起国联的注意”“关于中国方面妨碍大正四年协约之商租权的状况”“关于满洲的中国官员压迫朝鲜人及日本人的实情”“关于中国方面对铁路的妨碍行为”的电报,指示如何对付国联和中国的撤兵要求。

基于这个方针,日本政府在10月9日确定了通过日中直接交涉应缔结的五项协定大纲。这一大纲的一、二、三项只是形式,第四项的内容是:“中国政府约定对在东北诸省内任何地方居住、旅行及从事商业、工业、农业和其他和平业务的日本臣民,在其活动不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宁的情况下,予以适当而有效的保护”[63];第五项的内容是:“为了增进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在两国铁道系统的相互关系中的友好合作,并防止破坏性的竞争,以及为了实施日本国及中国之间有关东北各省铁路现行条约的规定,在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与东北各省的有关官厅之间,应不再迟疑地缔结必要的协定。”[64]这些内容反映了日本政府以关东军的军事行动为背景,试想一举解决“满蒙问题”的侵略意图。而且是以中国方面不能承诺的事项作为撤兵条件的。对此,泽田也承认,“根据本使的经验判断,鉴于蒋介石政府的不稳定地位以及学生团体等强硬的中国舆论,难以想象南京政府能够就此事件进行直接谈判,即使答应直接谈判,其结局也难以期待其全部承诺我方之五项大纲”[65]。日本政府明明知道中国方面不能接受,反而提出这种五项协定大纲,明显是企图将其作为不撤兵的借口。币原于9月30日就曾说过“帝国之部分军队在附属地之外的现状,与今后的争议交涉是属不同的问题”[66],但现在却把直接交涉作为撤兵的先决条件,将撤兵这个另外的问题与交涉联系起来了。这是币原外交为了不撤兵而制造出来的对策。这表明日本政府9月30日的声明不过是为了博取国际好感的一种手段。

泽田向国联议长白里安和秘书长德拉蒙德私下透露了日方的协定大纲,以期得到国联的支持。白里安表示:“国际最关心的事情是撤兵未了,中国方面在撤兵未了的情况下,是不能承诺某种基础上的直接谈判的,这是最为困难的问题。”国联办公厅主任莱杰也说:“第四及第五项是实质问题,撤兵之前不能进行谈判。”[67]英国外交大臣西蒙也表示反对,他说:“所谓确保铁路之事,我是第一次听说。”[68]泽田辩解说:“本使以往所声明的,不过是抽象的原则,如果对日本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作出具体的说明,那么财产当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便是铁路。”[69]与此同时,币原也对国联和英国的异议进行了强硬的辩驳。

在日本与国联就撤兵问题处于全然对立的情况下,国联方面主动与日本妥协,采取了让步的态度。19日,白里安对泽田试探说:“如果日中就前四项达成协议后日方就立即撤兵的话,那么世界舆论则将称赞日本公正而稳健的态度。在实施四个条款方面,是否需要国联的援助?”[70]这时,泽田也感到有和国联妥协的必要,便向币原提出:“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作为撤兵之前提条件而实施协定大纲的方针,此时是绝对必要的。”[71]其理由是:“最近当地的对日气氛明显恶化,特别是在美国参加会议问题上,因为我方采取的态度过分强硬,所以行政院内部加强了反对我方的团结,有使我方事实上处于孤立无援之虞。”[72]币原也担心出现不利的国际环境,于是将第五项的内容作了部分修改,将其改为中国政府有义务执行现存两国条约中有关满洲铁路的规定。这种修改只是简化了第五项的内容,并没有实质上的变化。币原强调:缔结五项协定大纲,是“任何压力也不能改变,任何环境也难以动摇的”[73]

德拉蒙德为了解决日本与国联之间的僵局,于20日向日本代表杉村阳太郎出示了三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将日方的大纲方案纳入9月30日行政院会议的决议范围之内,行政院劝告中日两国立即就撤兵及安全保障问题开始直接谈判,行政院暂时休会3周,在确认直接谈判的结果后复会。第二种方案的内容是,日方在行政院会议上就大纲问题发表有必要实现协定原则的声明,而中国方面正式承诺,尔后行政院会议暂时延期3周。第三种方案是,在前两个方案都不能接受的情况下,由两个当事国之外的其他理事国提出全体赞成的原始方案,然后征求当事国的意见。[74]第一、第二两种方案接近日本的主张,是撤兵与谈判并行的妥协性方案。德拉蒙德私下表示,第一方案充分容纳了以往日本的所有主张,希望日本接受这一方案。泽田向币原外相报告说,“我个人认为”,第一方案“最符合日本的要求”。[75]驻英大使松平、驻德大使小幡、驻比利时大使佐藤也建议币原外相接受第一方案。币原外相打算接受他们的建议,以推进既定方针。22日,他向泽田发出训示电报:采纳第一方案的宗旨。[76]但是第一方案将撤兵时间限制在3周内,因此币原外相在第一方案的后面添加了修改条件:一旦理事会延期,日本政府将随时向国联通报直接谈判的经过。[77]这个条件是企图排除国联对撤兵问题的干涉,使日本掌握直接谈判的主导权。

但是22日国联五人委员会在德拉蒙德的第三方案,即日本认为最坏的方案之上,提出了7项决议案。决议案的第一项着重针对日本代表的有关声明:日本政府在确保日本人的生命安全及其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将其军队尽量迅速继续撤退至铁路附属地内,[78]规定日军早日撤退。第六项规定:在完成撤兵的同时,建议日中两国政府就两国间的一切悬案,特别是由最近事件产生的一些问题和由满洲铁路状况引起纠纷的相关问题,开始直接谈判。[79]即规定首先日本要撤兵,然后进行直接谈判。这表明国联由德拉蒙德第一、第二方案中直接谈判和撤兵并行的提案转变为首先要求撤兵的方针。

这一决议草案对日本非常不利。日本代表反对在22日下午的公开理事会上讨论这个草案,并在要求会议延期的同时,起草了针对此决议案的修正案。修正案要求国联“再次谅察日本代表于10月13日所作的声明:通过实现日中两政府间的先决性协定,即保证日本人的生命及其财产安全的根本原则,使人心稳定及事态缓和的同时,日本将依然驻在铁路附属地外若干地方的军队撤退至附属地内,希望国联以实现此协定为目的,建议日中两国政府立即进行协商”[80]。外务省坚持以直接谈判作为撤兵的先决条件,并且添加了:在缔结协定后如果人心不稳定、事态不缓和,[81]则不撤兵等新条件。

其次修正案提出“任何时候都不允许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新一轮的审查”[82],企图延期重新召开理事会的时间。这是因为理事会决议草案规定了关东军要在11月16日之前完成撤兵的缘故。

币原外相赞成日本代表的修正案。他反对理事会决议案,因为该方案以完成撤兵为日中直接谈判的前提条件。[83]他希望采用德拉蒙德第一方案或日本代表的修正案。

日本代表在23日的理事会上提出了日本方面的修正案。中国理事反对日本的修正案,表示接受理事会的决议案。

24日下午第十六次理事会对决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芳泽理事反对说:“这件事关系到日本的死活,不能接受这种不满足日本方面要求的原始方案。”[84]理事会的决议案需要全体理事赞成才能成立,因为日本的反对而成为废案。在这次理事会上,由于日本代表强硬的外交政策,中国和国联试图通过决议使关东军撤兵的努力失败了,日本外务省则通过外交成功保障了关东军的军事占领。

那么,国联方面为什么不以德拉蒙德的第一方案,而是以第三方案为基础起草决议案呢?这是日本和列强之间矛盾激化的必然现象。当时《伦敦泰晤士报》报道说,根据来自东京的电报,第五项意味着履行1915年的日中条约。币原也说:“该条约是依照两个当事国的自由意志”而批准的,“该条约是现今维持满洲和平的基础”。[85]这意味着币原承认大纲第五项包含“二十一条”条约中有关“满蒙问题”的内容。与日本争夺中国的列强没有理由容忍日本的这种庞大的野心和欲望。因此,列强反对大纲,要求日本早日撤兵。

其次,在这个时期,关东军在政治和军事上双管齐下,向齐齐哈尔等北方城市推进,并派飞机轰炸了黑龙江的中国军队。这是日本向列强表示它要进一步扩大事态。所以,国联想利用日本认为最不利的第三方案来牵制日本的军事行动。

理事会结束后,日本政府于10月26日发表了第二次政府声明。这个声明毫无撤兵之意,声称“此时帝国政府如果单纯依赖中国政府的保障,将军队全部撤回满铁属地内,事态将更加恶化,并使帝国臣民的安全暴露于危险之中”[86],公然表示坚持在附属地外进行军事占领。这个声明是不撤兵声明,意味着币原外交已由不扩大进入不撤兵阶段。

3.入侵齐齐哈尔时的外交策略

币原外交的第三个时期是关东军北进嫩江和齐齐哈尔时期。这个时期是币原外交从不扩大转向扩大,从不赞成转向赞成建立傀儡政权的重要时期。

关东军在不扩大方针的牵制下,利用地方军阀和亲日分子,采取以政治阴谋为中心的手段来扩大占领区域,开始建立地方伪政权组织。关东军向洮南地区的军阀张海鹏提供武器和资金,帮助其成立边境保安军,用以作为进攻北满的走卒。从10月15日开始,张海鹏军队沿洮昂线北进,试图打倒齐齐哈尔的万福麟、马占山政权,建立亲日的傀儡政权。

币原和关东军有着同样的想法,他认为:“鉴于马占山占据齐齐哈尔之情况,我方可以让张海鹏北上,以适应南满方面之大势。”[87]但是,币原考虑到对苏联和国联的影响,又认为应避免采取军事行动,企图通过所谓和平的手段来达到此目的。币原指示奉天、哈尔滨两地的总领事:“鉴于同苏联的关系,不宜在张军北上之际,与马军发生冲突,扰乱中东铁路沿线,而应使马军不加抵抗便撤出齐齐哈尔为要。若使我方部分军队与张军同时北进,我方则要负扩大事态之责,并有恰好落入中国圈套之虞。故而无须让张军与我军同时北进,而应加强该军的实力,使马军感到抵抗是无意义的。同时采取收买马占山等其他方法加以怀柔,在和平的情况下接收其政权。这在各种关系上都是最为适宜的。”[88]对此指示,哈尔滨总领事大桥向币原报告说:“让马占山效仿奉天一例,组织治安维持会是最适当的方法和策略。”[89]其理由分析是:“(一)按照军方的最初计划,现今正处于张军不可能夺取江省的状态”;(二)“日本方面如果坚持现行计划,我方有可能退出国联,这样一来,唯有加强与苏、美一战,由我军歼灭江省军或解除其武装之后再建立张政府。不然的话,只有像吉林那样,将日军驻扎在当地以拥护张政府。”[90]大桥总领事是想仿效奉天,在黑龙江省也成立治安维持会,任命马占山为会长,以建立伪政权。为此,大桥从10月中旬开始与哈尔滨特务机关的宫崎少佐共同进行了收买马占山的阴谋活动。11月4日,币原外相和军部洽谈后,向大桥总领事和林奉天总领事传达,将为此提供300万日元的活动经费。币原指示说:“此乃机密之事,最好完全由军方实施,贵官应经常与军方保持联络,若贵官参与此事反而更好,可向军方提出此要求,尔后参与实施。”[91]

大桥总领事为使这一阴谋活动获得成功,向币原外相提出了以下意见:“(一)修理桥梁与本事件有关,应尽快进行;(二)派往江桥的军队应为小股部队,并避免与江省方面发生冲突,且在洮南郑家屯方面集结大部队,在对江省方面显示我军威力的同时,暗示我方的意图。”[92]关东军和陆军中央向嫩江方面派遣小股部队与上述意见有关。这个事实表明,外务省和关东军、陆军中央在北进问题上的意见是一致的。但是,外务省想尽可能避免使用武力来达到北进的目的。

上述事实说明,币原外交主张用“和平”的手段来推动北进,意味着其外交政策从所谓不扩大转向“和平”地扩大,赞成用“和平”的手段在北满建立傀儡政权。这一“和平”地扩大和“和平”地建立傀儡政权的方针,处于币原外交转向军事扩大和武力建立傀儡政权的过渡时期,时间非常短暂。

11月4日,关东军向嫩江方面派遣部队,与马军交战。那么,外务省对嫩江事件采取了什么外交措施呢?

中国理事施肇基向国联秘书长申诉:“日方派遣军队,表面上是为了掩护修理桥梁,实际上是通过支持张军来引发马、张之间的冲突,从而实现日军北上的目的。”[93]12日,德拉蒙德向币原外相发出了关于北满战局的警告电报。但是币原公然为出兵嫩江辩解:“我军此次出兵嫩江……目的全然在于援助洮昂铁路局的桥梁修理人员,但是中国军队不讲信义加以攻击,我军不得已进行了反击。”[94]13日,币原外相反而向白里安议长提出要求:“由于中国军队在齐齐哈尔、昂昂溪及其以南地区集结了大于我军十余倍的兵力,对我军的威胁迫在眉睫,请议长对此予以深切注意”[95],并狡辩说,保护国土的中国军队威胁了日本军队。

德拉蒙德针对关东军进攻北满事件要求国联委员视察满洲。对此,币原外相表示:“我方尽可能给予方便。”[96]这表明日方在事变初期反对国联派遣观察员的方针起了变化。这时,币原外相认为国联委员的视察对日本有利。这种改变与林奉天总领事于10月29日向币原外相所做的报告有关。其报告说:“许多来当地视察实情的外国人了解到,在满洲现今情况下,不可能急速撤退日本军队。如此时我方改变以往的方针,主动让国联派遣调查员,不仅有利于国联了解满洲的实情,而且有助于国联处理已经陷入僵局的事变问题,并加以妥善诱导。再者,本庄司令官也认为让国联调查员了解当地的实情是有利的。”[97]外务省对国联采取这样的策略是为了给关东军进攻嫩江制造有利的国际环境,通过这一外交措施来缓和在关东军北进过程中日本与国联之间日益激化的矛盾。

出渊大使对美国国务卿和副国务卿辩解说:“是马占山的军队破坏了铁桥”[98],出兵嫩江是为了修理铁桥。但是美国认为关东军出兵嫩江是侵占齐齐哈尔的前奏,对日本怀有戒心。11月16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警告出渊:日军是否最终要把马占山驱逐出齐齐哈尔,将北满置于日本的势力之下?出渊为关东军入侵齐齐哈尔制造借口说:“日本的方针绝不是出兵北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要在修理桥梁的同时立即撤兵是困难的。而且这两天,在尚未修理完毕的情况下,马军屡次进攻,实在不胜忧虑。”[99]美国或许相信了这一说法,在嫩江事件上,没对日本采取什么特别的措施。

那么,币原外交又是如何对待南京政府的呢?11月11日,南京政府外交部长向重光葵公使递交了关于嫩江问题的备忘录,抗议关东军进攻嫩江。

备忘录披露了嫩江问题的事实,暴露了关东军侵略北满的企图。这一抗议对于支持关东军和其军事行动的日本政府,不得不说是一个打击。对此抗议,币原外相歪曲事实,试图使关东军在齐齐哈尔的新一轮的军事行动合法化。他说,马占山军队“违反规定,对我方派遣至嫩江掩护修理桥梁的小股部队进行攻击。被我军暂时击退后,继续在齐齐哈尔、昂昂溪及其以南地区集结大于我军十余倍的兵力,连续对我军进行挑衅”[100]。11月16日,重光葵公使也向南京政府外交部长递交了反驳书,威胁南京政府,为关东军的军事行动辩护说:“此次日中两国军队的冲突是由中国军队不守信用引起,责任完全在于中国方面”[101],“万一江省军队依赖人多势众,对我军进行挑衅,惹起与我军之间的冲突,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贵国政府承担”[102]。21日、23日,重光葵公使又连续两次向南京政府递交抗议书。这充分表明外务省在外交上是支持关东军北进的。

嫩江事件之后,关东军准备进攻齐齐哈尔。币原又是如何对待这一事件的呢?哈尔滨总领事大桥主张一举占领齐齐哈尔。大桥向币原外相报告说,此时由素质低劣的张海鹏军单独占领齐齐哈尔,恐怕是不可能的。即使占领了,若没有关东军在当地支持,维持其地位也是困难的,另外“现今也绝对不可能用收买等其他方法来怀柔马占山了”。因此“要实施政府征服北满的方针,此时只有一举攻打齐齐哈尔,彻底击败江省军及其友军之后,让合适的我方傀儡占据齐齐哈尔”[103]。在事变初期主张不扩大方针的林奉天总领事也提出了支持关东军出兵齐齐哈尔的意见。他说:“现今事态实质上已经不在五项大纲可以处理的范围之内,除了维护既得权益之外,应进而征服北满”;“我军仍极力避免进攻齐齐哈尔,实际上不可能尽早实现上述方针”“我认为出兵齐齐哈尔是由当地情况所决定的,是不得已而实施的方针和策略”。[104]

关东军在准备出兵齐齐哈尔的同时,又通过张景惠,开展阴谋活动,以便让马军撤兵,使马占山下台,把政权交给张海鹏。哈尔滨总领事大桥和关东军一起负责这一阴谋活动。币原外相支持大桥并指示:“我非常重视贵官为贵地政权和平交接所做的努力,此时应与军方密切联系,以尽力达到目的。但此事件有极其微妙的关系,因而日后不要留下可视为我方干涉内政的文书,应尽可能用口头方式进行。”[105]

当时,在内阁中,陆相南次郎主张:“必须通过中东线进攻齐齐哈尔,否则作为军事战略是不完整的。”[106]首相却不赞成陆军出兵,他说:“如果陆军越过中东线进攻齐齐哈尔,那么我将不负责任。”[107]币原外相曾主张“和平”北进,也不完全赞成使用武力。但是,首相、陆相、外相商谈后,最后达成了妥协:“如果不得已越过中东线进攻齐齐哈尔,一旦使敌军屈服,便立即撤回军事据点,不再占领齐齐哈尔。”[108]这表明币原外交追随关东军的扩大方针,开始从所谓“和平”扩大转向军事扩大方针。此外,由于军事扩大的目的是用武力在北满建立傀儡政权,所以这也意味着币原外交从“和平”转向用武力建立傀儡政权。

19日,关东军占领了齐齐哈尔。其目的是建立傀儡政权。但是,币原外相为了掩盖关东军的这一目的,向国联表示:“我军决无从政治上考虑占领该地的意思,在解除了马占山的军事威胁后,将迅速撤兵,请予以充分谅解。所以希望理事会相信我方诚意,暂且静观事态的发展”[109],企图阻止国联对占领齐齐哈尔进行干涉。

关东军占领齐齐哈尔后,打算在达到建立傀儡政权,确立日本的统治体制的目的之后,撤出部分主力军,以缓和国际舆论。但是这一计划没有顺利实施,日方没有迅速撤兵。币原改变了“迅速撤兵”的意见。为了协助关东军不撤兵和建立傀儡政权,23日,他向泽田传达说:“通报撤兵的大致日期不仅困难,而且此时轻易作出通报,将来却不能实行时,其结果反而对我方不利。”[110]

日军入侵齐齐哈尔时,最担心的是与苏联的关系。因为侵占齐齐哈尔要越过中东线,所以有与苏联发生直接冲突的可能性。当时,哈尔滨总领事大桥认为:“此时无论日本采取什么行动,彼方都没有勇气与我方正面为敌”[111],因此主张侵占齐齐哈尔。在占领齐齐哈尔的第二天,日本驻苏大使广田为了稳住苏联,拜访了苏联人民外交委员李维诺夫。他说:“日本军队今后将为尊重中东铁路的利益而行动”“日本政府在我军不得已进行战斗时也将考虑苏联的利益,让苏联政府也满意我军的行动。同时在这种事态下,两国维持良好的关系乃是两国之幸事”[112],以期缓和与苏联的关系,获取占领齐齐哈尔的保障。

对美国,日本又采取了什么措施呢?哈尔滨总领事大桥说:“此时无论日本在满洲采取什么行动,不用说美国,就是国联也只不过在言语上非难,而不至于通过经济封锁或行使武力来妨碍”,并推测:“即使特意把矛头指向苏联,不管是目前最担心五年计划的美国,还是保守党一统天下的英国,都会同情我方,而决不会表现出妨碍的态度。”[113]事实与大桥分析预测的一样。但是欲与日本争夺中国东北的美国不赞成将南北满洲全部置于日本的统治之下。19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向出渊大使表示其担忧说:“看到日军进攻齐齐哈尔,我不禁感到非常失望。鉴于奉天、吉林的现状,如果齐齐哈尔也陷入同样的事态,南北满洲必将在事实上置于日本的势力之下,这将给美国舆论以重大的刺激。”[114]因为美国舆论对国联的影响很大,因此币原通过出渊大使向史汀生传达说:“为缓和事态,我方明确表示了日本军队从嫩江地方撤兵的日期,但马占山拒不接受我方提议,反而在18日早晨整军备战,突然发动攻势,使我军不得不在兵力寡少的情况下应战。在此,我帝国表示,如果我军击败了马军,并追击其进入齐齐哈尔,解除了马军的军事威胁后,将迅速撤退至洮南以南或郑家屯以东地区”“希望美国政府相信我帝国政府的诚意,我军近日将从齐齐哈尔方面撤退,请静观事态发展”。[115]这是在歪曲事实,部分关东军依然占据着齐齐哈尔。但是币原外相的对美政策却取得了相当的效果。史汀生国务卿对出渊大使说:“昨日贵大使所说的从齐齐哈尔方面迅速撤兵的方针,我已立即转达给道威斯,他将转告施公使,这对说服该公使有相当的效果。今后我将继续以适当的方法采取使中国方面取缔对日敌对行为的方针。”[116]

关东军侵占齐齐哈尔是事变初期以来最大的一次军事行动,但由于外务省上述外交政策和列强各自不同的情况,列强没有采取特别的制裁措施,默认了关东军对齐齐哈尔的占领。

如上所述,币原外相的外交政策,在11月16日国联再次举行理事会和日军占领嫩江、齐齐哈尔前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一变化在11月12日发出的《传达有关政府处理满洲事变的方针》和15日的《关于再次举行理事会的对策》的训令中有明确的表述。币原在训令中说:“张学良因其排日态度,不能得到我方的支持。现在他已在东三省丧失其实力,因此不再代表最初的东三省政权”“今后满洲出现什么政权是东三省内部的问题,应主要由东三省的民众来决定,我方只有根据今后形势而变化”[117],“应谋求充实中国地方治安维持机关的内部实力,待其实际势力波及腹地时,我方将逐渐自发地追随,集结在属地内”[118]。“政府目前正在充实地方治安维持会的警察力量,使其负责维持治安,以开辟实施撤兵的途径”“在现在事态之下,最好索性免去交涉,由我方自主地决定撤兵”,这就是日本所谓的方针政策。[119]

综合分析这一训令内容及币原外相对入侵齐齐哈尔的态度,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币原外交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从不扩大到和平扩大再到军事扩大,不断转变。对出兵嫩江、齐齐哈尔,币原外交虽然附加了各种各样的条件,但最后还是赞成出兵。

二、否定张学良政权。币原外相本想,如果与南京政府谈判不成,便和张学良政权交涉,以一并解决“满蒙问题”。否定张学良政权也就等于否定外交谈判,并且意味着要在中国东北建立新的傀儡政权,取代已经被否定了的张学良政权。

三、在建立新政权的问题上,币原外相否定了自己在事变初期反对建立傀儡政权的立场,赞成关东军以治安维持会的名义组建地方傀儡政权。这是承认伪满洲国的第一步,不能不说是币原外交的转变。

四、在有关撤兵问题上,添加了充实和确保治安维持会的新条件。这是不撤兵的借口。币原外相在这里所说的建立治安维持会,即建立傀儡政权,是“九一八”事变的最终目的。如果这个政权成立了,中国东北将成为日本的殖民地,满铁附属地也将不复存在,也不会再有什么关东军的撤兵问题。所以币原外相主张重新召开的理事会没有必要讨论撤兵问题,完全拥护关东军的军事占领和拒不撤兵。

币原外相的对外政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前面也提到,币原外相企图以事变初期的军事“胜利”为背景,扩大、维护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权益,因此与国联、列强进行协调,以达到扩大、维护权益的目的。币原认为,如果日本与国联、列强的关系恶化,列强、国联以实力干涉事变时,日本将不可能达到这一目的。但是事变发生以来,国联和列强却避免太多干涉,在某种意义上说,对日本持良好态度。所以,币原外相在11月16日《有关美英法三国政府最近对满洲事变之态度》中分析说:“可以认为美国政府非常谅解日本对满洲多年来的努力及在条约上所拥有的权益。但是在《巴黎公约》及《九国公约》的关系上,却警惕日本过分的行动,并煞费苦心避免破坏与日本的关系”“英国政府在尊重条约权益方面,对我方的主张并无异议。但它极其热心保持国联的威信,因而希望日本方面满足中国在某种程度上所作的保障后,将军队撤回附属地内。最近国内舆论非常反感英国,英国对此深为忧虑,并努力进行各种陈述辩解”“法国政府的态度大致与英国方面一样”。[120]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列强虽然对事变抱有戒心,但对日本采取了相当友好的态度。所以币原对列强比较放心,认为只要在不扩大方针的基础上,维持与列强的协调关系,则无须担心。因而,币原在这个时期追随关东军,赞成和主张进攻齐齐哈尔、建立傀儡政权以及不撤兵等。这一事实表明,币原外交在事变过程中,随着军事行动的扩大和列强态度的变化而转变。

对于币原外交的这种转变及其影响,有田八郎公使坦率地说:“关于撤兵,当初声称在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时毫不迟疑地撤兵,中期则主张不缔结有关基本条款协定便不撤兵,最近又声称等待中国方面地方自治机关的实力影响到各地时再撤兵……终究使外部难以谅解,结果使世界认为日本所说的保护生命财产云云,不过是为了解决悬案,保障占领及建立对自己合适的政权的借口而已,而且愈解释愈有加深其疑虑的倾向。”[121]然而,这不是疑虑而是事实。

币原外交转变的原因,除了这个时期的国际形势之外,还有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日本国内权力结构的改变、国内舆论的影响等。但是根本原因在于币原外交的本质。客观形势是通过事物内部的因素而发挥其影响力的。币原外交企图以事变初期的军事“胜利”为背景,解决一切“满蒙悬案”,扩大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权益。但是扩大权益中不包括参与建立傀儡政权。其原因是考虑到与列强之间的协调关系。币原外交的这一根本因素,即扩大中国东北权益的因素受到当时客观形势的制约,通过所谓不扩大方针表现出来,但是当这一客观形势发生变化及对应这个客观形势的力量关系发生变化时,不扩大方针的制约因素消失了,不扩大方针也必然向扩大方向转变。

4.对锦州的侵占

币原外交的第四个时期是侵占锦州时期。侵占锦州的政治目的比军事意义更为重要。关东军占领奉天之后,张学良政权迁移到锦州。张学良政权的存在是建立伪满洲国的最大障碍。所以关东军要侵占锦州,就必须驱逐这个政权,为建立伪满洲国制造条件。否定张学良政权的币原外交,在这个时期也认为“锦州政府已经有名无实,唯有撤兵”[122],从否定到驱逐这个政权,与关东军连成一体,开展积极的外交活动。

关东军占领齐齐哈尔后,将矛头指向辽西,为侵占锦州做准备。在国联,中国理事施肇基于11月21日向秘书长德拉蒙德通报日军出兵锦州方面的情况,并希望采取对策。对此,币原外相于23日向国联传达说:“此时不会出现出兵锦州方面之事。”[123]但是,24日他却以张学良的2万军队在锦州方面集结,威胁日军为借口,为关东军侵占锦州辩解。他说:“上述形势使我方军队在感到重大威胁的同时,难以抑制强烈的同仇敌忾之情是理所当然的”“对于对方的挑衅态度,不可能拱手坐视”。[124]

同时,币原还企图通过外交交涉,使张学良军队从辽西撤兵,以期不流血占领锦州。他向泽田发出训令说:“应提醒白里安等注意中国军队在锦州方面的活动,在适当的时机警告中国方面不要向辽西地区集结兵力。”[125]25日,泽田按照币原外相的训令,提醒白里安:在锦州方面,“中国的挑衅行为有引起重大事态的危险……希望使其兵力不要向辽西地区集结”[126]。26日,泽田根据币原24日的电报宗旨起草了备忘录,交给白里安,再次提醒白里安:“日军即使不‘主动’采取行动,在中国军队进行挑衅的情况下,将不得不予以应战,致使两军有发生冲突的危险。就此希望议长采取适当措施使中国军队撤出该地区。”[127]

国联对日本侵占锦州并没有采取积极的对策,而是希望通过两国同时撤兵来解决锦州问题。白里安向泽田询问:“在中国撤兵的同时,日军是否可以撤回到附属地内?”[128]泽田拒绝说:“我方撤退是困难的。”[129]这明确表明外务省是支持关东军侵占锦州的。

但是,正出兵锦州方面的关东军,却在陆军中央的命令下于17日开始撤兵。这是由于南京政府提出了锦州地区中立案。外务省在锦州中立地带问题上,与关东军、陆军中央是完全一致的,外务省试图与国联和南京政府开展积极的外交活动,通过外交谈判占据锦州地区。外交谈判的内容几乎是同样的,为了更加明确外务省的作用,拟分别论述其与南京政府和国联的谈判。

南京政府不仅没有抵抗关东军的行动,而且于11月24日向驻南京的英、美、法三国公使提出了所谓中立案:“日本方面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则将锦州至山海关地区划作中立地带,日中两国军队都不应进入该地,且将现今滞留在锦州附近的中国军队全部撤回关内。由当事国让上述三国出具保障。”[130]27日法国驻日大使将此方案转告币原外相。币原外相认为这个提案,是日本不流血占领锦州地区的绝好机会,立即表示赞成,并于29日向南京政府转达了这一意思。但是30日,南京政府希望中立军队进驻中立地带,中立国派遣观察员,同双方保持联络并处理一切问题。对此,重光葵公使反对说:“日本对让第三者介入之部分内容不能表示赞成。”[131]顾维钧强调:“民国方面提案的重点在于日本政府对三国政府作出保障这一条件”[132],反驳了重光葵的意见。重光葵威胁中国方面,强硬要求中国军队从辽西撤退。他说:“日本军队的撤退是在时日紧迫之际,估计民国方面也撤兵,并按照贵方提案承认的意思来进行的。如果这一计划失败很难想象会引起我国舆论和军部的何种行动,而日本军部将有完全被欺之感。”[133]在事变初期,关东军成立了以袁金铠为委员长的辽宁地方治安维持会。在张学良军队撤兵后,袁等又企图在锦州建立傀儡政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伪满洲国。如果第三国介入的话,即使张学良军队撤退,也不可能建立锦州傀儡政权,而且还有使第三国势力向该地区渗透的可能性,所以日本始终对此强硬反对。

26日,中国理事施肇基向国联秘书长提出了以下方案:“中国政府请求理事会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在现今中日两军驻地之间设立中立地带,在理事会的权利下,由英、法、意等其他中立国派遣军队占领该地区。如能达成上述请求,中国准备按理事会的希望将兵力撤回关内。”[134]同一天下午,理事会决定派遣观察员,并向日本传达具体内容。币原对此表示拒绝:国联的提案“有使第三者监视我军行动之虞,因此我方终究难以承认”[135]。之后,币原于12月3日又对国联说,“关于在锦州地方设置撤兵地带问题,我方有在日中之间直接协商的意向,希望理事会方面静观协商的进展情况”[136],依然反对国联和第三者介入。

与国联交涉的另一焦点是撤兵地带的范围。币原向泽田传达说:“我大体考虑为锦州山海关地区。”[137]而理事会方面却想以辽河作为东部界限。泽田等日本驻国联理事代表认为将锦州至山海关作为撤兵区“会给人以过分之感,只要我国持有如此庞大计划,就绝对不可能说服并怂恿中国方面进行日中直接谈判”[138],他们反对币原的意见,提议以大凌河为东部界限。币原立即表示反对:“我方的意向是将小凌河定为东部界限”[139],并训示,“最为重要的是努力促进日中直接交涉”[140]。泽田向币原询问,锦州在小凌河以东,该市是否在上述撤兵地区之外?币原说:“小凌河贯穿锦州市,该市街道的三分之二在河之左岸,其余三分之一在河之右岸,这三分之一当然是所说的撤兵地区(即日中两军的缓冲地带)”[141],明确说出占据锦州的目的。国联的日本代表也不得不承认:“其结果还是证实了日本最后将进军锦州这一预料之中的疑问。”[142]

国联欲与日本妥协,将大凌河定为东部界限,但币原依然坚持以小凌河为界,谈判陷入了僵局。

由于与南京政府和国联的谈判没有进展,币原外相认为应促进与张学良的对话。12月3日,他向驻北平的矢野参事官发出训令:“让张学良彻底了解,此时避免在锦州地区的日中军队冲突,乃是维护其自身利益的最重大的、最紧迫的任务,我方无意使此事成为锦州地区的永久事态。因此张学良是可以作为地方性问题来决断的。”[143]矢野按照训令向张学良传达了此意,但是张学良认为,“日本方面有某种隐藏的目的”[144],没有答应。币原外相又委托原东北参议汤尔和去说服张学良,在汤的怂恿下,张学良决定“自动撤兵至山海关”[145]

币原外相在和张学良谈判中立地区问题时,与军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军部的方针是,如果这次交涉失败,便派遣新的师团或旅团增强关东军的力量,用武力将张学良军队驱逐到山海关以西。

币原外相和国联的日本代表在交涉中立地区问题的同时,为了给关东军出兵锦州方面制造借口,还力图在理事会的决议及议长宣言中加入“讨伐匪贼权”的内容。然而,12月10日的决议案的第二项却规定:“理事会同意两个当事国约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事态更加恶化,并控制一切主动引起战斗或丧失生命的行为。”[146]这一规定试图牵制关东军侵占锦州,是对日本不利的决议。日本代表曾努力删除和修改这项内容,但是这个决议对中国方面也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牵制中国方面,因此决议案原封不动,并在议长宣言中对此项内容添加了保留条件。保留条件为:“若谅解不妨碍日本军队为直接保护日本臣民的生命财产,对满洲各地猖獗至极的匪贼及不法分子采取必要的行动这一宗旨,将以日本政府的名义,承诺此项内容。”即保留了关东军出兵锦州方面的权利,以议长宣言的形式使其侵略行为合理化,为占领锦州制造国际条件。

内阁于12月11日总辞职,币原外相也辞去职务。13日,犬养内阁成立,犬养兼任了一段时期的外相。犬养内阁在“九一八”事变问题上,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积极应付,与陆军中央和关东军保持一致。

28日,关东军以“讨伐匪贼”为借口,进攻锦州。虽然进攻锦州是在犬养外相时期进行的,但是其外交态度却是在币原外相时期决定的。在此基础上,犬养外相于12月27日发表第三次政府声明,公然支持关东军侵占锦州。通过币原外相时期的交涉,张学良军队撤兵关内。关东军于第二年的1月3日不流血便占领了锦州,将张学良政权逐出锦州,在辽西地区建立了傀儡政权,为建立伪满洲国制造了条件。

通过上述四个时期可以看出,币原外交与关东军、陆军中央从对立和矛盾逐渐走向统一,在锦州问题上基本达到一致。这个过程可以总结为:在战线扩大问题上,从不扩大转向和平扩大,再转向军事扩大;在撤兵问题上,则连续添加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缔结五项大纲协定、缓和事态、成立治安维持会等中国方面绝对不能接受的条件;在傀儡政权问题上,从反对参与转向为之辩护,再转向赞成成立治安维持会,最后转向驱逐张学良政权。

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币原外交的内在本质。币原外相从加藤内阁时期开始到满洲事变时期为止,一直都想解决自日俄战争特别是“二十一条”要求以来的一切“满蒙悬案”,以扩大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殖民地权益。这就是币原外交的本质,这一本质与关东军、陆军中央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在“九一八”事变初期,是将这种权益扩大到建立傀儡政权,还是通过一举占领的军事行动来解决呢?在这些问题上,他们曾存在分歧。但是这种分歧是达成目的的手段及程度上的差异,并不是侵略与非侵略的根本性差别。因此,虽然币原外相和关东军、陆军中央在内部发生矛盾,但是对外却是始终一致的,向国联和第三国歪曲事变爆发的事实真相,为关东军的军事、政治行动辩解,全力排除国联和第三国的干涉,为关东军制造有利的国际舆论和国际环境。这种一致性是币原外交转变的内在原因,也是外务省和军部最终达成完全一致的基础条件。

币原外交的转变还与客观条件的变化有关。事变初期,币原外交与关东军、陆军中央的对立是由于对客观形势的认识和对策的不同而产生的。在处理事变的问题上,对英、美、苏,关东军欲采取对抗态势,而币原外交则想采取协调态势。币原外交考虑到日本对英美的经济依赖和世界军事力量对比等,想在对英美协调的范围内解决“满蒙问题”。列强和苏联虽然试图干涉和牵制事变问题,但对日本是妥协的,没有采取经济制裁和军事干涉手段。因此,对币原外交来说,制约协调外交本质的客观形势发生了变化,而这一变化成了币原外交转变的客观原因。

币原外交和关东军、陆军中央的统一,不仅有币原外交被军方统一的一面,也有军方逐渐了解币原外交,注意军事行动和外交的调整,而被币原外交统一的一面。例如,在嫩江、齐齐哈尔问题上的妥协,在锦州的暂时撤兵和中立地带问题上,军部、关东军和外务省一边调整,一边推进军事行动。这也是因为军方和外务省对中国东北有着共同一致的目的的缘故。

“九一八”事变中的日本外交,与其他事物一样,有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事变前后的三年间,日本有三届内阁和三任外相更替。如将这三届内阁加以比较,后面的内阁比前届内阁更积极地处理事变问题。第三届斋藤内阁的内田外相为了达到事变的最终目的,让国际承认伪满洲国,不惜退出国联,被世界各国孤立。内田外相这种强硬的政策虽然也有“五一五”事件的影响,但也是对币原外相、芳泽外相外交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可以说币原外交为其后的芳泽、内田外交奠定了基础。

注释

[1]林久治郎:《满洲事变与奉天总领事》,原书房1978年版,第118页。

[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6页。

[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页。

[4]原田熊雄口述:《西园寺公与政局》,第2卷,岩波书店1982年版,第62页。

[5]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朝日新闻社1963年版,第114页。

[6]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14~115页。

[7]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15页。

[8]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29页。

[9]《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三铃书房1980年版,第195页。

[10]《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第190页。

[11]《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第191页。

[12]参照江口圭一:《一九三〇年代论》(江口圭一编《体系日本现代史》第1卷)。

[13]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24页。

[14]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16页。

[15]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15页。

[16]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17页。

[17]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19页。

[18]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23页。

[19]礼次郎:《古风庵回忆录》,读卖新闻社1950年版,第377页。

[2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7页。

[2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0页。

[2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156页。

[2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64页。

[2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84页。

[2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55页。

[2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17页。

[2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57页。

[2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88页。

[2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7页。

[3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3页。

[3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93页。

[3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94页。

[3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96页。

[3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02页。

[3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04~205页。

[3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08页。

[3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09页。

[3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3页。

[3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05页。

[40]重光葵:《外交回忆录》,每日新闻社1978年版,第94页。

[4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08页。

[4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43页。

[4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95页。

[4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43页。

[45]稻叶正夫等编:《走向太平洋战争之路》,别卷,第131页。

[46]山口重次:《满洲国》,行政通信社1975年版,第115页。

[47]原田熊雄口述:《西园寺公与政局》,第2卷,岩波书店1982年版,第84页。

[48]原田熊雄口述:《西园寺公与政局》,第2卷,第91页。

[4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96页。

[5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61页。

[5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52~253页。

[5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53页。

[5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3页。

[5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84页。

[5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88页。

[5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00页。

[5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35页。

[5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86~387页。

[5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48页。

[6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30页。

[6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30页。

[6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27页。

[6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35~336页。

[6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35~336页。

[6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72~373页。

[6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05页。

[6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290~291页。

[6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14页。

[6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14页。

[7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49页。

[7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50页。

[7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49页。

[73]马场明:《日本外交史·满洲事变》,第18卷,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215页。

[7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58页。

[7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59页。

[7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83页。

[7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83页。

[7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90页。

[7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90~391页。

[8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99页。

[8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399页。

[8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00页。

[8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10页。

[8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15页。

[8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10页。

[8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卷,第186页。

[8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459页。

[8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459页。

[8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471页。

[9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471页。

[9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474页。

[9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473页。

[9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81页。

[9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90页。

[9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532页。

[9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532页。

[9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427~428页。

[9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7页。

[9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00页。

[10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296页。

[10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95页。

[10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395页。

[10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02页。

[10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23页。

[10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19、543页。

[106]原田熊雄口述:《西园寺公与政局》,第2卷,第133~134页。

[107]原田熊雄口述:《西园寺公与政局》,第2卷,第133~134页。

[108]原田熊雄口述:《西园寺公与政局》,第2卷,第134~135页。

[10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10页。

[11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42页。

[11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02页。

[11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18~619页。

[11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03页。

[11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02页。

[11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04页。

[11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109页。

[11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559页。

[11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519页。

[11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560页。

[12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565~566页。

[12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1册,第529页。

[12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27页。

[12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43页。

[12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56页。

[12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56页。

[12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65页。

[12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73页。

[12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73页。

[12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73页。

[13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435页。

[13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447页。

[13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458页。

[133]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2册,第459页。

[134]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68页。

[135]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679页。

[13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26页。

[137]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40页。

[138]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40页。

[139]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50页。

[140]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51页。

[141]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55页。

[142]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满洲事变》,第1卷第3册,第762页。

[143]马场明:《日本外交史·满洲事变》,第18卷,鹿岛研究所,第286、287页。

[144]马场明:《日本外交史·满洲事变》,第18卷,第287页。

[145]马场明:《日本外交史·满洲事变》,第18卷,第289页。

[146]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卷,第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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