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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三、试探对孙中山“满洲租借”问题的态度
三、试探对孙中山“满洲租借”问题的态度
1.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状况
“满洲租借”问题是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与日本关系中的一大悬案。日本学者对此做了大量研究,[1]国内的一些论著也有所涉及。这里先回顾一下此问题的提出和日本学者对此的研究。
首先提出此问题的是山田纯三郎。他在1943年出版的《森恪》一书中作为回忆陈述了此问题。他说,1913年夏天二次革命爆发后,在东京的森恪致电山田,称如孙把满洲割让给日本,日本则提供装备两个师的武器和现款两千万日元。山田与宫崎滔天商议后两人赴宁,与孙和胡汉民谈了此事。孙与隔屋的黄兴协商30分钟后,表示同意。山田把孙的意思打电话告诉在东京的森恪,森恪回电指示向南京下关派日军舰,接孙到九州三池,在这里与桂太郎会谈此事。孙则表示,目前情况下本人不能赴日,可派黄兴作为代理。森同意黄兴来日。这样,一切谈妥,只等军舰到来,但军舰并没有来接黄兴。[2]根据这一回忆,包括笔者在内的国外学者都曾认为此事发生于二次革命时期。
1981年久保田文次在《孙文的所谓“满蒙让与”论》一文中,对山田的回忆提出质疑,并做了一番考证。久保田根据有关人员的当时情况和孙中山的满蒙意识等各方面分析,得出结论:(1)所谓孙“让与满蒙”之事并不是发生在二次革命时期;(2)类似的交涉在其他时期存在的可能也不可否定。[3]久保田从国会图书馆的有关山县有朋、井上馨等人的史料分析,辛亥革命时期孙、黄与井上、益田孝、森恪之间可能有过以提供满蒙权益为条件的借款交涉,但由于山县的反对,没有实现。[4]
1982年3月和6月,藤井升三在《辛亥革命时期孙文关系资料——有关“满蒙问题”的森恪书简》和《孙文的对日态度——以辛亥革命时期的“满蒙租借”问题为中心》等文中,先后发表了他在日本三井文库中新发现的森恪于1912年2月5日和8日致益田孝的两封信,[5]进一步证实了久保田的推测,并断定此事发生在1912年2月即辛亥革命时期。
“租借”或“让与”满蒙一事是涉及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同时涉及中日双方。但中方却至今未发现可供下结论的有关资料。笔者为解决这个问题,曾去东京三井文库查阅了森恪的两封书简和有关史料。三井文库现供大家阅览的是复印件,而且没有信封。笔者请求该文库工作人员拿出原件查阅,但原件也没有信封。该文库有三井物产公司的《社报》,而森恪是三井物产公司上海支店的职员。《社报》详载了该公司驻外人员回国、出国时间,森是1912年1月5日从上海抵东京的。[6]不过《社报》没有记载他回上海。鉴于书简没有信封即没有从上海发的邮戳和没有记载他回上海的情况,以及在山田回忆中森恪是坐镇东京并没有直接参加会谈的,我曾怀疑书简是否森在东京写并从东京发的?但后来在盛宣怀档案中发现了1912年2月1日三井物产公司常务董事山本条太郎从上海致孙中山的函件。该函写道:“森恪君今日晨(由日本)到达,将有很多事须与阁下商谈,尚祈为贵政府之利益与中日两国之关系,予以接待为盼。”[7]这就证明2月森恪确实在上海、南京,到4月才回日本。[8]这证实了这两封信的确是从上海发出的。
2.对2月5日函的考释
这里先考证一下森恪于2月5日致益田孝函的内容。该函虽然不直接涉及“满洲借款”问题,但与8日致益田孝的“满洲借款”函有内在联系,对考证8日函的真伪颇有益处。
5日函涉及五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孙、黄2月2日是否与森会谈并在有关汉冶萍公司的合同等文件上签字。该函开头写道:
小生于二日晨七时从当地(上海——笔者)出发,下午四时半抵南京,立即往访孙文,并促请黄兴参加。三人鼎足而座,就当前至关重要之汉冶萍公司日中共同经营一事进行了交涉。虽有过三四处异议,但最终照我方希望,同意共同经营,顺利签署契约。[9]
孙、黄在此签署的是指汉冶萍公司的哪一个契约?1月29日,横滨正金银行的小田切万寿之助与盛宣怀在神户草签了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合同。[10]根据这一合同,日方向汉冶萍公司提供500万日元,并从中将250万日元给南京临时政府。这时候汉冶萍公司在南京临时政府管辖以内,因此需要南京临时政府也承认这一合同,并保证其实施。所以森恪带着有关的合同草案及认证书乘船离神户,赴沪宁请孙、黄代表南京临时政府在有关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合同及其认证、权利合同及其认证、南京临时政府与三井的借款合同等三个文件上签字。[11]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合同及其认证是小田切、盛宣怀、孙和黄三方签字的,权利合同及其认证书和借款合同是孙、黄与三井签署的,其中保存至今的是1月29日在神户草签的合同[12]和2月2日在南京签署的南京临时政府和三井间的借款合同英译本[13]。这些合同都有中、日、英三种版本,双方约定,“若字句发生疑义时,依附英译文决定”[14]。因此英译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据南京临时政府与三井的借款合同英译本,签署日期为2月2日,签有“中华民国总统孙文”和“陆军总长黄兴”的名字,并盖有二人的印。这些事实证明,5日函件的第一个问题是确实的,孙、黄2月2日与森会谈并在汉冶萍公司的有关文件上签过字。
该函的第二个问题是同一天孙、黄托森恪致日本元老井上馨的电报。5日函中有孙、黄致井上电文:
尊意已由森君转告,致谢。万事当遵阁下劝告,今后同日本之关系,一切仰阁下之指导,以期统一。近日将派代表置阁下指挥之下。唯因事急,故以电信恳请,切乞援助,请将愚意转告山县(有朋)、桂(太郎)二公。以上同意与否,乞复电。孙文、黄兴。[15]
该文为日文,是用三井公司密码发的。此电现存于日本国会图书馆宪政资料室的《井上馨文书》之中。[16]同一天孙中山又致井上一函,该函为中文,其内容与上一电相同,仅有一些修辞不同。此函也收录于《井上馨文书》。[17]而且在2月5日函中,孙、黄二人委托森恪转告井上的四点意见,与孙、黄致井上电、函的内容大致吻合。
第三个问题是该函中所谈的招商局借款及安徽省铜官山铁矿的合办合同。森恪代表三井洋行与安徽省议会代表、安徽省矿务总局草签了合办合同。[18]招商局借款众所周知,此不赘述。[19]这也说明第三个问题确有其事。
第四个问题是该函第二段中言及的黄兴致函井上馨,希望日本援助,以及孙中山通过森恪向日本借款。日本是抓住他们的希望,迫使他们租借或割让东三省的。因此考证这个问题对解决“满洲借款”之事非常重要。“据5日函,2月2日会谈时黄对森说,不久之前第一次写信之后,还研究了井上侯之为人……”[20]这是指孙中山回国前黄兴致函井上馨,希望日本财政上援助革命党之事。黄兴是否发过此函,并提过此种希望呢?据《原敬日记》,原敬内相1月9日访井上馨时,井上对原敬说,黄兴直接致函给他,希望他同情革命党,并操心其金融。[21]这便证明此事是确实的。至于孙中山1911年12月25日抵沪后向三井物产公司上海支店提出借款一二千万日元的要求,[22]森把此事转告益田孝也是确实的。据《原敬日记》,井上又对原敬说,“益田孝访问(井上)时说,他从三井物产派往汉口(这是上海之误)的森恪那里详细听到上述之事”[23]。这便说明孙的借款要求已通过森恪和益田孝的渠道转达给井上馨。据森的5日函第二段中孙、黄与森的谈话,井上对孙、黄的希望和要求表示支持,孙、黄二人也对此表示满意。于是他们二人3日联名致电井上,表达感谢之意。这又证实该函第二段的谈话也是确实的。
第五个问题是孙、黄托森恪写信禀告井上馨的四件事。5日函的一半涉及此事,其中除“四”的“对满族皇族所作之忠告”之外,其他三件事与孙、黄3日致井上电和孙致井上函的内容基本相同。这也证明确有其事。
以上五个问题的考证,说明森恪5日函及其内容毋庸置疑。该函中不能证实的事只有一件,即5日下午2时森接到的益田孝电及其内容。此电在森恪和益田孝的有关资料中尚未发现,有待发掘。但这不影响对5日函件的总体性考证。5日函为甄别8日森恪致益田函的真伪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根据。上述5日函的第二、四、五诸问题,与3日会谈和8日函有直接关系。若分析5日和8日函的内容,则知道2日是预备性会谈,为3日关于“满洲租借”问题的正式会谈做好准备。
3.对2月8日函的考释
8日函涉及五个问题,这些问题也是该函的主要内容。
第一个问题是3日在南京是否举行过会谈。据8日函,参加会谈的有孙中山、胡汉民、森恪、宫崎滔天、山田纯三郎五人。[24]此事至关重大,所以森把宫崎和山田作为证人,从上海一起来参加会谈。他们颇受孙、黄的信赖,邀其参加有助于会谈的成功。孙中山和胡汉民对此次会谈没有留下任何回忆和资料,山田纯三郎有回忆,虽有忆误,但证实他参加了此次会谈。宫崎滔天的文书或全集中虽未谈到此事,但其全集的年谱中有“2月3日在南京总统府访孙文、森恪、山田纯三郎同道”[25]的记载。年谱编者虽未注明其史料来源,但证实了森、山田、宫崎三人访孙之事,并纠正了山田回忆中森恪没有参加之误。参加会谈的五个人中,有三人证实了会谈之事,说明3日孙与森等五人在南京举行会谈是确实的。
第二个问题是森恪在正式谈满洲问题之前力图取得孙中山的信任。按外交惯例,会谈重大问题或缔结条约时,应相互提示证明有权力有资格谈判,或有缔结条约资格的全权代表证书或者相应的文件,以此建立相互间的信赖关系。这是谈判或缔结条约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森是三井的小职员,按其地位是没有资格与孙谈这么重大问题的。因此2日与孙会谈时,森先转交井上馨的名片,解释他与井上、山县、桂等日本元老的关系,说明他是接受他们的指令来会谈的,并表示井上馨有意协助孙、黄和南京临时政府。孙、黄二人都相信森是受命于井上、山县、桂而来会谈的。[26]5日函中的第二、四、五个问题是为取得孙、黄的信任所做的准备,3日偕宫崎、山田参加会谈,如8日函所说也是争取两人的信任。因此3日会谈伊始,森再问孙:“阁下相信我能接近日本政治中心吗?”[27]孙中山通过2日的会谈探知森有来头,相信他背后有日本政界和财界要人的支持,所以孙即答道:“相信你背后之力量,增强了完全信赖你的念头。”[28]森再次确认孙对他的信任后才谈出“满洲租借”问题。[29]这符合会谈重大问题的外交程序,也解决了交涉满洲问题的前提条件。
该函的第三个问题是3日会谈中是否谈了租借或割让满洲及“满洲借款”问题。据8日函,森在得到孙的充分信任后提出了此问题,双方会谈也较为具体。森是当事人,他所写的东西无疑是考证此问题的重要依据。山田的回忆虽有几处误忆,但内容与此函大致相同。因此作为当事人的山田的回忆也是考证此问题的有力证据,同时也是森8日函的直证。
森与孙开始谈满洲问题时说:“我要说的事有一定的根据。”[30]这是说他谈的“满洲租借”是有来头的,有背景的。其背景是益田孝、井上馨、山县有朋等大人物在东京策划满洲问题,并指示森向孙提出租借或割让满洲之要求。如没有这一指示,作为一个支店小职员的森,不敢也不能与孙谈这么大的问题。这也就是满洲问题出笼的过程和3日会谈的历史背景。若不弄清这一点,则无法考证此问题,就像出土文物不知其出土地层一样。
1911年12月21日孙抵香港时,山田纯三郎、宫崎滔天等五人去港迎接,并同道乘船去上海。在船上,孙向山田提出希望从三井处得到一千或二千万日元贷款的要求。回到上海后,经山田介绍,孙与三井上海支店长藤濑政次郎、森恪谈了借款问题。当时谈的是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借款,而不是“满洲借款”。[31]这一巨额贷款,上海支店不能擅自做主,森便回东京与三井的元老益田孝谈了此事。益田向元老井上馨报告。在此之前,井上已接到黄兴的一封信。从此信内容推测,是1911年12月即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写的。此信如今收录于国会图书馆宪政资料室《井上馨文书》之中,[32]有其日译文。信中黄兴希望“井上同情革命党,操心革命党的金融问题”[33]。这封信又成为当时提出满洲问题的起因之一。黄兴在该信中写道:“东三省是与日本有因缘的地方,因此劝诫同志不要在此地骚扰。”[34]这是革命党保护日本在东三省外的既得权益,而不是把它割让给日本的意思。可是森访问益田转告孙借款要求时,益田则对森说,革命党“如此想依赖我方,则借此机会有必要与革命党定密约:一旦成功就将东三省割让”给日本。[35]森回答:“此事能办到。”[36]其依据之一是黄兴在致井上函中的那一段话。益田把割让东三省之事向井上馨报告,井上又转告山县有朋。此时,山县、田中义一等军部要人乘革命动乱之际,想出兵两个师占领东三省。这一计划虽然遭到内阁的反对,但山县等为把东三省窃为己有,当然支持他们的意见。井上和山县对来访的内相原敬表示,“赞成借此机会与革命党订立将东三省攫取为己的密约”[37]。贷款、割让东三省之事,按决定政策的程序,一定要经过内阁的同意。因此井上把此事委托给内相原敬。因此时西园寺首相暴病,原敬遂将此事转告内田康哉外相,同时转交了黄兴致井上的信。1月12日,在内阁会议上原敬内相强调了政府对东三省问题采取紧急措施的重要性。[38]对此,海相、法相等表示同意。在16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再次讨论满蒙问题,并作了“适当解决”的决定。[39]森回东京后的上述活动也表明,此时日本是企图由中国割让或以租借方式攫取满洲的,而且森回南京与孙中山谈此事至少是井上、山县等人的授意。这便是8日函的政治背景,它再次证实森在会谈中向孙提出“满洲借款”和“满洲割让”是确实的。
第四个问题是该函涉及的“满洲借款”与南北议和、南京临时政府的财政情况,信函中有关情况,尤其是孙中山的话都符合当时的历史事实。
第五个问题是函中列举的在沪的森和在宁的孙之间以及森与益田、井上之间就“满洲借款”往返的六封电报。这些电报是考证此问题的非常重要的物证,借此能对“满洲借款”下正确的结论。但保存下来的只有函中提到的2月3日下午5时40分森致益田的电报,它被保存在日本国会图书馆宪政资料室的《井上馨文书》之中。[40]这也说明井上阅过此电,知道3日孙、森会谈的情况。据山田的前述回忆,往返的电报等文书其后都烧毁了。[41]当时他们都是用暗号发电报的。在日本爱知大学收藏的《山田纯三郎文书》中有一份暗号,但这不是森交给山田的“MBK Private code的‘亻口ハ’暗号”,而是其他暗号。在《山田纯三郎文书》中也没有有关的电报。其他五份电报,有待今后发掘。
除上述五份电报外,2月8日益田孝致森恪的电文保存在日本国会图书馆宪政资料室的《井上馨关系资料》之中。这份电报在涉及南北议和及铜官山、招商局借款问题之后写道:“关于满洲问题劝一位(指孙或黄——笔者)来日订秘密契约。如订约则有获众多同情之希望。”[42]此电似乎是2月3日下午森致益田电的回电,其内容与2日和3日会谈诸问题相吻合;这再次证实森向孙提出过满洲问题,但并不能说明孙对森的要求采取了何种态度。
4.孙中山对“满洲租借”问题的态度
孙中山对森要求租借或割让满洲抱何种态度,这是8日函的关键问题,也是学界意见分歧所在。有人认为孙中山同意租借或割让满洲,其根据就是山田的回忆和森恪的8日信函。笔者认为:首先,现在下此种结论为时尚早,要对这么重大的问题下肯定的结论,非有孙、森双方的直证材料不可。尽管森的信函是直证材料,但那只是单方面的,只有发现孙的直证材料才能下确凿的结论。
其次,从森恪的信函中不能看出孙对“满洲租借”的明确态度。乍一看8日函,孙似乎是同意租借或割让的,可是再仔细分析一下此函的内容,便知孙的态度前后矛盾,含糊不清。孙先说“当此次举事之际,曾希望将‘满洲’委于日本,作为补偿日本对我革命给以援助”;“假如本人在从欧洲返回途中,至少在香港能得知桂公(桂太郎)的意向,我将立即绕道日本,以决定此问题”。但是又接着说,“时至今日,业已丧失时机。当其时,凡革命军之事皆可由我与黄兴决定方针。今则不然,各省均赞成我等之说,任意揭出我等之旗号,加入我等行列,因而缺乏兵权和金权的我等不能任意实行其主义,大事须有众议才能决定”。这里就反映了孙内心的矛盾,并表达了此事不能由他个人决定之意。接着孙说南京临时政府财政穷乏到极点,如数日内筹集不到资金则陷于军队离散、政府瓦解之命运,因此他又希望日本提供1500万日元贷款。这又是一层矛盾,即他希望得到日本的贷款,但他无权决定东三省租借。在此种双重矛盾中,他最后表示:“机会虽已失去,但万一桂公认清我等之心事,有推行其为日本之所志,无论如何,为防止革命军队离散,供给至危之现金。我等现在之情况,如有金钱则安心,可得军队之信赖。军队问题能确实解决,则如所望,我或黄兴中的一人赴日,与桂公会见,商定满洲问题和革命政府之大计。但鉴于当前情况,不能离开南京一步。”孙中山在会谈中两次表示“机会已失去”,也就是说同意日方所说的“机会已失去”,但为解决临时政府面临的财政危机,防止军队的离散、政府的瓦解以及与袁世凯的南北议和等诸多之事,又希望日本提供贷款,其代价是“与桂公会见商定满洲问题和革命政府前途之大计”。但孙的大计是什么?没有明确表示。孙在会谈后致益田的电文中也没有表示确切的意见。
此电文是森用中文确认其大意之后由孙、胡进行删改的,在某种意义上表达了孙的意向。此电就满洲问题说:“孙ハ满洲租借ヲ承知セリ。”“承知”一词在日汉字典中有两种解释:一是应允、同意、答应、允许之意;二是知道、知悉之意。笔者认为,“承知”一词应理解为“知道”或“知悉”比较合适,符合日语的习惯。即使“承知”一词含有允许、同意等意思,但其文字的表现形式是含糊的、模棱两可的。这就是日语的特点,因此不能当作绝对明确的同意或者应允,应将该句译成“孙知悉满洲租借之事”。该电接着又说,“如立即借一千万元,则与袁世凯中止议和,孙文或黄兴赴日,缔结满洲秘密契约”。这里虽提到“满洲密约”,却没有提到内容是什么,这也是含糊的。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孙在满洲问题上没有明确表态。
退一步讲,即使孙有可能答应日方的要求,我们从孙和森的会谈及往返的电文中可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满洲“租借”或“割让”要求是益田孝、井上馨、山县有朋等先后提出的,并胁迫孙承诺。森是在他们和内阁授意之下与孙会谈的。在2日会谈中森对孙说:
如阁下所知,当今世界乃黄种人与白种人之战场,为遏制白人先锋俄罗斯南下,确保我日本安全存立与东洋和平,日本认为,必须以日本势力保全满洲……
在俄国企图南下、德国占据青岛之际,满洲终归应由日本保护。今日之大势,满洲若单靠中国政府保护其安全,纵使阁下恐亦无此把握。况且从日本立场来看,将满洲完全委于中国政府更是危险至极。中国政府不可能单独保护满洲,这无疑是贵我双方早已承认的事实。应该说,满洲之命运早已确定。革命政府之前途,想必有诸多困难,倘若没有在地理上和历史上具有特殊地位之日本的特殊援助,完成革命或属疑问。若阁下放弃命运既定之满洲,决心将其委于日本势力,得日本特殊援助以为其代价,以图完成革命之大业,日本必将应允其要求,立即争取必要手段……
不知阁下决心如何?若阁下所思与小生相同,则当从速判断。其实,桂公已向益田[孝]吐露此般密旨。若阁下有断然实行之意,[孙黄]二人中之一人,可秘密前往日本会见桂公。日本派军舰在阁下认为方便之地接迎,直驶[日本九州]三池港,再乘特别列车至京都,尔后促桂公自东京前来会见,往返时日约两周即可。
这是想借孙中山和南京临时政府财政穷乏之际,趁火打劫,以提供贷款为名,图谋租借和迫使中国割让东三省。因此在研究和考证“满洲借款”时,应先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这一侵略野心。
第二,孙和森在会谈中的主张是对立的。孙始终强调优先提供借款,力图先得资金,然后再谈满洲问题。森则相反,先解决“满洲租借或割让问题”,把它作为提供贷款的条件。此种对立,说明了两者目的不同,由此产生的态度也不同。此种对立又表现在是先孙、黄赴日还是先提供借款上。孙始终主张提供借款为先,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他在满洲问题上的抵抗心理。如果没有此种抵抗心理,若孙同意先赴日缔结“满洲契约”的话,“满洲租借和割让问题”也许变成现实了。
第三,孙中山对当时形势的判断是错误的。孙把提供贷款的日期限于2月9日,其原因与旧历年有直接关系。1912年的春节是2月18日,2月9日是旧历的12月25日。按旧习,春节是大庆之日,节日前南京临时政府应给政府干部及军人发一笔赏金,让他们愉快度过创建共和国后的第一个春节。若不能发这笔钱,也许会有军队离散、政府瓦解之危险。因此当森提出5日内通知年内能否提供贷款时,孙即反驳道,“如真正到年底才提供,也可能会失去提供援助的意义”[43],强调必须25日前送到。其实,后来的事实是虽然未能得到日本的贷款,但并未发生孙所预料的那种军队离散、政府瓦解的情况。这也许与孙同袁世凯在南北议和中的妥协有关。历史证明,中国不是依赖日本援助来完成革命的,而是在反对列强侵略的革命战争中废除了与包括日本在内的列强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恢复了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这一历史事实又反过来说明,孙中山依靠日本来实现革命的战略是行不通的、错误的。
第四,日本为什么没有提供一千万日元的贷款呢?如上所述,首先当是孙优先提供贷款的要求使然。这种要求并非孙中山独创,其他政治家也有先例,明治维新前后日本的外交中也有类似的现象。然而,日本不愿在得不到孙的确切允诺前提供贷款。此外还与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的牵制有关。辛亥革命时期日本与欧美列强要维护在中国的既得利益方面虽然一致,但在扩大新权益方面则相互争夺。此时这一争夺是以牵制对方在中国扩大权益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日本是二流帝国主义,对欧美列强的牵制不能不有所顾虑,在未得到他们的承认或默认的情况下,不敢胆大妄为地租借或要求割让满洲。这也是其不轻易提供贷款的原因之一。
第五,如孙同意租借或割让东三省的话,如何分析其原因?如何评价他的这一行动?孙从欧美回国后向三井提出借款要求的主观愿望是为推翻清朝实现共和;2月3日要求日本贷款是为防止军队离散和临时政府瓦解。这种动机是好的,符合革命的利益,可是日本趁火打劫,逼迫孙租借或割让满洲。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如孙含糊不清地同意了森和日方的要求,是因为孙当时似乎认为,完成共和革命的最终目的和一时丧失国家部分主权这一矛盾,能够在以借款维持军队和政府来完成革命最终目的的过程中统一起来,也就是说他试图在革命成功和国家富强起来以后再逐渐废除不平等条约,恢复丧失的主权。尽管如此,我们在详析此问题时应考虑的是“满洲借款或割让”是否变成现实?如变成现实,对此问题的结论和评价将大不相同,但毕竟未变成现实。这与前述孙的不明朗态度大有关系。经考证和比较,从日本方面看,有关孙中山与所谓“满洲租借”问题的材料较多,提供了重要的直证和旁证。但这些材料所反映的孙中山本人的态度是矛盾的、含糊的,而且缺乏出自孙中山本人的直接材料。因此,我们目前只能说此事可能性较大,但下肯定性的结论为时尚早。
注释
[1]藤井升三:《孙文的对日态度——以辛亥革命时期满洲租借问题为中心》,见《现代借中国与世界——其政治性展开》,《庆应通信》,1982年,第109~150页。久保田文次:《孙文的所谓“满洲让与”论》,见中屿敏先生古稀纪念事业会编:《中屿敏先生古稀纪念论集》(下卷),汲古书院1981年版,第601~624页。
[2]山浦贯一:《森恪》(上),高山书院1943年版,第402~406页。
[3]久保田文次:前揭文,第601~624页。
[4]久保田文次:前揭文,第618页。
[5]藤井升三:《辛亥革命时期孙文关系资料——有关“满蒙问题”的森恪书简》,见亚洲经济研究所内部资料,调查研究部No.56~58。此两函文由李吉奎译成中文,发表在中山大学《孙中山研究论丛》1990年第7期。
[6]三井物产公司:《社报》1912年1月6日。
[7]陈旭麓等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4~255页。
[8]三井物产公司:《社报》1912年4月18日。
[9]1912年2月5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10]武汉大学经济学系编:《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14~316页。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第45卷第2册,第114~115页。
[11]武汉大学经济学系编:前揭书,第310~316页。日本外务省编:前揭书,第45卷第2册,第132~134页。
[12]武汉大学经济学系编:前揭书,第314~316页。日本外务省编:前揭书,第45卷第2册,第114~115页。
[13]武汉大学经济学系编:前揭书,第313~314页。
[14]武汉大学经济学系编:前揭书,第311页。日本外务省编:前揭书,第45卷第2册,第133页。
[15]1912年2月5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16]《日本历史》1987年8月号,第87页。此电文是李廷江从日本国会图书馆宪政资料室的《井上馨文书》中发现的,并登载在此刊上。此刊上的电文,与5日函中的电文有三个不同之处,如“由森[恪]君转告”“切[约]乞援助”等。这也许是李抄写或校对时的错误。
[17]同上杂志,第86页。
[18]日本外务省编:前揭书,第45卷第2册,第91页。
[19]参见拙文《辛亥革命时期日本的对华政策》,《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14页。
[20]1912年2月5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21]原奎一郎等编:《原敬日记》,第3卷,福村出版株式会社1965年版,第210页。
[22]山浦贯一:前揭书,上卷,第382~383页。
[23]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0页。
[24]1912年2月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25]宫崎龙介等编:《宫崎滔天全集》,第5卷,平凡社1976年版,第703页。
[26]1912年2月5日和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27]1912年2月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28]1912年2月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29]1912年2月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30]1912年2月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31]参照《森恪》(上),第392~396页。
[32]藤井升三:前揭文,第120页。
[33]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0页。
[34]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1页。
[35]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1页。
[36]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1页。
[37]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0页。
[38]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0页。
[39]原奎一郎等编:前揭书,第3卷,第212~213页。
[40]藤井升三:前揭文,第149~150页。
[41]山浦贯一:前揭书,上卷,第405页。
[42]藤井升三:前揭文,第140页。
[43]以上引文均见1912年2月8日森恪致益田孝函,三井文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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