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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四、产业革命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操作
四、产业革命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操作
从1880年松方正义主持财政改革及处理官办企业的“殖产兴业”政策转变为标志,近代日本度过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期,进入了相对意义上的产业革命期自由竞争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已主要不再扮演“产妇”角色,而是重在宏观调控经济,并为此采取相应的内外经济政策。
(一)金本位制的建立
产业革命时期,金融政策的一大举措是变银本位制为金本位制。
19世纪80年代初期松方正义主持财政改革时,日本改变金银复本位制,建立了银本位制度。此后直到90年代后期,由于世界白银产量急速增加而黄金产量相对下降,金贵银贱的局面不变,金银比价由1879年的1:18,变成1889年的1:22和1894年的1:32。[1]
银价下跌对实行银本位制的日本同时存在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有利的方面是促进了出口,因为银价的下跌意味着日元在国际汇兑市场上被低估,日本商品有了价格上的竞争优势。同时,汇率被压低,理论上还具有抑制进口的效果。不利的方面是,产业革命时期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日本的外贸始终是进口大于出口,而在进口商品结算时,由于日元汇率被低估,日本显然又处于不利地位。对此,日本政府在1893年就成立了货币制度调查会,专门研究银本位制对现实经济的利弊,然而调查会的委员各执一词,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结果1895年提交的调查会报告书原封不动地把不同意见上报给政府,即15名委员中赞成修改银本位制度者8人,反对修改者7人。
金本位制的支持者们除了经济上的判断外,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出于政治考虑。英国在1816年便实行了金本位制,70年代后,德国、美国等世界上的主要国家也先后改行金本位。日本政府认为,金本位还是银本位标志着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信用等级,只有实行金本位制才会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跨入一流国家。但是,实行金本位的前提条件是国家要有足够的正币准备,而当时日本最大短板恰恰是黄金储备不足。
1894至1895年,日本发动了侵略朝鲜和中国的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并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日本不但夺取了中国台湾和澎湖列岛,而且获得了2.3亿两库平银的战争赔款和“赎辽费”。这是一笔相当于清政府两年多财政收入的庞大资金,它是清政府以关税为担保向英国借取的。当时,清朝赔款连同其利息折合3.6亿日元,是1894年日本政府财政支出(0.78亿日元)的4.6倍!日本在这场战争中发了横财。也正是以这笔血腥掠夺的财富为基础,日本才得以在1897年断然实行了金本位制,实现了梦寐以求的夙愿。这一结论是有据可查的,松方正义在“金本位制实施方针”中有如下一段自白:“据下关媾和条约第四条第二款,从清国领收之赔款为军费赔款、利息及辽东半岛赎偿金计343193608.013日元,据1894年12月之调查,既定使用额[2]为290257013.868日元,尚余52936594.145日元,加上赔款利息32076051.829日元,计有85012645.974日元用途未定,可以此铸造金币,兑换1元银币。”[3]
(二)两次“战后经营”
产业革命时期,日本的财政政策以甲午战争为界,前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表2-9所示,甲午战争之前,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在国民经济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不超过10%,战后直线上升,1907至1910年同比达到25.6%,相对廉价的“小政府”变成了昂贵的国家机器。
表2-9 甲午、日俄战争后财政支出的扩大(表内数字为对国民总支出比重)

资料来源:中村隆英:《明治大正期的经济》,东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第83页。
财政扩张是根据国家扩军备战总战略的要求进行的,其扩张的高峰发生在甲午、日俄两次侵略战争之后,日本经济史上称之为两次“战后经营”,财政支出急剧扩大的领域是扩大军备、殖民地经营、产业投资及其基础设施的改善,但重中之重是加强国防经济。下面看一下两次“战后经营”时期为扩充军备而扩大财政支出的情况。
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的胜利,对于其近代化道路的走向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这场战争使日本尝到了侵略的甜头,更加相信“强兵”才能“富国”,军部的地位空前提高,军国主义路线从此占据了统治地位。正因如此,日本对甲午战争中到嘴的肥肉得而复失刻骨铭心,因此卧薪尝胆,战争一结束便急不可待地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军备扩张,以报“三国干涉还辽”之仇。[4]当时制定的军备扩张计划包括,陆军在7年内组成12个师团,海军在10年内建立以6艘战舰和6艘巡洋舰为基干的“六六舰队”。1896至1903年的陆海军扩军费达到3.75亿日元。与此同时,军工厂规模大力扩充,人员和设备大量增加。
10年后,日本在日俄战争中打败了强敌,但其军备扩张的步伐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迈得更快。战后的“帝国国防方针”制定的新目标是,陆军进一步增加到25个师团,海军则要建立以8艘战舰和8艘巡洋舰为基干的“八八舰队”,并且明确了实现武器国产化的目标。1905至1913年陆海军扩军费为4.73亿日元。[5]
但是,急速增长的庞大军费开支还不是国防经济的全部内容。产业革命后期日本的国家财政在其他与国防相关的诸多领域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例如,甲午战争后使用部分战争赔款兴建的国营八幡制铁所,其目的之一就是生产军用钢材,对此,当时的农商务大臣榎本武扬直言不讳,他在“设立制铁所意见”中说:“本业设立之要点,首要目的是制造军器材料,故暂时可不必考虑收支费用,而在于造出特殊钢材,且制品种类上亦有须严加保密者。”[6]结果,在日本政府的一手操作下,建立了当时民间无论从资金还是技术上都难以承办的大型钢铁企业,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八幡一家的钢材产量就占全国总产量的90%以上。再如,日俄战争后的铁路国有化政策,也是从保证国防运输的需要出发的,日本政府为此投入了更大的一笔资金。
产业革命后期,由于财政扩张的速度大大超过经济增长和税收自然增加的速度,出现了巨大的财政亏空问题。对此,日本政府采取了增加国民税收和举借内外债两种对策。
国民增税从甲午战争后的1896年就已经开始,1898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增税,其后不仅税率仍在提高,而且不断出现新税目。结果,人均租税负担由1897年的324日元,增加到1909年的878日元,即使把物价上升的因素考虑在内,12年中负担率也整整加重了一倍。[7]
尽管如此,仅凭增加税收还远远不能解决财政困难,因此便开始大量发行政府公债。表2-10显示了产业革命时期日本政府扩大公债发行的进程。国内公债由1885年的2.33亿日元增加到1914年的10.58亿日元,其中包括近2亿日元的金禄公债和近5亿日元的收购私铁公债;国外公债主要是从日俄战争开始筹措的,由1903年的1.91亿日元猛增到1914年的15.25亿日元。这样,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日本的国内外债务为总计25.83亿日元,与其在海外的债权抵冲后,纯债务额约20亿日元,负债率为1914年日本国民总产值的25%和国家一般财政支出的202%[8],已经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状态。
表2-10 产业革命时期日本的国家债务(单位:亿日元)

资料来源:石井宽治、原朗、武田晴人编:《日本经济史》第2卷,东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92页。
(三)近代型产业政策的登场
产业革命时期推行的最具特点和实效的产业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建立政府特殊金融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向政策上扶持发展的主要经济部门和企业倾斜性地提供产业资金。
后发国的产业革命普遍存在着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产业革命的起步阶段,资金短缺构成了限制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缓解产业资金供给、特别是长期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日本政府于1897年成立了日本劝业银行和农工银行,1900年又成立了兴业银行,其中劝业和兴业两家银行都是可以发行债券的银行,其债券大部分为大藏省存款部购买,因此实际上都属于国家的政策银行。两家银行的业务范围很广,涵盖农业、工业和公共部门,但主要对象是大企业。在二战结束以前,这两家银行的资本金和贷款额在全国银行业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是通过财政、税收手段扶植特定产业的发展。最具代表性的事例是为了加快发展海运和造船业,在1896年同时颁布了《航海奖励法》和《造船奖励法》。
造船业是日本急欲发展的重点产业,但是当时钢材等主要原材料必须依赖进口,制造成本很高,特别是大型船舶的建造,价格上无法与英国抗争。为了早日实现船舶制造的国产化,《航海奖励法》明文规定:“造船奖励金向700至1000吨船舶支付每吨12日元,向1000吨以上船舶支付每吨20日元,若船舶的蒸汽机械一并制造,则按照实际马力数每马力支付5日元。”[9]由此日本民间掀起了一股造船热,国内造船总量由1895年的5.6万吨,增加到1910年的35.6万吨。其中,1901年至1914年的新建船舶中,享受造船奖励的大中型船舶占有很大比例,1914年的比例是69%。[10]另据统计,到产业革命完成前夕,民间造船厂享受造船奖励的700吨以上新建船舶共105艘,计31万吨[11],并且在造船技术方面已经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
加强海运能力无论从商务观点还是从军事观点看,都是日本政府梦寐以求的。因此《航海奖励法》规定,向1000吨以上、航速10节以上的商船支付财政补贴金,并对政府指定的几条远洋航线实行专项补贴。由于有这种补贴,日本邮船公司终于在1899年挤入欧洲航线同盟,并与英国公司展开竞争。但是日本学者指出,当时“如果没有补助金就会是赤字”[12]。据统计,1900至1913年,日本政府共向民间海运公司财政支付补助金1.4亿日元。由于有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日本的海运业发展迅速,日本的海运公司先后开辟了孟买(1893年)、西雅图(1896年)、旧金山(1898年)、南美西海岸(1905年)等多条远洋航线,不仅在日本的对外贸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带动了国内造船业的发展。在产业革命开始阶段的1885年,日本全国船舶拥有量只有6万吨,到产业革命结束期的1910年,已增加到122万吨,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海运大国。
三是对技术要求高、投资大且资本回收期长、现实盈利预期低且风险大的重要产业,当民间资本踌躇不前时,国家投资直接兴办。这种明治初期曾经采用的做法,在产业革命时期照行不误,其典型案例是国家投资建立八幡制铁所。国家操办钢铁制造业,即是强化国防经济的需要,也是出于一种无奈,因为当时民间资本不愿意去冒风险。实际上,在建立八幡制铁所之前,日本政府曾劝说三井、岩崎两家最大的财阀向钢铁业投资,却被断然拒绝[13],这一事物发展的过程无疑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四)殖民地统治的经济政策
产业革命的过程是日本资本主义形成和确立的过程,同时也是日本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转化的过程[14],这一转化是通过资本输出和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实现的。通过甲午、日俄战争,日本将台湾、朝鲜、库页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并且在中国东北(日本当时称“满州”)享有特殊权益,从而一跃成为殖民帝国。
朝鲜自古以来就一直是日本觊觎的首要对象,也是中日两国争夺的焦点。公元7世纪,朝鲜半岛上同时向唐朝称臣的三个国家新罗、百济和高句丽之间发生内战,日本出兵支援百济攻打新罗,唐朝应新罗请求出兵增援,663年,唐、新罗联军在白江口一战中彻底击败日军,换取了半岛近千年的平安。1592至1598年,丰臣秀吉两次派遣大军侵略朝鲜,并扬言征服中国400州县,献北京给天皇作厚礼,中朝联军抵抗日军的战斗惨烈无比,终因丰臣突然病亡而双双收兵。明治初年的“征韩论”一时被压制,也只不过是“内治”和“外征”何者优先的分歧,及至其资本主义的发展初见成果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后发动甲午、日俄两次战争,在打败清朝后控制了朝鲜,打败俄国后把朝鲜变成日本的“保护国”即事实上的殖民地,最后在1910年干脆把朝鲜并入日本版图。
这一时期日本对朝鲜的经济统治和殖民掠夺主要是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的。首先是彻底垄断朝鲜的对外贸易,当时日本迫使朝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剥夺了朝鲜的关税自主权,并在开放城市和港口建立了日本人居留地,日本商人完全控制了朝鲜的对外贸易。1894至19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十年间朝鲜出口贸易的80%—90%、进口贸易的60%—70%是与日本进行的,出口商品主要是稻米和生金,进口商品则主要是日本的棉布。[15]其次是资本输出,在朝鲜大规模铺建同时具有重要军事和经济意义的铁路,1897至1900年修建的京城至仁川的铁路是在日本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日本政府投资180万日元,日本民间投资只有47万日元。1901至1904年修建的京城至釜山铁路是以民间资金为主,但日本政府的投资也多达378万日元。其后,日本又在朝鲜修建了南北贯通的京城(汉城=首尔)至新义州的铁路,从而建立了军事上控制朝鲜的枷锁、经济上掠夺朝鲜财富的吸血管。最后是直接性殖民掠夺,大量移民到朝鲜经营土地。1908年,日本政府特批成立东洋拓殖股份公司,这是一家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国策公司”,政府出资30%,事业内容是经营朝鲜的土地,赚取土地收入。到1914年,该公司占有的朝鲜土地为:水田46642町(1町=100公亩),旱田18753町,加上其他土地,共70243町。公司的土地经营收入也与年俱增,1908年为15万日元,1916年达到82万日元。[16]东洋拓殖公司对朝鲜土地资源的掠夺还只是其殖民掠夺的一部分,据统计,到1915年,日本移民在朝鲜占有的土地面积已超过20万町,其中耕地面积17万町,占朝鲜全国耕地总面积的5.4%。[17]甲午战争后,中国台湾被割让给日本,开始了整整50年苦难的殖民地岁月。与甲午战争后朝鲜一步步变成日本殖民地的经历不同,日本对台湾的统治是依据《马关条约》进行的,因此一开始就肆无忌惮地血腥镇压台湾军民的顽强抵抗,用刺刀建立了台湾的殖民地秩序。
日本在台湾实行的是直接统治,其统治机构是台湾总督府。为了把台湾经济纳入日本的殖民经济体系,日本政府采取的殖民经济政策是,第一,官民合资成立台湾银行,强制台湾人民使用台湾银行券,从而完全控制了台湾的金融,并将其纳入日本货币圈。第二,从军事和经济掠夺的目的出发,修建纵贯全岛的铁路干线。第三,根据日本经济发展的需要安排台湾的经济结构,使台湾成为食糖生产原料的产地,从而导致台湾经济的畸形发展,并加深了对日本经济的依赖。20世纪初期,由于台湾总督府采用了财政补助金的刺激手段,日本私人资本纷纷到台湾建立糖厂,先后成立了台湾制糖、明治制糖、东洋制糖、盐水港制糖等多家大公司,加强了对台湾的资本掠夺。第四,为了维持殖民统治,在财政税收上不断加强对台湾人民的搜刮。日本占领台湾初期,台湾总督府的财政开支相当部分依赖国内财政拨款,为了现地解决财政收入问题,一面加强对台湾人民的剥削,一面实行鸦片、樟脑和食盐等专卖,结果从1905年以后,总督府的财政已经独立而不再需要国内拨款。值得注意的是,在总督府的这种现地财政收支平衡中,包括对日本企业的巨额财政补贴。有关统计显示,1901至1906年,台湾总督府仅对台湾制糖一家公司的财政补贴就高达256万日元。[18]可见,日本对台湾的惨酷掠夺又以这种形式转移支付给了私人资本。
日俄战争之后,中国东北的殖民权益被日本和俄国瓜分。根据1907年7月30日日俄两国签订的密约,两国以长春为界划分了势力范围,长春以北的“北满”铁路继续由俄国经营,以南的“南满”铁路和各支线、以及由大连和旅顺为中心的“关东州”地区则让与日本。由此,日本获得了对关东州、南满铁路及沿线附属地的统治和矿业开采权,并拥有铁路沿线的驻兵权。对于两个帝国主义强盗肆意践踏中国主权的侵略行径,软弱无能的清政府除了予以追认外无计可施。
日本在中国东北采用了所谓“三头政治”的统治方式,即陆军管辖下的关东都督府、外务省派出的领事馆和南满洲铁道股份公司(简称“满铁”)三大统治机构,它们分别行使着维持殖民统治和殖民掠夺的职能。
东北的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及其资源条件是台湾无法比拟的,因此日本对东北的经济掠夺规模更大。其主要手段和方式为:第一,于1906年建立南满州铁道股份公司,初期计划投资2亿日元,其中政府出资1亿日元。“满铁”名义上是股份公司,实际上政府拥有决策权和命令权,使用“股份公司”之名而避开国营名义的主要原因,是防止英美刁难。“满铁”是殖民侵略的急先锋,其投资除了铁路事业外,还涉及到商业及煤铁矿开采等几乎所有领域,初期活动最积极的财阀是三井。第二,大肆掠夺东北资源,当时最主要的商品是大豆和豆饼,同时加快了对抚顺煤矿和鞍山铁矿的开采。日本向东北出口的主要商品则是棉纱和棉布。第三,大量移民,到1914年,东北的日本侨民已经达到16076户[19],其主要集聚地是关东州及“满铁”沿线城市。
另一方面,由于日本在东北采取排他性殖民统治,英美在东北的权益受到排挤,而日本对英美的一再交涉毫不让步,于是昔日的同盟关系开始出现裂痕,从而埋下了二战时日本向英美开战的种子。[20]
注释
[1]中村隆英:《明治大正期的经济》,东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第46页。
[2]据大藏大臣松方正义在1895年8月15日的“明治二十八年财政计划意见书”,文中所谓“既定使用额”的分配情况是:5500万日元冲销甲午战争临时军费,5000万日元陆军扩军费,13000万日元海军扩军费,500万日元国营制铁所经费,5000万日元备用军费。见中村隆英:《明治大正期的经济》,东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第87页。
[3]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70页。
[4]历史事实上,其后的日本先后对俄国、德国和法国进行了报复,即1904至1905年的日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出兵夺取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殖民地及其在太平洋上的三个群岛,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出兵夺取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地。
[5]桥本寿朗、大杉由香:《近代日本经济史》,岩波书店,2000年,第140—141页。
[6]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68—69页。
[7]桥本寿朗、大杉由香:《近代日本经济史》,岩波书店,2000年,第142页。
[8]参照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2—4页统计算出。
[9]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72页。
[10]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87页。
[11]安藤良雄编:《日本经济政策史论》(上),东京大学出版会,1973年,第178页。
[12]桥本寿朗、大杉由香:《近代日本经济史》,岩波书店,2000年,第142页。
[13]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东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第230页。
[14]山田盛太郎:《日本资本主义分析》,岩波书店,1934年,第12页。
[15]详见石井宽治《日本经济史》,东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第267页表。
[16]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89页。
[17]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90页。
[18]桥本寿朗、大杉由香:《近代日本经济史》,岩波书店,2000年,第111页。
[19]安藤良雄编:《日本近代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91页。
[20]节选自拙著《日本近现代经济史》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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