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日本历法的“脱亚入欧”与“时间”的近代化

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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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日本历法的“脱亚入欧”与“时间”的近代化


四 日本历法的“脱亚入欧”与“时间”的近代化

历史上日本曾长期使用中国的历法,1872年底明治政府断然实施改历——放弃传统的太阴历,使用太阳历。明治改历既有政治背景,也有文化内涵,更有现实的经济因素。改历是日本“脱亚入欧”的标志之一,它使日本迅速从农业社会走向近代工业文明,并带来“时间”的近代化。

(一)正朔本乎夏时——日本曾长期使用中国历法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历法的国家之一,对周边国家产生过重要影响,日本也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使用中国历法的国家。在中国古代,历法除了科技含量之外,还有复杂的政治特征。历法的制定与改革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证明帝王的统治权力来自“天命”,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历史上新政权建立之初,往往要通过改正朔、定历法等方式,来表示革故鼎新的姿态,希望通过变革历法,达到政治统一的目的。司马迁在《史记·历书》中说:“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正朔中的“正”,即一年之始,“朔”即每月之始,所以人们常用“正朔”来代表历法或皇帝的年号。奉正朔即遵从奉行王朝的年号和历法,表示对王朝的效忠和拥戴。周边民族若尊奉中国王朝的正朔,即被认为在政治上表示臣服,在空间上可以将其纳入统治体系,并允许其在朝贡的名义下进行交往。古代日本使用中国的历法,不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更是为了表达对中国的慕化及向往。与日本对唐代户籍制度、班田制度、科举制度始行终弃一样,古代日本对中国的历法也经历了从采纳到放弃的过程。

在尚无文字的日本古代早期,前言往行靠“贵贱老少,口口相传”。通常认为上古时代的日本使用的是以日月和物候为参照的自然历[1]。在大和时代,通过与中国及朝鲜半岛国家的交往,日本人已经对历法的重要性及与人们生活的关系有所了解,并希望自己的国家也使用历法。在《日本书纪》中就有6世纪中期的钦明天皇时期,百济向日本派遣历博士的记载。《日本三代实录》清和天皇贞观三年(861)六月条对当时使用历法的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

十六日己未,始颁行长庆宣明历经。先是,阴阳头从五位下兼行历博士大春日朝臣真野麻吕奏言,谨检,丰御食炊屋姬(推古)天皇十年十月,百济国僧观勒始贡历术,而未行于世。高天原广野姬(持统)天皇十年十二月,有敕始用元嘉历,次用仪凤历。高野姬天皇(称德)天平宝字七年八月,停仪凤历,用开元大衍历。厥后,宝龟十一年,遣唐使录事故从五位下行内药正羽栗臣翼贡宝应五纪历经云,大唐今停大衍历,唯用此经。天应元年,有敕令据彼经造历日,无人习学,不得传业,犹用大衍历,已及百年。真野麻吕去斋衡三年申请用彼五纪历。朝廷议云,国家据大衍历经造历日尚矣,去圣已远,义贵两存,宜暂相兼不得偏用。贞观元年,渤海国大使乌孝慎新贡长庆宣明历经云,是大唐新用经也。真野麻吕试加复勘,理当固然,仍以彼新历比较大衍五纪等两经,且察天文,且参时候。两经之术,渐以麁疏。令朔节气既有差。又勘大唐开成四年、大中十二年等历,不复与彼新历相违。历议曰,阴阳之运,随动而差,差而不已,遂与新历错者。方今大唐开元以来,三改历术,本朝天平以降,犹用一经。静言事理,实不可然。请停旧用新,钦若天步,诏从之。

根据这段文字,再参照其他史书的记载,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古代日本使用中国历法的情况。

中国历法传入日本最早的记录是公元602年(推古天皇十年),这一年,百济的僧人观勒来到日本,带来历本及天文地理书,朝廷专门派书生向观勒学习历法。[2]成书于11世纪初期的《政事要略》记载,推古天皇十二年(604年)“始用历日”,但具体实施情况不得而知。日本实施历法的确切记载是持统天皇四年(690年),《日本书纪》记载,是年11月,“奉敕始行元嘉历与仪凤历”[3],这两部历法是日本最早正式使用的中国历法。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即古代日本户籍制度(690年)的建立、班田授受法的实施(692)和中国的历法的使用(690年)都是在持统天皇时开始的,这并不是一种偶然,而是日本人在与中国王朝的交往中已经形成了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及对唐王朝的归属感。此时距大化改新已经40多年,日本人已经逐渐加深了对中华文明和中国的典章制度的了解,认识到要改变本国的落后局面,就要学习中国的制度,同时,还要积极向唐王朝靠拢,在向唐朝派遣臣朝贡的同时,使用中国的历法,即“奉正朔”也是十分重要的。于是,在持统天皇时代,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之后,便开始模仿唐朝制度实施一系列建立中央集权体制的措施。显而易见,对于当时的日本来说,历法与户籍、班田同时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并不仅在于其科技层面,而是以“奉正朔”的形式,表现对唐王朝的归同。实际上,唐代中国人在考察当时的日本时也是首先看其是否“奉正朔”的。如唐代官员、大诗人王维在遣唐留学生阿倍仲麻吕(唐名“晁衡”)归国时曾赋诗《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送别,在其诗序中这样写道:

海东国日本为大,服圣人之训,有君子之风。正朔本乎夏时,衣裳同乎汉制。历岁方达,继旧好于行人;滔天无涯,贡方物于天子。[4]

可见,在王维及他所代表的唐朝朝野人士眼里,当时的日本之所以被评价为“服圣人之训,有君子之风”,主要是因为“正朔本乎夏时,衣裳同乎汉制”,这两点的意义等同于“贡方物于天子”,甚至还要重要。作为与唐朝交往密切的日本人对这一点定是十分清楚的。

698年(文武天皇二年),日本废除了南朝何承天编撰的《元嘉历》,仅实行《仪凤历》。公元735年,在唐朝留学18年的吉备真备(695—775)学成归国,带回大量典籍,其中就有《大衍历经》及《大衍历立成》。当时由于日本缺乏通晓历学的人才,对《大衍历》这部当时非常先进的历法还不能全部理解,经过多年的研读,直到763年(天平宝字七年),朝廷才下令停用《仪凤历》,并依据《大衍历》编制新历,翌年开始施行,这是古代中国的历法第一次直接传入日本,并被采用。

《大衍历》实施了10多年后,778年(宝龟九年),遣唐使成员羽栗臣翼归国,带回《五纪历》(郭献之762年编制),并报告说唐朝已经用《五纪历》取代了《大衍历》,建议采用《五纪历》。也是因为当时“无人习学,不得传业”而被搁置下来。又过近80年时间,历博士大春日朝臣真野麻呂于857年奏请使用《五纪历》,朝廷答曰:“国家据大衍历经造历日尚矣,去圣已远,义贵两存,宜暂相兼不得偏用”,允许《五纪历》与《大衍历》于翌年开始使用。但在唐朝,早在建中四年(783年)已经用《正元历》取代了《五纪历》,并于822年起使用徐昂编撰的《宣明历》了。

日本自858年开始实施《五纪历》一年后,渤海使臣乌孝慎于859年抵日本,献上唐朝正在使用的《宣明历》,历博士大春日朝臣真野麻呂再次奏请使用《宣明历》,遂于862年停止使用《大衍历》和《五纪历》,开始使用《宣明历》。

《宣明历》是日本历史上最后使用的从中国输入的历法,到江户时代的贞享二年(1685年)使用涩川春海编制的《贞享历》为止,在日本一直使用了823年。关于八百多年未改历的原因,一是895年(宽平七年),宇多天皇根据被任命为遣唐正使的菅原道真的奏请,停派遣唐使,其理由为“大唐凋敝”,从此,日本中断了与大陆王朝官方的联系,宋元时期的中日交往仅限于民间贸易层面,未能取得中国后来编撰的新历法。二是平安时代后期,随着皇权衰落,朝廷的官职与官厅都由特定的贵族包揽,官职家业化的倾向日趋严重,专门培养人才的大学寮名存实亡,学问研究也走向门阀化、世袭化,天文、历学变成安倍家(天文)、贺茂家(历法)的家学,人才匮乏,因循守旧,精通历学者越来越少,远未达到日本人独立编制历法的水平。室町幕府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时期,曾经有过参照明代历法改历的想法,但是遭到墨守旧套的贺茂家的反对而未能实现。也有人以这样做有奉明朝为正朔之嫌而加以反对。[5]三是在镰仓、室町幕府时期,战乱频繁,武士尚武粗野而疏于文道,科技文化事业进入空白期。总之,“正朔本乎夏时”——日本人通过使用中国历法,向唐王朝表示了慕化、归同之意,也积极模仿实施唐朝的官制、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科举制度等。而随着唐王朝衰落及日本中央集权制度的瓦解,中国历法对日本已经丧失了政治上的意义,曾经实施过的唐朝制度也在日本几近全部付之东流。长期使用过时的中国历法并不是出于日本人对唐文化的热爱(见表2-9),只不过是在自己还没有能力造出新历情况下的无奈选择而已。不得不承认,日本的“入欧”始于明治以后,而“脱亚”—“脱华”实际上在平安时代末期就已经开始了。

表2-9 日本历史上实施过的历法

(二)文明开化与明治改历

唐代的《宣明历》在当时是很先进的历法,但在实施了八百多年后,已经和实际天象出现了两天偏差,日食、月食的预报也不准确。随着人们天文知识的增加,与实际天象有一定差误的《宣明历》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围棋棋手出身的历学者安井算哲(1639—1715,后改姓涩川,号春海)在中国元代郭守敬编制的《授时历》基础上,根据自己20多年的调查实测,制作了新历法,德川幕府于贞享二年(1685年)正式采用,故名《贞享历》,日本历史上第一次产生了由本国人编撰的历法。此后,日本又先后进行了三次改历,即《宝历历》(1755—1797,安倍泰邦)、《宽正历》(1798—1843,高桥至时等)、《天保历》(1844—1872,涩川景佑等)。这几次改历虽然仍然实行太阴历(即阴历),但明显受到西方天文学的影响,在精确程度上有了很大提高。江户幕府天文方(天文官)涩川景佑(1787—1856)制作的《天保历》一太阳年为365.24222天,一朔望月为29.530588天,与公历的平均太阳年365.24219天和平均朔望月29.530589天已经非常接近,被称为日本史上精度最高的太阴太阳历。[6]19世纪中期,欧美诸国已大都使用公历(格里高利历),并视当时使用回历(伊斯兰历)或太阴太阳历(夏历)的国家为落后、未开化及野蛮的象征。明治维新后,鉴于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的教训,为了不至重蹈中国的覆辙,修改在开国时被迫与欧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建立拥有独立主权的近代国家,首先必须改变落后国家的形象,使欧美国家承认日本是文明国家,因此要实行文明开化,历法的改革也成为新政府的“文明开化”措施之一。

1872年11月初,时任太政官权大外史兼内务省地志课长的塚本明毅(1833—1885)向政府提出改历建议书,建议书中指出:“方今国家致力百度维新,革旧习,使国民进入文明之域,如历法者最应改正之……盖太阳历以太阳之缠度立月,虽日子多少有异,而无季候早晚之变,每四岁置一闰日,七千年后仅生一日之差而已,太阴历与此相比其便于不便固不俟论。与各国结交以来,彼之制度文物可资补我治,而未采用者如太阳历,各国普遍用之,独我用太阴历,岂不便耶,应速改历法。”虽然提出改历建议,塚本明毅还是担心骤然改变历法会带来混乱,导致出现“三月犹隆寒,月首或见满月,不免一时扰扰民间,又误耕稼之期”的情况,他建议“暂且在太阳历下置太阴历加以比较,删除荒诞之说法,标注祭典诸日。待两三年习惯后,再删去太阴历,下民必觉其便,时刻也用昼夜中分之时。令天下颁行太阳历之日,亦应改行时钟之制。如此,不仅历法得正,亦助国民之开化”[7]

塚本明毅的建议书提出以后没有几天,明治政府便毫无争议地立即予以采纳。1872年11月9日,明治天皇发布《改历诏书》:[8]

朕以为,我国通行之历以太阴之朔望立月,不合太阳之缠度,故二、三年间不得不置闰月。闰月之前后于节气有早有晚,终至产生推步之差。尤其历书之中下段所揭载之内容概属荒诞无稽,妨碍人智之开达。盖太阳历依太阳之缠度立月,日子虽多少有异,但无气候早晚之变,每四年置一日之闰,七千年后仅生一日之差而已,比之太阴历乃最精密,其便与不便固不俟论。自今废旧历用太阳历,令天下永世遵行之,望百官有司,体朕斯旨。

根据《改历诏书》,明治政府发布第337号太政官布告,具体内容为:[9]

1.废太阴历,颁行太阳历。以即刻到来的十二月三日作为明治六年一月一日;

2.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分十二个月,每四年置一天为闰;

3.迄今时刻按昼夜长短分十二时,今后改时辰仪,时刻昼夜平分定二十四时,子刻到午刻分十二时,称午前几时,午刻到子刻分十二时,称午后几时;

4.时钟自一月一日起更改;

5.诸祭典等旧历月日一律按照新历的相应日期施行。

1872年改历是日本历史上最大且最后一次改历,与明治年间实施其他社会改革都要经过反复讨论、争议,甚至遇到各种阻碍不同,改历是新政府在几天之内做出决断,比较顺利完成的。之所以如此,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进入近世以来,随着西学的传入,人们对西历已经有所接触和了解。江户时代前期,葡萄牙传教士克里斯托弗·费雷拉(Cristóvão Ferreira,1580—1650,和名泽野忠庵)将葡萄牙天文书译成罗马字本,再由长崎人向井玄松、西吉兵卫人等人进行和译、解说,成书《乾坤辩説》,其中对太阳历做了介绍。儒学者新井白石(1657—1725)通过审问被捕的意大利传教士乔瓦尼巴·蒂斯塔·西多契(Giovanni Battista Sidotti,1668—1715)得来的信息,撰写了《西洋纪闻》,其中也介绍了太阳历。江户中期,天文、地理学者西川如见(1648—1724)著《天文义论》,不仅对太阳历进行解释,而且提出有必要改行西历。此后,介绍荷兰风俗的《红毛谈》(著者后藤梨春)、《红毛杂话》(著者森岛中良)等相继出版,其中都有对太阳历的介绍,《红毛杂话》专有一卷谈“荷兰的正月”。在锁国时代的对外窗口长崎,西洋人遵守本国风习过西历新年,并在商馆招待地方官员、翻译等,对日本人产生了一定影响。江户时代后期,兰学家吉雄俊藏(1787—1843)于1823年著书《远西观象图说》,介绍欧洲天文学,其中力陈太阳历的优点,该书多次再版,对后世影响甚大,其中一句“七千二百年误差不足一日”后来被冢本明毅引用在改历建议书中。到幕末,有不少人到欧美国家考察、留学、游历,亲自体验到异国的历法,回国后著书加以介绍,如艺州藩士、兰学家绪方洪庵的门人村田文夫(1836—1891)于1864年不顾幕府的禁令,偷渡到英国,留学四年之久,归国后据所见所闻撰写《西洋闻见录》,其中专设“熟谙西历之法”,对太阳历进行详细解说。经过这些介绍与宣传,人们对西洋历法不断加深认识。1854年(安政元年),幕府天文方涩川景佑(1787—1856)编撰了《万国普通历》,把《天保历》与《格里高利历》及《儒略历》对照使用,得到幕府的许可,从1856年开始印刷发行,主要用于从事航海、贸易等经济活动的人群。兰学家、仙台藩的藩医大槻玄泽(1757—1827)不仅是著名的兰医和教育家,也是太阳历的拥趸者。宽正六年(1794)闰11月11日,是西历1795年的元旦,大槻玄泽在自己创办的私塾芝兰堂设宴招待兰爱好者,号称“新元会”,新元会祝宴从此成为大槻家的定例,直到其子大槻玄幹时期,连续实施了44次。[10]这些事情都表明,明治改历虽然事出突然,但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准备及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二个原因是自幕末开国以来,大批欧美国家的军人、商人涌入日本,在与这些外国人的外交交涉及通商谈判过程中,日本人已经深深体会到在历法与时间方面的差异带来的不便。虽然涩川景佑编的《万国普通历》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对比上的方便,但在实际使用中仍然很麻烦,如在与各国签订的条约中,必须用两种历法加以记载:

《日美和亲条约》:嘉永七年三月三日,千八百五十四年三月三十日

《下田条约》[11]:日本国安政四巳年五月二十六日,亚米利加合众国千八百五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安政五年午六月十九日,即千八百五十八年、亚米利加合众国独立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明治维新后,新政府奉行积极的开放政策,致力于吸收欧美文明,从欧美国家聘请很多技术专家,与外国人的交往日益增多,往往因为两种历法并用带来麻烦。所以,尽管根据太阴太阳历法制定的《天保历》能精确地反映天候季节的变化,但与公历存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时间偏差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放弃旧有历法,使用新历,已成必然趋势,而且,在明治新政府看来,改行西历就是塚本明毅在改历建议书中所说的“革旧习”,是“使国民进入文明之域”的必经途径。

第三是现实的原因。明治改历出于日本人实现文明开化、向西方社会靠拢的愿望是毫无疑问的,在与外国人交往中深感不便也是实情。但当时的日本正处于非常时期,即政府主要领导人都随岩仓使节团赴欧美考察(1871年11月12日出发,1873年9月13日归国),国内只有留守政府负责日常事务。出于国内稳定考虑,在岩仓使节团出发前,曾与留守政府就国内政务做出一系列约定,其中有“内地事务以大使归国后进行大改正为目标,其间尽可能不要进行新的改革,如有万不得已之事,则应照会派出的大使”[12]。但实际上,留守政府就改历这样的大事的实施事先并未征求使节团的意见,此次改历因有强制实行之意而被称作“粗暴的改历”。何以如此?在当时担任明治新政府参议、主管财政事务的大隈重信于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出版的回忆录《大隈伯昔日谭》中,披露了当年急切改历的内幕,原来,解决明治政府财政困难是改历的主要原因。

在明治时代以前,官吏的薪俸都是以年度来计算和发放的,称“年俸”,而在维新以后,改为按月发放,成为“月俸”或“月给”。由于太阳太阴历是以朔望立月,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闰月,有闰月的年份就要按十三个月发放官吏的薪俸,这对政府财政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即将到来的1873年将有闰6月,按照大隈重信的说法:“当时的国库因种种事情痛告穷乏,连平年的支出额也甚难满足,绝无余地。与平年支出额相比,在有闰月之年份,还要增加十二分之一,明年(明治六年)已迫近,去掉此闰月以济财政困难,唯有断然变更历制。”[13]当时的财政状况确如大隈重信所言,新政权建立后,面临着近代化工厂的建设,旧工厂的改造,建立学校与军队,对士族发行秩禄公债等一系列重要任务,每一项都需要巨额资金,国库空虚可想而知。正在此时,权大外史塚本明毅提出了改历建议,恰好为苦于财政紧张的留守政府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一个现实的办法,在明治六年已迫近的情况下,留守政府顾不得与远在欧洲的政府首脑商量,当机立断实施改历。就这样,塚本明毅的建议被迅即采纳,在冠冕堂皇的“文明开化”的口号下,兜售了明治新政府的见不得人的“私货”——不仅明治六年(1873年)由旧历的13个月变成了新历的12个月,为政府节省下一个月的诸经费,而且只有两天的明治五年12月份也被抹去,使1872年成为历史上唯一的只有11个月的一年。改历的结果是为政府省下两个月的财政支出,对政府来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财政困难。

诸种因素促成了明治改历。根据久米邦武撰写的《特命全权大使米欧回览实记》的记载,正在法国访问的岩仓使节团通过英国伦敦弁务公使的电报得知了日本改历的消息,他们“如晴天霹雳,委细之情实难判定”[14]。震惊之余,使节团成员平静地接受了本国改历的现实,或许他们在此次欧美之行中已经深深体会到本国旧历与西历不同带来的不便。1873年元旦,使节团一行前往凡尔赛宫,与其他各国使臣一同聆听法国总统祝贺新年的“万里同风之祝词”(伊藤博文语)。在他们心中,改历肯定是意味着日本向欧美“先进国家”靠近了一步,是值得庆幸的事情。

在国内,由于改历实施突然,1872年11月9日发布《改历诏书》,仅仅20多天就要实施新历,1872年12月仅有两天就结束了,各方面都缺乏足够的准备,出现混乱可想而知,尤其是习惯于旧历的民众很不适应。然而,一时的不便与国家的发展大计相比毕竟是小事,大多数国民还是服从并支持了政府的决定。在明治政府实施改历之际,一些知识分子也参与其中积极推行新历,如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闻听改历决定后,为促使民众理解历法改革的意义,及时撰写了《改历辩》,支持政府的改历决定,阐述阴历与阳历的不同以及使用阳历的便利之处,指出旧历中占卜日子吉凶的弊病,并介绍了西方社会的日、月、钟表时刻等知识。福泽谕吉在《改历辩》中还旗帜鲜明地指出,通过对改历的态度可以区分两类人:“怀疑改历必是目不识丁的愚蠢之人,不怀疑者必是平生留心学问的有识之士。”这部由庆应义塾出版的小册子在改历引起的混乱中成为畅销书,很短时间内发行了十多万册,起到改历启蒙作用。此后,大量介绍新历知识的启蒙读物相继出版,民众也在实践中习惯了新历。当初为避免改历带来混乱,采纳了塚本明毅提出的在日历上新旧历并记的建议,到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旧历被完全放弃。

(三)“时间”的近代化

明治改历在使历法“脱亚入欧”的同时,还带来了日本人时间意识的变化。在与西方国家的交往中,日本人开始审视自己生活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当时日本人的假日很多,大隈重信在回忆录《大隈伯昔日谭》中,专门谈到了这一点:

当时以一、六日为诸官省休假日,休假的日数月六回,年七十二回,加上五节句、大祝祭日、寒暑的休假、其他种种因缘的休假,合起来多达一百数十日,而当时一年平均为三百五十余日,实际工作日数仅仅不过一百六七十乃至二百日。即一年有半数或者至少五分之二作为休假日而消化掉,此种事情自然增长怠惰游逸之风,会波及至一般社会。且政务涩滞之弊也日益增多,终将形成国家之祸患。[15]

另一方面,由于传统计时法的使用,也带来人们时间意识的淡漠。日本历史上曾长期使用中国的“百刻制”(把一昼夜均分为100刻)与“十二时辰”(一天分12个时辰,采用地支作为时辰名称)并用的定时法计时,从室町时代开始,改为使用“不定时法”,即将日出到日落、由日落再到日出间各自分为六等分,根据季节的变化,时间长短有不同,白天与夜晚长度也不尽相同。这种计时法是根据日出日落判断时间,农民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没有精确的时间概念。幕末在长崎海军传习所工作过的荷兰海军军人威廉·卡特迪杰克(Willem Kattendijke 1816—1866)在《滞在日记抄》中称,“日本人的不紧不慢程度简直令人吃惊”,“日本人热心、谦虚,但有些地方让我失望,(在时间观念)这一点上连我所希望的一半达不到,甚至想离开这里”[16]。在1873年1月1日改行西历的同时,日本也导入西洋的24小时制计时法。使用24小时制,对于东方国家民众的生活方式来说是革命性的变化,过去的时辰被精确的时、分所取代。明治改历后,时钟的普及、全国标准时刻的设定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时间意识,社会节奏因此大大加快,也促进了与时间关系密切的近代交通事业的大发展。

明治维新以后,政府官厅、军队、学校都聘请了不少外国人,很多外国人都坚守母国的生活习惯,要求实行周休日,与本国的逢一、逢六休息(俗称“一六日”)产生矛盾,也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在改历后不久,也对传统的休日进行了改革。1876年1月7日,明治政府发布太政官布告,决定“从4月份开始以星期日为休息日”,从此,全国的政府部门、学校等公共机关率先实行周休制度,此后逐渐普及到企业,在明治政府领导人看来,休息日的改变,是“为了洗除弊患”,不致使“国家民人沉沦于不利不幸之境遇”,实际上是为使本国与欧美“先进国家”全面接轨,以实现国家的发展与强盛。1873年“明治改历”是“脱亚入欧”的重要举措,所谓“脱亚”,说到底是脱离了以“奉正朔”为核心的中华文明的轨道。从“明治改历”至今已过去138年,当年荷兰海军军人威廉·卡特迪杰克对“日本人的不紧不慢程度简直令人吃惊”的评价已成杞忧,当今的日本早已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在时间的现代化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最大的钟表生产国家之一;机场航班最守时的国家;日本铁道准时率居世界第一的国家;最早开发、生产出电波表(自动接收无线电波传送的标准时间信号,并自动校准手表走时),并占领全球市场的国家……许许多多世界之最,使日本人以高效、守时而载誉世界。抚今追昔,1873年的明治改历,就是日本“时间”近代化的开端。

结语

历史实践证明,引进西历和周休制度是对东方国家传统生活方式的共同挑战,日本于1873年走在了前面,20多年后,朝鲜李氏王朝也在1895年末宣布以当年阴历十一月十七日为西历1896年1月1日,朝鲜半岛从此告别了已使用了约两千年的阴历。1912年,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中国最终也改行西历。与日本不同的是,虽然朝鲜半岛与中国改行西历,但传统的阴历在社会生活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节日仍用农历。日本社会在使用太阳历后,原本密切反映自然节气转换的节日与季节感和天候变化拉开了距离,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也在淡化,这一点曾饱受诟病,这毋宁说就是“脱亚入欧”的代价吧。

注释

[1]刘晓峰:《东亚的时间·岁时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第322页。

[2]《日本書紀》推古天皇冬十月条。

[3]仪凤历:即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颁行的麟德历。676年,唐高宗改元仪凤历。有人推测是在仪凤年间经朝鲜半岛传入日本的,故在日本称仪凤历。对于《元嘉历》与《仪凤历》共用,学者王勇先生解释说,这是日本对中国关系急速转型的过渡措施,“即从中介百济汲取南朝文化,转向直接学习更为先进的隋唐文化”。参见王勇:《中国历术对日本的影响》,载《文史知识》1997年12期。

[4]杨知秋编注:《历代中日友谊诗选》,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3—5页。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诗曰:积水不可极,安知沧海东。九州何处远,万里若乘空。向国唯看月,归帆当信风。鳌身映天黑,鱼眼射波红。乡树扶桑外,主人孤岛中。别离方异域,音讯若为通。

[5]中山茂:《日本の天文学——西洋認識の尖兵》,岩波新書,1972年,第46頁。

[6]橋本毅彦、栗山茂久等:《時刻の誕生·近代日本における時間意識の形成》,三元社,2001年,第216頁。

[7]《権大外史塚本明毅建议》、内閣记録局編纂,《法規分類大全第一編》二,1891年,第5253頁。

[8]内閣官報局:《法令全書·明治五年》,内閣官報局,1889年,第230-231頁。

[9]同上。

[10]杉本勳:《体系日本史叢書 科技史》,山川出版社,1986年,第263頁。

[11]指《日美和亲条约》附属协定。

[12]《大臣参議及各省卿大輔約定書》,国立公文書館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http://www.jacar.go.jp/DAS/meta/listPhoto。

[13]大隈重信,園城寺清:《大隈伯昔日譚》,立宪改进党党報局,1895年,第602頁。

[14]久米邦武:《久米博士九十年回顧録》,久米邦武編,田中彰校注:《特命全権大使米欧回覧実記》第三册,岩波書店,1993年,校注第365頁。

[15]大隈重信、園城寺清:《大隈伯昔日谭》,第602-603頁。

[16]橋本毅彦、栗山茂久等:《時刻の誕生·近代日本における時間意識の形成》,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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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