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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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


四、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

中东位于欧、亚、非三洲之间,石油资源丰富,是美苏两霸争夺的焦点地区之一。1973年10月中东战争的炮声和阿拉伯国家石油武器的威力,打破了超级大国在中东制造的不战不和的沉闷局面,打击了以色列及苏美两霸。

阿拉伯人民的石油斗争,加剧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发展,使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愈发凸显。石油是日本工业的血液。1970年日本能源消费量为3.32亿吨标准煤,占世界能源总消费量的4.9%,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国。石油在日本一次能源供给结构中占74.9%,日本石油消费总量的79%作为原料和燃料用在产业和交通运输方面。但是,日本石油的自给率却为0.3%,石油消费总量的99.7%依赖进口,其中阿拉伯石油占43%,包括阿拉伯在内的中东石油占83.7%,因此,石油战争对日本经济不能不说是一个威胁和冲击。日本政府为了摆脱困境,于1973年11月22日以官房长官二阶堂谈话的形式宣布了新中东政策,寻求出路。

新中东政策是日本在中东十月战争和所谓石油危机爆发后外交上采取的一个新步骤,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里拟对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产生原因及其政治意义进行初步的探讨。

1.新中东政策“新”在哪里

二阶堂的谈话是日本宣布实施新中东政策的开始,其主要内容是:“我国政府认为,为了解决中东争端必须遵从下述各项原则:(一)不许以武力获得或占据领土;(二)以色列军撤出1967年战争的全部占领地区;(三)必须尊重这个地区内所有国家的领土完整与安全,并为此而采取保障措施;(四)当在中东实现公正而又持久的和平的时候,要承认和尊重巴勒斯坦人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正当权利。”接着,他宣布“我国政府对以色列继续占领阿拉伯领土表示遗憾,强烈希望以色列遵从上述各项原则。我国政府将以重大的关心继续注视中东形势,同时,将根据今后形势的演变如何,不得不重新研究对以色列的政策”。

当天,大平外相召见阿拉伯九国驻日大使,传达了日本对中东的这一立场,外务省次官法眼向以色列驻日大使通知了日本新中东政策的内容,并劝以色列撤出占领的阿拉伯领土。

1973年12月14日,日本外务省又以情报文化局局长黑田谈话的形式,敦促以色列撤回到10月22日停火线,指出这是以色列撤出1967年战争以来占领阿拉伯领土的第一步。

为了说明和实行对中东的新政策,日本接连派出特使和各种代表团访问中东,加强对中东国家的双边关系和经济援助。1973年12月,三木武夫特使带着田中首相的亲笔信,访问了中东七国。这是战后日本第一次向阿拉伯国家派出特使。1974年1月,政府又派特使小坂善本郎访问阿拉伯八国。四月,通产相中曾根出访中东四国。此外,日本还数次派遣经济代表团访问中东;自民党、社会党的代表团也先后访问了阿拉伯国家。与此同时,从1973年12月到1974年5月,叙利亚副总理兼外长哈达姆、阿布扎比国务部长、沙特阿拉伯石油部长、阿尔及利亚工业能源部长和约旦王太子等也先后访问了日本。

1974年12月,三木组建新内阁。他在1975年1月召开的七十五届国会上发表的施政方针讲话中又重申“日本强烈要求有关国家执行联合国安理会《二四二号决议》。但是,这项决议在巴勒斯坦人的问题上,仅仅涉及难民问题。应该根据联合国宪章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而且,耶路撒冷问题,应该通过谈判求得解决”。此外,三木还在1月16日日本记者俱乐部午餐会上就外交政策问题发表了谈话,主张“产油国和消费国必须进行对话……我们对中东,不能采取对峙的态度。日本要在经济、技术方面,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尽可能地提供合作”。这些讲话表明,三木内阁继续执行田中内阁制定的新中东政策。

新中东政策“新”在哪里?与过去的政策有何区别?

过去,在表面上,日本对中东问题采取中立态度,同阿拉伯各国和以色列都建立外交关系,在历届联合国大会上对双方保持平衡,但实际上纵容了以色列,适应了支持以色列的美国的需要。1967年以色列发动侵略阿拉伯国家的“六五”战争后,联合国安理会于11月22日通过了英国关于中东问题的提案,即《二四二号决议》。这个决议既不区别侵略者和被侵略者,又把巴勒斯坦问题当成“难民”问题,实际上包庇和纵容以色列,并妄图以此迫使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放弃为收复失地、恢复自己民族权利而进行的正义斗争,要他们向侵略者妥协。当时,日本是安理会的议长国,带头投票赞成,为通过这一方案出了一把力。在此后的六年里,日本基本上维持这一立场,没有谴责过以色列,没有公开支持过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因此,日本过去对中东的政策遭到了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的批评。大平外相也承认“受到了批评,说我国的这种态度未必是明朗的,是缺乏积极性的”。

新中东政策虽然没有完全超出安理会《二四二号决议》的框框,但与过去相比,有新内容,采取了中间偏阿拉伯的立场。正如田中首相所说,“采取了亲阿拉伯政策”。新中东政策“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明确谴责了以色列,支持阿拉伯人民收复被占领土的要求。二阶堂谈话强烈要求“以色列军撤出1967年战争的全部占领地”,宣布“我国政府对以色列继续占领阿拉伯领土表示遗憾,……将根据今后形势的演变,不得不重新研究对以色列的政策”。这是对以色列的明确谴责和公开的警告。三大特使在访问中东时也说,“以色列霸占阿拉伯领土达六年以上,应受到谴责”。他还说,“正义在阿拉伯方面”“日本应当站在正义的一方”。

第二,把巴勒斯坦问题由“难民”问题提高为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问题。二阶堂谈话中宣布,“要求承认和尊重巴勒斯坦人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正当权利”;当天日本内阁决定对巴勒斯坦人民提供五百万美元的援助,以表示同情和支持;三木访问约旦时,还亲自到巴勒斯坦人居住区进行访问。三木上台后,在施政演说中更明确指出《二四二号决议》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不足,认为它“仅仅涉及难民问题。应根据联合国宪章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

第三,日本加强了与中东各国之间的双边关系。宣布新中东政策后使节往返频繁,经济“援助”和技术“协作”骤增。截至1973年3月底,日本在中东的投资共有6.06亿美元(其中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占5.85亿美元)。但实行新中东政策后,日本对中东的贷款、投资在数月内猛增了几倍,而且几乎同所有的中东国家建立了双边的经济关系。

第四,面对阿拉伯石油武器,日本抑制了美国妄图拉拢日本和西欧共同体抗衡阿拉伯产油国的态度,主张双方对话和协商。三木在1975年1月16日的谈话中说:“产油国和消费国必须进行对话……消费国不应当聚集起来向中东施加压力。”

2.日本为什么采取新中东政策

日本的新中东政策是阿拉伯各国人民运用石油武器进行斗争,使日本经济受到严重威胁的产物。

当1973年10月阿拉伯人民奋起收复被以色列占领的领土时,阿拉伯各国驻日大使于10月19日要求会见大平外相,“希望积极支持中东战争中的阿拉伯立场”。对此,日本外务省于10月26日以口述记录的形式,重申了安理会《二四二号决议》的精神,表示“绝对反对靠武力扩张领土”“阿拉伯各国想收复领土的愿望是十分可以理解的”。11月6日,二阶堂官房长官发表谈话,还是重弹口述记录的老调,并呼吁苏美两霸为解决中东问题做出一切努力,把希望寄托在激烈争夺中东的美苏身上。11月中旬基辛格访日,与田中、二阶堂、大平外相等就中东问题进行会谈。会谈后,二阶堂泛泛地说,“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外交上的努力”。可见,在十月战争爆发伊始,日本的态度仍与过去一样,对于以色列不予谴责;对于阿拉伯人民仅表示“理解”,不予支持;笼统地讲实施《二四二号决议》关于撤出占领领土的规定,回避先全面撤军还是先谈判后撤军(实际拖延撤军和部分撤军)这一阿、以双方争论的实质问题。

阿拉伯国家为了打击美国及其追随者对以色列的支持和保卫石油资源,决心使用石油武器,实行石油减产、禁运、提价等措施。10月17日,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决定每月减产石油5%,11月5日进一步决定比9月份削减石油生产25%,此后逐月再减5%。日本进口石油的40%以上来自阿拉伯国家,减产石油和限制供应的措施对于依靠和掠夺中东廉价石油恶性膨胀起来的日本经济不能不是一个威胁。但是由于对日本未实行禁运,日本国内尚有一定的石油储备,因而日本政府没有立即转变过去的中东政策。可是,与日本同属第二世界的欧洲共同体国家于11月6日发表了从中间偏阿拉伯的共同政策声明,改变了过去的中间偏以色列的立场。根据这一情况,阿拉伯国家本着区别对待的原则,于11月18日决定对除荷兰之外的欧洲共同体八国解除逐月减5%的措施。

与此同时,阿拉伯国家加紧对仍不改变中东政策的日本施加压力。1973年11月20日,埃及的主要报纸在第一版刊登了“对日本采取更加严厉的态度”的标语,要求日本“明确对阿以纠纷的政策”。同日,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主要成员国沙特阿拉伯的石油部长发表谈话,要求“日本对以色列采取包括断绝外交关系在内的制裁措施”。当天,参加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董事会议的日本阿拉伯石油公司经理水野从沙特阿拉伯回国,向田中首相告急。他说,如果日本在11月24日召开阿拉伯各国外长会议之前不改变对以色列的政策,握有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削减生产关键的沙特阿拉伯将[把日本]作为敌对国来对待,这“大致是确实的”,日本“政府面临必须在这几天内改变对以色列政策的极端紧迫的形势”。这就是说,日本如果再不谴责以色列,就会遭到阿拉伯国家向敌对国实行的石油禁运待遇。

严酷的形势迫使日本政府不得不从严重依赖阿拉伯石油的日本的国家利益出发,重新考虑对中东的政策。田中内阁在阿拉伯国家的压力及其区别对待的影响下,经紧急磋商,终于在11月22日宣布了对中东的新政策。正如英国《卫报》的文章所说,“日本被迫放弃骑墙的态度”。这是第三世界的阿拉伯人民运用石油武器进行的胜利,说明第三世界是推动历史车轮前进的动力。

新中东政策是日美在中东和石油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的产物。

中东地区是美国垄断资本利益之所在。美国垄断资本控制了中东石油租借地的2/3以及石油生产的54.8%、炼油能力的38.1%。在垄断中东石油的八家国际石油垄断公司中,美国占五家,其中四家皆属于美国最大、最有势力的洛克菲勒财团,而美国时任副总统洛克菲勒和国务卿基辛格就是这个财团的主要成员。中东石油是美国垄断资本营利的源泉,其利润高达18.5亿多美元,占美国石油利润的46.6%。美国中东政策的实质就是要通过支持以色列,达到控制和独霸中东石油资源的目的,以保证美国垄断资本,特别是洛克菲勒财团的利益。因此,在阿拉伯国家的石油武器面前,美国妄图把日本和西欧石油消费国捆绑在一起,采取共同对抗的态度。

然而,日本与美国不同。一方面,它虽然参加了国际石油垄断资本掠夺中东廉价石油的行列,但始终处于配角的地位。在第二世界人民力量不断壮大,美国日益衰退的20世纪70年代,日本采取了对话和协商的态度,不肯为美国火中取栗。而且日本和美国的能源结构也不同,在日本的一次能源供应中石油占74.9%,而其石油的43%来自阿拉伯国家;美国在一次能源供应量中自阿拉伯进口的石油只占2%。如果日本追随美国,对抗阿拉伯国家,必定遭到石油禁运的待遇,整个经济就会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日本不愿意也不可能完全追随美国。另一方面,美国垄断资本控制了日本石油企业总资本的67%、炼油能力的59%、石油制品销售额的53%,日本进口的石油80%以上都要通过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石油垄断资本。因此,日美垄断资本之间不断地发生控制和反控制、转嫁与反转嫁等利害冲突。1973年10月在阿拉伯国家宣布减产5%、提价21%后,国际石油垄断资本对日本的石油供应削减10%—30%,提价30%。这就说明国际石油垄断资本不但把阿拉伯国家石油武器对它的打击转嫁到日本,而且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据统计,1973年10月至12月埃克森等四家国际石油垄断资本共得利16亿美元,比1972年同期增长了58%,其中很大部分是来自日本。因此,日本也想摆脱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石油垄断资本的控制,直接与产油国发展双边的经济关系。这就是日本违反美国的意愿,自主地宣布新中东政策的经济根源。田中首相说:“面对着石油这样一个重要问题,美国对以色列,有美国的立场。日本也有对阿拉伯的立场……日本与美国的立场不同。日本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对阿拉伯的政策,在措辞上就要有所不同。日本需要这样做。美国表示遗憾的心情,我是理解的。”这些话婉转地、清楚地道出了日美双方在中东和石油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而新中东政策则是这一矛盾的产物。

新中东政策是日本推行多边自主外交政策的新步骤。1972年田中内阁上台前后,在尼克松的新经济政策和“越顶外交”的冲击下,已发展为“经济大国”的日本提出了多边自主外交政策。这是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和日美矛盾在外交上的反映。“多边”是针对过去向美国一边倒而言,“自主”是针对美国的从属而言,两者是一个政策的两个方面。但在日美“安全条约”依然是日本对外关系的基础的情况下,多边自主是相对的、有限的。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是日本推行多边自主外交的第一步,而新中东政策则是多边自主外交的又一个新步骤。在日本宣布新中东政策前夕,基辛格于11月14日访日,田中在同他会谈时表示了“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于阿拉伯方面”和向阿拉伯主要国家派遣政府特使的想法。对此,基辛格要求日本“慎重考虑”,采取“暂时静观”的态度,“希望包括日本的第三国克制新的活动”。基辛格还恐吓说,如果日本采取比现在更为亲阿拉伯的姿态,就会刺激美国犹太系势力,恐怕日美关系也会再次产生裂痕。日本在基辛格的压力下,一度有所动摇,但在阿拉伯石油武器的威力面前,还是违背美国的愿望,自主地宣布了新中东政策。据二阶堂说,“在发表这次谈话时,事前与美国(就其内容)没有谈过”。大平外相也说,“这是按日本政府的判断而采取措施的事情,不是同美国协商决定的事情”。日本政府是在宣布新中东政策后才通过驻日美使馆通知了美国的。可见,新中东政策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体现了日本外交的自主性。对于日本的新中东政策,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发表谈话,表示遗憾。国务卿基辛格也认为,“日本如果屈服于阿拉伯的压力,发表靠拢阿拉伯的声明的话,就会中阿拉伯的计,其要求将会逐步升级”。但是,时代变了,美国一手完全控制日本的时代已经过去,美国的指挥棒对日本不大灵了。日本如此“得罪”美国,这是由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所导致的。

新中东政策是日本垄断资本加强经济扩张、开展资源外交的组成部分。所谓资源外交就是20世纪60年代畸形、恶性膨胀的日本经济在70年代通过外交努力和经济扩张寻找新的、更多的资源,并保证这些资源稳定供应,其反映了日本经济结构的特点和垄断资本家的急切需求。田中执政两年多来,先后访问了东南亚、西欧、中美、北美、苏联、大洋洲等地,其主要目的就是寻找资源。在“石油危机”期间,三木和小坂特使接踵访问中东,与其说是“寻求实现中东和平的道路”(三木语),还不如说是为了争得石油的稳定供应。日本《产经新闻》评论他们出访的目的时说,“这些实权者共同的课题是‘资源’问题”。田中首相也承认,“资源问题是我国外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保证石油和日本赖以保持其经济运转的其他原料的供应,必须加紧进行外交努力”。日本对中东的外交努力立即得到了阿拉伯各国的欢迎。1973年12月25日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石油部长会议“决定以特殊方式对待日本,使它不受全部石油减产措施的影响”,把日本列为友好国家,从1974年1月起恢复1973年9月的石油供应水平。对此,中曾根通产相说:“这个决定就是承认了我国派遣三木特使等对阿拉伯国家表示的诚意,我非常高兴。对给予这样关照的阿拉伯国家深为感谢。”

日本为了长期、稳定地进口中东石油,政府和垄断资本双管齐下,以伊朗、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埃及等国为重点,签订经济、技术协定,输出资本、技术专家,大搞经济渗透。据不完全统计,在宣布新中东政策后数月内,日本给予中东国家的经济援助有:对埃及2.8亿美元,对伊朗10亿美元,对叙利亚3000万美元,对阿尔及利亚4000万美元,对约旦、苏丹、摩洛哥等1000万至4000万美元。仅几个月的投资、贷款等,就超过战后28年的好几倍。这对日本垄断资本来说,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既能从资本输出中得利,又能保证稳定的石油供应。以往日本对中东只派过几名技术专家,现在仅向沙特阿拉伯就派了100多名专家,同时还接受它的研究生300余人。不仅如此,日本还借“回收”中东石油美元的方法,把中东国家和日本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这说明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本质上仍然是为垄断资本利益服务的。

总之,在日本采取新中东政策的原因中,阿拉伯人民的石油武器是根本的原因,它进一步加剧了日美在中东和石油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加速了日本推进多边自主外交和资源外交的步伐。

3.日本的新中东政策在国际关系中具有什么政治意义

中东国家是第三世界国家。中东问题的实质是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在这一地区的争霸,苏美争夺是该地区不得安宁的根源。中东的几次战争,说到底,就是美国、苏联争夺石油和战略要地的战争,是苏美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矛盾激化的表现。属于第二世界的日本,独立自主地实行新中东政策,有利于中东第三世界国家联合第二世界国家反对超级大国的斗争。

日本的新中东政策强烈要求以色列从“六五”战争中侵占的约8.65万平方公里的阿拉伯领土上全部撤出。日本宣布新中东政策后,11月28日居美犹太人组织向日本驻美使馆提出抗议书,并组织反对日本中东政策的示威游行,要求日本重新考虑。11月25日,以色列外交部亚洲局局长召见日本驻以大使,提交了抗议声明。声明说,“日本对以色列从全部占领地撤出的要求,……等于对以色列要求放弃保卫其存在和独立的权利”,承认巴勒斯坦人基于联合国宪章的合法权利,意味着“扼杀以色列”。声明表示,日本采取新中东政策是“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并要求日本考虑对中东政策,修正其诸原则。当时以色列最怕的是日本同它断交,而阿拉伯各国也为了在外交上孤立以色列,要求日本对以采取断交的制裁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二阶堂的“将根据今后形势的演变如何,不得不重新研究对以色列政策”的谈话,对以色列是个将断交的威胁。因此,以色列外长“希望[日本]不要因屈服于石油禁运而与以色列断交”。美国财界犹太人也威胁日本,说什么如果日本与以色列断交,则与以色列友好的企业将抵制日本商品。《耶路撒冷报》也于11月23日发表以《日本的投降》为题的社论,攻击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以色列如此强烈的反对,恰恰说明了日本的新中东政策影响到了美国盟友以色列。

新中东政策打在以色列身上,疼在苏美两霸的心上。美国在中东实施基辛格的穿梭外交,极力兜销“分阶段解决”的方案。这与以色列的分阶段局部撤军一脉相承。因此,新中东政策在政治上,无异是对美国的一击,而美国也怕这一击。另一个超级大国苏联也反对日本的新中东政策,说什么“东京的外交家时至今日在近东问题上仍在以阿拉伯国家为一方和以色列为另一方之间玩弄手腕”,妄图挑拨阿拉伯国家与第二世界日本的关系。其实,在中东玩弄手腕的是莫斯科的外交家。他们对阿拉伯国家打着“军事援助”和“经济援助”的幌子,输出资本,掠夺资源,牟取暴利,以“友好合作”为名侵犯阿拉伯国家的主权,欲把中东变成苏联的新殖民地。其对以色列“假反对真支持”,输送大批苏联犹太人去以色列充当侵阿战争的炮灰。苏联的目的是要维持一个强大的以色列来威胁阿拉伯国家,迫使它们不得不依赖苏联的“援助”,从而加强苏联对它们的控制。苏联既不愿意阿拉伯国家的力量有一分壮大,也不愿意以色列的力量有丝毫的削弱。可是,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却打击了以色列,支持了阿拉伯人民。这当然不利于苏联在中东的霸权。

新中东政策是对阿拉伯人民恢复失地和巴勒斯坦人民争取民族权利的支持,它有利于阿、巴人民联合第二世界国家反对苏美和以色列。如前所述,新中东政策以谴责以色列的形式支持了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耶路撒冷报》的社论也承认日本的新中东政策是对阿拉伯人民的支持。阿拉伯人民对日本的新中东政策确实表示欢迎。阿布扎比石油工业部副部长说,“所有阿拉伯各国表示感谢”;黎巴嫩首相也表示欢迎;科威特也表示“日本对阿拉伯的政策为进一步加强阿拉伯与日本的关系有好处”,埃及各报都发表文章表示欢迎。1973年12月25日,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石油部长会议基于日本对中东政策的变化,解除了对日本削减石油供应的措施,给予特别待遇。当时,阿拉伯国家对日本的要求是:一、同以色列断绝包括外交在内的一切关系;二、不要追随美国支持以色列;三、日本敦促美国迫使以色列撤军。第一点要求,日本没有做到,但第二、三点要求基本上做到了。三木特使回国后,转身访美,按阿拉伯的要求敦促了美国。这种努力虽然不能奏效,但是,对在中东和能源问题上偏袒以色列的美国不能不增加一分压力。这些都说明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支持了阿拉伯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的斗争。

日本的新中东政策,在石油问题上,是第二世界国家反对超级大国控制、威胁和欺负斗争的组成部分,有利于阿拉伯等第三世界产油国的石油斗争和改变旧的经济秩序的要求。

中东问题的实质是石油问题,石油问题又和苏美争夺中东紧密地联系着。阿拉伯国家石油武器的运用是历史创举,大长了第三世界人民的志气,大灭了帝国主义的昔日威风。在石油武器的打击下,美国政府在1973年10月中旬一度被迫宣布从11月1日起对部分石油产品实行强制性的定量供应。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第一次实行石油配给制。但是,美国不甘心失败。它除了威胁恫吓之外,试图谋求一个由美国控制的、包括西欧和日本在内的所谓石油消费国的“神圣同盟”,统一行动,加强合作,一起对抗第三世界产油国的石油斗争。为此,美国从1973年12月以来,不断地建议成立能源行动小组等国际能源机构,召开石油消费国会议,筹备国际能源基金,强化国际石油储备,共同开发能源,规定最低石油价格,节省石油消费,减少石油进口,不单独与石油生产国对话和发展双边贸易等等。美国的这些建议和活动,其目的主要是,联合第二世界石油消费国抗衡第三世界石油生产国,乘机加强对第二世界国家的控制和渗透。

针对美国的这些活动,第二世界的国家,特别是法国,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日本也从自身利益出发,对美国在能源问题上玩弄的种种花招持谨慎的态度,不轻易随声附和,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抵制和斗争。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973年12月,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在伦敦建议成立石油消费国的能源行动小组。对此,二阶堂官房长官发表谈话说,“这个建议还存在着应该解释清楚的问题。正好是三木特使出访阿拉伯国家的时候,我国将注视这些国家的反应,从所有的角度慎重进行研究”,不予以支持。

2.1974年1月三木访美时,基辛格提出了召开石油消费国会议问题。三木就此提出了两点希望:(1)会议不要成为产油国和消费国对立的场所;(2)保证像美国那样能源对外依赖低的消费国的主导权不要过大。这样,从侧面抵制了美国企图控制发达的石油消费国,以便对抗第三世界产油国的打算。

3.在1974年2月石油消费国华盛顿会议上,日本始终坚持产油国和消费国对话和协商的原则。日本代表大平在会议上强调,“尽快实现同产油国的对话是最重要的,应该按照这一方向,尊重主要产油国的意向,并考虑发展中消费国的意向,进行最妥善的调整”;“关于石油价格标准问题,在现阶段,只在先进的消费国之间进行议论未必是建设性的,早日实现产油国参加的讨论是妥善的”。为此,大平建议成立产油国和消费国代表参加的联络组,具体筹备两者之间的会议,否定了美国提出的成立能源行动小组的意见。

4.对于美国反对消费国与产油国直接对话和双边贸易的问题,日本坚持履行对于同产油国达成的双边协议的权利,逐步地、积极地发展双边贸易,取得了新的成果。日本的这种对话和双边贸易的态度,符合了阿拉伯产油国的要求,有利于第三世界人民保护自己的石油资源和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有利于日本逐步地摆脱国际石油垄断资本控制。1974年1月布迈丁对访问阿尔及利亚的小坂特使说,“日本的真正利益不在于美国,日美……是处于竞争关系”,并指明“不依赖国际石油资本的直接贸易是最终目标”。1974年1月访日的沙特阿拉伯石油部长也曾劝日本说:“如果日本想得到中东石油的稳定供应,则同阿拉伯产油国签订供应石油的长期协定,这是解决日本能源的捷径。”这反映了阿拉伯人民在石油斗争中对日本的争取和希望,指明了日本解决石油稳定供应问题的方向。

5.日本公开反对美国节约石油消费、减少进口的建议。当时的石油问题的主要焦点是石油价格问题。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根据形势的变化,取消了减产、禁运等措施,转为合理提价,使过去廉价的石油恢复了其应有的价格。这对美国垄断资本所获得的石油利润是个沉重打击。对此美国大为恼火。代表世界最大石油财团洛克菲勒的基辛格绞尽脑汁炮制了压低石油价格的灵丹妙药,即节约石油消费,减少石油进口。他认为,石油危机是由于“需求的爆炸性增长超过了对供应的刺激而造成的必然后果”。因此,对石油需求的减少,必然引起石油供过于求,进而能压低石油价格。为此,基辛格建议石油消费国在1975年年底前每天少进口石油300万桶(相当于总进口量的10%),在今后的十年内把石油的进口量限制到能源总消费量的2%,并达成一项规定消费国限量目标的国际协议。1974年11月,基辛格随福特总统访日时,极力兜销其建议,要求日本予以支持。但日本仅仅表示同情。日本外相木村说:“每天减少几十万桶石油进口这种设想不适用于日本,那种设想是不适当的,所以我们没有同意。”中曾根通产相也当着基辛格的面就说:“我国想以独自的方法加以推进。”这是因为日本石油消费量的99.7%是靠进口,而美国只占30%。基辛格的建议实质上是卡日本的脖子,日本反对它是理所当然的。

此外,新中东政策的实行也加强了日本在开发西伯利亚问题上对苏联讨价还价的力量。一些年来,苏联一直企图利用日本垄断资本的资金和技术来开发西伯利亚资源,增强苏联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争霸的实力。但后来苏联出尔反尔,利用日本能源紧张的情况来压日本。在最初谈判开发西伯利亚秋明油田时,苏联说要供应日本4000万吨石油,可是在1973年8月就降为2500万吨。1973年11月中旬,苏联趁日本之危,拒绝以横田久生为团长的南雅库特原料煤开发访问团访苏,以施加压力。日本实行新中东政策和阿拉伯国家解除对其的石油供应限制后,日本对西伯利亚资源需求的迫切性相对减弱,因而提高了对苏讨价还价的实力。例如,对开发南雅库特原料煤,苏联要求日本投资5.5亿美元,日本则还价3.9亿美元,而且把煤的供应量从500万吨增加到550万吨。

最后我们必须指出,日本对中东的新政策仍具有局限性、不彻底性、软弱性和动摇性,和同属第二世界的法国相比更是如此。

日本反对超级大国控制、威胁和欺负的斗争是软弱的。作为多边自主外交的继续和发展的新中东政策,仍然以日美“友好合作”为基础,而且日本进口石油的80%来自中东,而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石油资本控制了中东石油的90%;日本石油进口总量中阿拉伯石油占40%以上,而其中90%以上是通过国际石油资本运作。况且,国际石油资本控制和掌握了日本石油资本以及炼油、石油制品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因此,日本在石油问题上,既依存于美国,又依赖中东和阿拉伯国家,不敢与美国闹翻。正如田中首相所说,虽然实行新中东政策,“日本对美政策不变。不要以为日美关系变坏。我要明确地说,日美关系是不变的,是友好亲善的”。

新中东政策仍旧局限在安理会《二四二号决议》的框框之内,没有直接点名和区别侵略者和被侵略者,对阿拉伯、巴勒斯坦人民的支持是不彻底的。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还经常动摇不定。例如,在联合国大会投票表决《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决、独立和国家主权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联合国大会及其所属机构的活动》两个议案时,日本都弃权了。

日本的新中东政策充分体现了第二世界国家所具有的两重性。这是资本主义本性所决定的。日本对超级大国,特别是美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依从的一面,又有受超级大国控制、威胁、欺负的一面;对第三世界国家有一起反对超级大国的一面,又有对其剥削掠夺的一面。因此,新中东政策的“新”是相对的,是对比过去而言的。而且在经济上,新中东政策是为垄断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具有为摆脱战后空前深刻的经济危机向外经济扩张的性质。这就是新中东政策的阶级本质。

日本的新中东政策是第二世界国家反对超级大国控制、威胁和欺负斗争的组成部分,有利于阿拉伯等第三世界国家的斗争,不利于超级大国推行的强权政治。因此,我们对日本的新中东政策在政治上表示赞赏。正如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石油部长会议声明所说,“希望日本政府珍视这一立场,继续对阿拉伯的事业采取公平正义的立场”。

本章第一节原载于《历史研究》1979年第12期,与王敦书合著;

第二节原载于《日本史论文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

第三节原载于《世界历史》1980年第5、6期;

第四节原载于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日本史研究室编印:《日本历史问题》197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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