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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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合理化


二、产业合理化

在日本经济何以“成功”的研讨中,以美国学者查默斯·约翰逊著《通产省与日本的奇迹》为代表的欧美学界的研究成果引人瞩目。日本学界对构成高速增长时期核心产业政策的产业合理化研究仍缺乏系统性,笔者将为此作一尝试。

(一)产业合理化的历史进程

产业合理化作为日本政府推行的核心产业政策,始自20世纪20年代末,二战及战后初期停顿,40年代末再次全面推行,直至60年代中期。

追溯日本产业合理化的历史会发现,产业合理化一词并非日本的发明,其作为一种产业政策实施,也并非始于日本。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德国战败并被迫接受割地赔款的惩罚。在凡尔塞—华盛顿体制的束缚下,德国只能卧薪尝胆,专心经济重建,其重大举措就是开展产业合理化。在“相对稳定”的20年代,德国通过产业合理化运动,整治了战后破败经济,完成了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企业管理水平提高,恢复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德国的做法及其成果很快引起欧美各国的注意,20年代后期,产业合理化成为资本主义世界中最时髦的口号和运动。

当时日本也嗅到了国际经济变动的气息。1927年金融危机以后,产业合理化被提上政府议事日程。1929年9月,商工省大臣俵孙一向商工审议会提出如何开展合理化的咨询,这标志着战前产业合理化的开始。1930年1月,日本政府成立了以首相滨口雄幸为首的产业合理化最高领导决策机构临时产业审议会,“调查审议产业合理化及其他产业振兴的重要事项”[1]。随后,商工省设立了以商工大臣为首长的临时产业合理局,专门掌管产业合理化行政事务。

但是,日本的动作慢了一步。当日本政府决定推行产业合理化时,以1929年10月24日华尔街股票暴跌为起点,资本主义发展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已经爆发,1930年,这股危机的狂飙已席卷日本。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本来应以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为重点的产业合理化政策改变了方向,变成以企业内部“合理化”和产业组织“合理化”为重点的危机对策。

大危机下的企业内部合理化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进行的。资方为了渡过危机,想方设法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降低或拖欠工资,裁减工人,节省开支。官方统计表明,1929至1935年间,日本的工业劳动生产率约增加10个百分点,工资指数却下降约10个百分点[2],这是企业合理化下强化对工人剥削的铁证。因为这一增一降,几乎与企业内部的技术进步及资本投入无关。

这种消极型的企业内部合理化引起劳资间关系日趋紧张,工人阶级的反解雇、反劳动强化、反降低工资斗争此伏彼起。在实行“合理化”之前的1928年,日本全国各种工会组织的罢工、怠工斗争约400起,而在推行“合理化”的1930至1932年,斗争次数骤增至每年900起左右。[3]不难想见,当时的合理化留给人们的是怎样一种梦魇般的痛苦回忆。

与企业内部的合理化并行,产业组织的合理化是日本政府大力提倡并强力推行的政策重点。1931年升任商工省事务次官的吉野信次认为:“近代产业虽然主要是通过自由竞争发展到现在的,但其种种恶害已日趋明显,维持完全的自由不可能把产业从目前的混乱中解救出来,产业需要全盘发展计划和统制的政策。”[4]吉野的这番议论是颇具代表性的,当时无论是政府还是财界都清楚地看到了如下两个事实:其一,市场并非万能,自由竞争正在给社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破坏,经济危机的频发,已使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必然;其二,与欧美列强相比,经济上处于劣势的日本只有提高组织化的效率,才有可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否则难免被各个击溃。

正是出于这种共识,日本政府于1931年4月制定了《重要产业统制法》。该法的核心内容是,重要产行业须按国家要求成为卡特尔,政府则从融资、原料进口、税收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1931至1936年,商工省先后指定26种行业为重要产业,并在这些行业中建立了卡特尔垄断组织。鼓励卡特尔的产业组织政策,加速了企业合并、兼并的资本集中过程,一方面使大批中小企业没落乃至破产,一方面使财阀资本迅速膨胀。30年代成为三井、三菱、鲇川、浅野等新老财阀大发展的时代。

由于推行上述“合理化”措施,更因日本于1931年发动了侵略中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日本于1932年便率先摆脱经济危机,成为“1929年危机”的“轻灾户”。

但是,20年代末开始的产业合理化所带来的社会负效果也是极为严重的,财阀势力的膨胀和劳动阶级的贫困化激化了社会矛盾,军部法西斯和民间右翼势力日益猖獗,他们对外要打破华盛顿体制的束缚,推行其向东亚扩张的强权政治;对内则利用国内民众的普遍不满情绪,提出实行“国家改造”和“昭和维新”,甚至公言打倒政党和财阀,建立天皇、军部法西斯专政。为实现上述对内对外政策目标,他们强烈要求在经济上实行国家垄断,发展重化学工业,以期积蓄实力,将来与英美决战。结果,由于军部激进分子和民间极右势力在30年代中期发动的一连串暗杀和兵变,终使政界屈服,财阀“转向”,并在全面侵华的1937年以后,全面建立起战时经济统制体制,这一体制的另一代名词,就是军部鼓吹的所谓“新产业合理化运动”。

可见,最初企图效仿欧美国家开展的产业合理化,因经济危机的爆发而变形,旋又因法西斯运动的兴起而名存实亡。

1937至1948年间,是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统制经济时期。其中,前八年是为了支撑对外侵略战争而实行统制,后三年则是为对付极度的经济萎缩、供给不足“危机”而实行统制。总之,这一时期的日本经济处于一种极不正常的状态,产业合理化被迫中断。

1948年,美国改变对日占领政策,决定把扶植日本实现经济复兴作为占领政策的首要目标,使之成为美国在远东地区的反共堡垒。翌年2月,美国政府又将约瑟夫·M·道奇派往日本,推行“经济稳定计划”。战后产业合理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开始的。

同年12月28日,第二次吉田(茂)内阁根据美国政府发出的“经济九原则”指令,对现行经济政策作了全面调整,并以经济安定本部提出的草案为基础,正式内定了《综合施策大纲》。大纲中提出了五项重要经济政策,除新物价体系、稳定工资、健全财政金融、缓和统制等项外,第三项为“促进企业合理化”。其具体措施是:(1)促进重要产业和出口产业改善设备与技术,严格遵守工资三原则,推进合理化。政府事业和公共事业也应根据独立核算原则,开展合理化;(2)对经济重建中重要企业的合理化所产生的退职金等整顿资金,将采取由复兴金融公库提供保证贷款的措施。关于设备更新、机械化及技术引进资金,其靠自有资金和发行企业债券所不能解决的部分,政府将提供贷款;(3)通过公共事业努力吸收失业者,并从财政和企业负担方面研究解决对策;(4)为促进企业积累,将提高折旧率,税法上也将采取特殊措施,重要企业以往非属企业责任的赤字,将通过价格或财政上的必要措施解决;(5)以优秀企业为重点,废除资材分配等妨碍合理化的统制,以促进竞争。[5]从这些内容看,大纲已提出了产业合理化的基本构思。但从其仍把复金贷款作为主要政策手段看,难免与即将实施的道奇计划发生冲突。

1949年,是战后初期日本经济复兴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道奇计划下推行的超平衡预算、停止复金贷款,减少财政补贴金、缓和统制及制定单一汇率等措施,不仅使日本经济出现了稳定与“稳定中的危机”局面,也等于完全否定了以往实施的倾斜生产方式,制定和实施新的产业政策迫在眉睫。9月13日,吉田内阁根据通产省企业局拟定的《关于制定企业合理化政策》草案,正式作出《关于产业合理化》的决定,并提出开展产业合理化的四项原则和十条意见。四项原则是:(1)确立以合理化为前提条件的、最适合未来产业结构的各项产业指导方针;(2)合理化原则上以迅速接近国际价格为目标;(3)企业内部的合理化,原则上依靠自身的主观能动创造,旨在培养有利于合理化的环境、铲除合理化的障碍;(4)提高效率、积极采用推广先进技术。十条意见是:产业指导方针;合理化的目标;合理化计划的审查与劝告;提高效率与指导;奖励试验研究普及优秀技术;保证合理化资金;铲除合理化障碍;促进引进外资;开展产业合理化运动;设立产业合理化审议会。[6]可以认为,日本政府的这一决议,标志着产业合理化作为新的产业政策已经基本形成,余下的似乎只是如何完善、付诸实施的问题了。

产业合理化作为一项重大的新产业政策能否顺利展开,不仅受现实经济条件的客观制约,还必须有一整套与之配套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做保证,而这些基础条件的准备和出台,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事实上,直到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前,日本经济正处在道奇计划的萧条期,资本不足、市场狭窄的状况毋宁说反而加剧了。因此,虽然确定了产业合理化政策,但还只是沿袭了裁减人员、增加劳动强度、促进资本集中等消极而陈旧的方法,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加强现代化经营管理等真正意义的合理化基本还未展开。[7]

使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实施成为可能的直接契机是朝鲜战争。战争一爆发,日本便成了侵朝美军的后方“兵站”,大批的特需订货,使多达1000—1500亿日元的库存滞货一扫而光,企业获取了巨大利益,工业生产在战争爆发后第一年便突破战前水平。朝鲜战争的“天佑”,使“道奇萧条”—变为“特需景气”,也使“朝鲜战争前终究不能实施的合理化政策,也进入了如果努力就可以实现的阶段”[8]。《钢铁合理化计划》《煤炭合理化计划》《电力开发计划》等一系列产业合理化计划,都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陆续出台而进入实施阶段的。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抓紧了将产业合理化政策体系化、法制化的工作。在先期业已制定多种专项立法的基础上,国会于1952年3月正式批准通过了《产业合理化促进法》。

战后的产业合理化,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不断深化的过程,具体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49至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期间,即所谓道奇计划时期。经济稳定和统制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封闭经济向对外开放经济的体制转变,是这一阶段日本经济的总方针、总目标。当时的产业合理化主要局限于企业内部,即在经济紧缩的背景下,开展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节省开支为重点的合理化,其结果虽然一定程度地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却未能在企业技术设备现代化方面得到根本改观,总体上还停留在“表面上的初期合理化时代”[9]

第二阶段始自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终于1955年。对日本来说,朝鲜战争是继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又一次“天助神佑”,它一扫道奇计划下的经济沉闷空气,巨大的“特需”订货使多达千亿日元以上的库存滞货销售一空,企业收益状况大为改善。本阶段的产业合理化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各种合理化政策、法令、计划接连出台,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合理化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其二,政策实施的重点由前期的企业内部合理化,转向重点产行业的合理化,电力、造船、钢铁、煤炭等基础产业得到优先恢复和发展;其三,以上述四大产业为中心,掀起了战后第一次以引进为主要方式的技术改造与设备投资高潮。日本学者香西泰认为,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开展了“点”与“线”的合理化。[10]

第三阶段为50年代后半期。1955年,随着“数量景气”的发生,战后复兴的任务已告完成,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时期。从这时起,“点”与“线”的产业合理化,开始由基础产业向新兴产业扩展,在日本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汽车、家电、电子及机械制造行业迅速崛起,重化学工业的基础已经奠定。与此同时,在1955年兴起的提高生产率运动中,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合理化继续向纵深进展,日本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益增强。同期,国民经济年增长率超过10%,到60年代初期,日本已抛掉落后的帽子,成为一个中等发达国家。

第四阶段为60年代前半期,当时日本经济的目标是,在对外经济方面,尽快实现贸易自由化,在对内经济方面,实现十年内国民收入倍增。为实现上述目标,产业合理化政策的重点,由以往的企业内部合理化和产行业合理化,转向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上来,进而在1964年基本实现贸易自由化,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入发达国家行列。同年,推行15年的产业合理化政策正式为产业结构政策所取代。

战后的产业合理化政策典型地反映了日本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其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指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即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以政令或省令形式不定期公布重点产业,国家则以此为准,通过各种形式保证有关产业的优先发展。

制定合理化计划。如钢铁、煤炭业合理化计划,电力开发计划、计划造船等等。通过这种由国家主导的“条块”经济部门的率先“合理化”、现代化,从宏观上确保产业结构及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并进而带动一般产业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产业组织政策。千方百计放宽《禁止私人垄断法》的限制,鼓励企业间采取限产、限销、限价等自我保护的共同行动,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兼并、合并,使企业集团在这一时期有了较快的发展。

产业技术政策。在战后推行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前期,日本政府虽大力宣传技术改造的必要性,同时又认为直接引进外国技术是“最安全、最实际的办法”[11]。因此,总体上讲,50年代可称为日本在产业技术上的“拿来主义”时代,各种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蜂拥引进,大大缩短了日本与欧美发达国家技术上的差距。不过,从5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开始注重自主技术开发,进入60年代后,其国产技术设备已占相当比重。

产业资金供给及企业资本积累政策。为推进企业的合理化、现代化,日本政府一方面通过财政投资融资、“协调融资”及外汇集中管理与分配使用制度、外资制度,积极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另一方面则通过名目繁多的减免税措施,有重点地向企业让税让利。这种做法又被称为“政策金融”和“政策税制”。

企业经营的政策指导。即一方面制定各种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规则,以及工业品规格与质量标准;一方面通过行使监督、指导权,迫使企业在生产、劳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实行合理化。

产业布局政策。这是50年代后期引起重视,进入60年代后进一步加大政策实施力度的重要问题。

纵观日本战前、战后推行的产业合理化,可以发现这两个时期的合理化存在着若干异同点。从相似点看,两度推出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共同背景是,在经济发展的水平上,日本都处于明显落后的位置,都面临着一个实现经济赶超的历史任务;推出这一政策的思想前提,是看到了“市场的失败”,其主观认识上是要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并希冀通过这种人为的介入,纠正自由经济的某些弊端。从不同点看,战前的产业合理化,重点放在了企业内部合理化和产业组织合理化方面,其实施手段和方法是消极的;而战后的产业合理化是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为重点,其政策对象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经营及企业间关系的狭小范围,而是从国民经济的整体观点出发,把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关联设施等也作为重要内容。战前的产业合理化政策在“国家利益优先”的口号下,过分强调国家的作用,维护大垄断资本的利益,其实施过程伴随着对国民民主权利的进一步剥夺和对自由市场经济的否定,其结果是建立了统制经济;而战后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出发点是废除统制经济。其实施过程中相对注意了保证工人阶级基本权利及扶助中小企业等问题,从而建立了一种既有“计划性的”调控又有竞争自由的产业发展秩序。这些差异的出现取决于多种因素,它既是日本国民长期斗争的结果,也与战后初期在国际正义力量的压迫下实行的民主化改革有关,此外,政策当局基于历史的教训和时势的要求进行自我调整也是重要一因。

(二)产业合理化本质分析

我国学界几无正面研究日本产业合理化的成果可能有各种原因,但理论束缚或为一大现实思想障碍。因此,多角度分析产业合理化的本质实属必要。

“合理化”一词源自德国,率先提倡“合理化”政策、开展全民性“合理化运动”的,是20年代曾任德国政府复兴部长和外交部长的沃尔德·拉蒂诺(Wahher Rathenau)。但若追溯这一名词的出现,则至少要上溯到20世纪初。

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行为理论奠基人马克斯·韦伯在其诸多著述中反复强调,近代以前的社会是一种由亚洲式宗教统治的不合理的社会,近代社会则是尊重科学与效率、法律与理论的社会,是按照客观主义和理性主义原则行事的合理的社会。[12]他同时认为:“虽然经济理性主义的发展,部分地依赖理性的技术和理性的法律,但与此同时,采取某些类型的实际的理性行为却要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气质。如果这些理性行为的类型受到精神障碍的妨害,那么,理性的经济行为的发展势必遭到严重的、内在的阻滞。”[13]在其他场合,韦伯还阐述了理性社会是官僚制社会、“合理化”即“近代化”的观点。[14]韦伯公然为资本主义的合理性辩护自不待言,但他的“理论行为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气质”“精神障碍”导致“经济行为”“阻滞”等论断却是切中时弊的。德国社会矛盾的发展,终于使它铤而走险,走上了内部矛盾外部解决、挑起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道路。尽管无从考证韦伯的“理性主义”“合理化”论究竟对德国产生了多大影响,但是在一战结束后的20年代,确是由德国率先开展了“合理化运动”。

日本于20年代末“引进”合理化概念时,政府和财界形成的一种共识是,频繁爆发的经济危机及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证明,自由经济已行不通,国民经济需要国家权力出面干预。商工省官员吉野信次认为,“所谓产业合理化,就是从国民经济的全局考虑”。特许局事务官岸信介专程赴欧洲考察产业合理化归国后,只强调了两条合理化原则,即“降低成本”,“否定自由竞争”。[15]战前被日本官方奉为产业合理化运动启蒙思想家的太田正孝观点更明了,他认为,“产业合理化意味着资本主义再不能像以往那样生产者和消费者恣意妄为”。“资本主义经济已经走到绝路。……按照现在的资本主义方式走下去,已得不到使资本主义经济持续发展的力量”,“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资本主义的修正,别名合理化运动”,而这种“合理化运动的目标,就是对生产、流通和消费实行某种意义上的统制”。[16]

战前的产业合理化随着1929年经济危机的爆发和侵华战争的升级而一再变形,并随着二战中日本的失败而销声匿迹,留下了惨痛的教训。在对这段历史的反思中,日本政府得以从新的角度认识到战后产业合理化政策的意义。通产省在1957年发表的《产业合理化白皮书》中指出,产业合理化的基本点是:“企业以最小费用获取最大收益;从国民经济的观点出发,最有效地利用一定的生产要素,最大限度地保持构成要素间的平衡及以此为基础的国民收入,追求经济上的合理性。”[17]在通产省的有关文件中,还可见到如下内容,即“现在的企业合理化虽然要按资本主义方式进行,但却不能走减少工资→合理化→降低成本→生产增加→利润增加的路线,而是必须采取保证实际工资→合理化→生产增加→成本下降→利润增加的方法”[18]。这表明政策当局在战后民主化潮流的推动下,其思想意识和行政观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基于上述认识上的变化,日本政府对战后产业合理化的内容做了以下四方面的界定,即企业内部的合理化,企业外部条件的合理化,行业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并把技术设备的现代化作为合理化的核心。

与上述政策当局的观点相对照,劳动阶级的态度因时因地而不尽相同。在德国,工人阶级主流曾响应合理化主张,采取了与政府、企业合作的态度。与此相反,在1926年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七次大会上,曾做出产业合理化“有助于资本改善其经济,不能支持、也不应该支持”[19]的决议。在战前的日本,除少数御用工会外,工人阶级主流坚决反对合理化。而在战后重新开展产业合理化时,工人运动出现了坚决反对与支持、合作两种立场的分裂。

具体看一下反对产业合理化的代表性观点。

早在1930年,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有泽广巳就曾著书揭露了产业合理化的本质。他引用了马克思的一段名言:本来,从机械本身看,它可以缩短劳动时间,但若被资本家所利用,却会使劳动日延长;它可以使劳动简单化,但若被资本家所利用,却会使劳动强度增加;它本身意味着人类战胜自然,但若被资本家所利用,却会使人类处在自然的奴役之下;它本身可以增加生产者的财富;但若被资本家所利用,却会使生产者贫困化。[20]据此,有泽给产业合理化所下的定义是:“所谓产业合理化,就是增加剥削程度的诸措施。”[21]

战后,仍有许多进步学者对产业合理化进行了无情的批判。户木田嘉久尖锐地指出:“资本主义的合理化,不外是进入全面危机阶段的垄断资本主义在经济领域的阶级防卫运动,是直接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体系化的政策支持下,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为目的的垄断资本的超剥削方法。”[22]

从上述关于产业合理化的截然相反的观点中,应该怎样确认产业合理化的本质,认识其历史及现实的意义呢?

首先,从阶级分析的观点看,资本主义的合理化具有以国家权力为背景、强化剥削和维护垄断资本利益的本质,是所谓“泰罗制”及“科学管理法”的延续和发展。每当资本主义发生经济危机之际,往往也就是资方在“合理化”的名义下,向劳动者转嫁危机之时。对劳动者而言,“合理化”意味着劳动强化、工资减少和失业将至。对力量单薄的中小企业主而言,它甚至也是个意味着企业将被兼并或破产的不详之词。至少战前的合理化已经深深地留下了这种阴影。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泽、户木田等人的批判,正确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合理化的本质,击中了要害,富有革命性意义。

其次,从社会发展阶段论的角度看,产业合理化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也相对存在合理性。资本主义是个尊重科学、讲求效率、强调资本积累的社会,正因如此,它取得了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物质繁荣,这是以前的任何社会所无法比拟的。但是,一直视“自由放任”为准则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在进入垄断阶段后,不断暴露出其固有的破绽,连统治阶级自身也公开承认自由放任已行不通,要求政府干预经济,产业合理化正是适应这种时代要求出台的。这一政策既有强化劳动等消极的侧面,也存在着强调现代科学技术,追求国民经济发展整体平衡等积极的侧面,特别是在战后推行的产业合理化政策过程中,以所得分配等为代表的社会公正问题也逐渐引起重视。因此,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角度而言,没有必要一口否定产业合理化的正面意义。

第三,从政策论的角度分析,产业合理化虽然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兴起的,却不能因此断言它只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也不必视其为洪水猛兽。政策本身只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智慧、手段和方法,它确实会因政策制定与推行者的政治立场而染上某种色彩,但不能因此否定其本身固有的方法手段上的、技术上的特有价值。正如前述马克思的精辟论断那样,机械作为近代工业革命的产物,只有当其被资本家所利用时,它才成为强化剥削的工具,但机械本身并不具有阶级性;它作为科学进步的产物,同样也能成为劳动者征服改造自然、为自己谋幸福的工具和手段,无产阶级也绝不会在砸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同时,将进行生产的工业机器一同砸烂。事实上,关于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的缔造者列宁早就做出了令我们现代人顿彻顿悟的精辟分析。

泰罗制(又译“泰勒制”)是20世纪初风靡资本主义世界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它将近代科学技术与近代经营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推广标准化操作、定额劳动、现场监督、奖惩工资等手段,力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生产利润(或“剩余价值”),列宁曾痛斥它是一种“榨取血汗的‘科学’制度”[23]。但是,列宁在指出资本主义的泰罗制所具有的“榨取血汗”的阶级实质时,并未把这种制度中蕴含的“科学”、合理的成分一并否掉。他在1918年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写道,泰罗制“也同资本主义其他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另一方面是一系列的最丰富的科学成就,即按科学来分析人在劳动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动作,制定最精确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制等等。苏维埃共和国在这方面无论如何都要采用科学和技术上的一切宝贵成就。社会主义实现得如何,取决于我们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机构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的好坏。应该在俄国研究和传授泰罗制,有系统地试行这种制度,并且使它适应下来”[24]。从这段较长的引文中,60年前的列宁怎样辩证地分析泰罗制,肯定其科学和进步的一面,怎样把在俄国“试行”和“适应”泰罗制、“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提到社会主义能否实现的高度,已经跃然纸上,无需多余的解释。

令人回味的是,“泰罗制”“科学管理法”和“产业合理化”等所固有的这种可以超越经济制度和体制而适用的中性特点,甚至连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及其代言人也颇知其妙。在日本,曾在人事院担任要职并享有“日本的泰罗”之名的上野阳一就是一例。上野认为:“产业合理化的原理与技术,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在任何经济体制下都是必要的。”“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国家也好,日本式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国家也罢,生产管理的原则别无二致。资本主义利用生产管理的原则,将带来资本主义的繁荣;社会主义利用生产管理的原则,也会带来社会主义的繁荣。”[25]

由此看来,辩证地对待资本主义的产业合理化是一种科学态度,以往在理论上存在的某些禁区应该彻底打破。

历史是面镜子,也是最好的老师。在对日本战前、战后的产业合理化政策进行如此的考察之后,重新审视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20世纪世界风云的变幻,真可谓感慨万千。

20世纪世界历史的变化惊天动地。本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该制度所固有的国内阶级矛盾、帝国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和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间的矛盾空前尖锐,其结果是酿成了人类史上的两次世界大战,并在战后形成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因此,资本主义由盛转衰,社会主义从无到有、蒸蒸日上构成本世纪前50年的基本特征。

然而,当后半个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人们却看到了另一番情景,本已呈现“垄断、腐朽、垂死”等种种衰兆的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衰而不亡,经济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稳定发展,而以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转向”为代表,社会主义遇到了重大挫折。

这近百年的历史变化向人们昭示了什么呢?

社会主义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的“复生”互为对方提供了一个深刻但却有益的启示。这就是:以私有制为基础、以自由放任为准则的市场经济及其资本主义制度,如不进行调整和改革,终必为经济不平等所引发的社会革命所毁灭;同样,在现实生产力水平制约下,发展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如果不能在这方面取得与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社会主义的前途也将陷入困境。

从后半个世纪的历史进程看,毋宁说资本主义较好地接受了社会主义这个“先生”的教示,正如前文论述的日本所推行的产业合理化政策那样,资本主义国家也效仿社会主义的某些做法,对国民经济进行了种种“计划性”的干预,避免了大的经济波动,基本实现了社会稳定。

反观社会主义的进展,毋宁说教训是深刻的,原因不一而足,但主要原因之一是没有把经济搞上去。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甚至完全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就不难发现,文革十年“政治挂帅”的失误姑且不论,仅在经济建设上就不知干了多少违背科学、不讲“合理性”的蠢事。直到今天,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配置资源等种种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经济改革的任务尚任重道远。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经济发展方面,现在是虚心接受资本主义某些教示的时候了,而日本的产业合理化恰好提供了这样的实例。当然,中国的产业合理化须根据国情进行,要有自己的特色,因此既是一次“补课”,也是一个“创新”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很漫长,但是只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国必将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21世纪,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26]

(三)产业合理化政策的运行机制

战后初期,在美国占领当局的监督下,日本被迫进行了非军事化、民主化改革,经济改革引起了制度和管理体制变化。但是,直到道奇计划前,由于美国对日政策处在急剧变化之中,经济体制尚未定型。以道奇计划为转折点,日本经济发生了由通胀经济向稳定经济、统制经济向自由经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这些转变与产业合理化政策的推行存在表里关系。产业合理化的根本目标是发展生产力,需要与之适应的生产关系即经济体制做保证。

这一时期的经济体制调整,主要是从政府经济管理机构改革和经济制度、政策的体系化两个方面展开的。

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改革,以经济安定本部(以下简称“安本”)的变动最受瞩目。安本于1946年8月成立后,以稳定经济为己任,掌握着制定政策、实行统制的大权,是政府中最有权威的经济官厅,有“经济内阁”之称。1949年6月1日,根据第五次国会通过的《经济安定本部设置法》,安本机构首次进行缩减,由一官房十局,改为一官房七局。原归安本兼管的物价厅、经济调查厅、外资委员会分别独立。一年后,安本再次改组,机构又缩小到下辖五个局。与此同时,安本直接领导的15个统制公团,到1951年3月也相继解散。[27]1952年4月,媾和条约签订,占领时期结束,日本实现了“独立”。7月31日,安本被解散,代之以经济审议厅。它主要保留了调查分析经济现状、制定调整中长期经济计划和政策、长期经济预测等业务。[28]机构规模也因此大为缩减,厅下属的局全部取消,改为一厅四部制,定员由鼎盛期的2002人减到399人。1955年7月20日,经济审议厅又更名为经济企划厅。

在经济安定本部首次改组的1949年6月,政府其他行政机构的改革也在进行。原商工省和贸易厅合并,成立通商产业省。法务省机构缩减,文部省改组。新设电力通讯省、邮政省,地方自治厅、国税厅。此外还成立了国有铁道公司和专卖公司等。其中通产省的成立,不仅对推行产业合理化有直接现实意义,而且在其后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发挥了愈加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产业合理化,日本政府在调整机构的同时,还批准成立了一些具有半官半民性质的咨询机构,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和产业合理化审议会。日本银行政策委成立于1949年6月,成员包括日本银行总裁和其他银行的代表、安本和大藏省代表、民间专家学者等。其任务是,决定日本银行的经营原则和方针政策,如贷款政策、利率政策、准备金政策及公开市场操作政策等。[29]产业合理化审议会是根据日本政府《关于产业合理化》决议的第十条意见,于1949年12月成立的,也是由政、财、学三方代表组成。在推行产业合理化时期,产业合理化审议会作为通产大臣的咨询机构,积极参与了合理化政策及计划的制定和解释工作。

经济制度、政策的体系化,是通过制定和修改各种法律、制度、规则,在极为广泛的领域内展开的。

第一,财政制度。实施道奇计划前,财政中存在着一个由赤字预算和价格补贴金支撑的膨胀机制。道奇计划后,平衡财政、削减乃至彻底取消补贴金,已成为财政的“原则”和方向。这也决定了以国家财政援助为前提的倾斜生产方式的命运。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完全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去实现产业合理化是不可能的。因此,日本政府在继续坚持以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方针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如何“合理地”使用财政资金、并使之制度化的工作。其代表性事例是制定了大藏省《资金运用部资金法》(1951年3月31日)和《产业投资特别会计法》(1953年8月1日)。前一项法令规定了大藏省存款部资金使用细则,承认这笔占全国一般国民储蓄额1/5以上的巨额存款可用于购买证券和债券,间接通过一般金融机构进行长期投资。后一项法令则规定,以发行国债、回头资金、特殊物资缴纳金等为政府特别收入来源,“为重建经济,开发产业,振兴贸易,投放国家资金”[30]。这两项法令的制定,标志着产业合理化时期以国家为中心的、直接和间接的财政资金供给体制的确立。

第二,租税制度。道奇在推行经济稳定计划时,曾抛出强化征税的杀手锏。接着,夏普又到日本推行了以所得税为中心的税制改革,以图建立一个“永久性的稳定的税制体系”[31]。然而,为了推进产业合理化,日本政府很快便放弃了夏普的“公平税制”原则,接连修改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加速资本积累的税制措施,用“偷梁换柱”[32]的手法,使夏普税制实际上变成了空壳。新的税制包括重新评估企业资产。这是一场规模很大的资产清查整理活动。1950、1951—1952、1954—1955年先后进行了三次,其中第三次效果最为明显。这一措施“通过旧机械设备的价值还原,促进了折旧,使新设备的获得变得方便可行”。[33]具体包括:(1)固定资产税减免制度。《企业合理化促进法》规定:凡试验研究用机械设备、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减免其固定资产税。所得免税制度,其免税对象是重要物资生产所得和出口所得。例如,重点产业新置设备前两年的生产所得免征所得税。出口所得的80%或纯利润的3%实行免税。⑤此外,对部分重要企业的新增资本,也实行免税制度,对此,日本政府曾自诩它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制度。[34](2)特殊折旧制度。这种制度又称加速折旧,多在1951至1955年间制定。最初规定的制度适用对象是试验研究及现代化的工业生产设备,折旧率为三年50%。1952年后,此类设备的折旧率又改为使用一年便可折旧50%,适用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包括新建租赁房屋、合作事业用机械、满期渔船保险、海外分公司设备、井下坑道设备等。[35](3)免税准备金、专款制度。即在企业纳税之前,从毛利润收入中提取各种专项基金留给企业使用。内容包括呆账准备金,船舶等特种修缮专款,价格变动准备金,退职金专款、缺水准备金、违约损失准备金、异常危险准备金等。[36](4)关税优惠制度。如重要物资输入免税制度,重要机械输入免税制度。此外,对重要产业中先进设备使用的进口原材料实行低关税。

第三,金融制度。产业合理化时期金融制度的调整相当剧烈,银行机构,特别是政府系统的金融机构大批增设,并且基本完成了战后各种金融立法工作。换句话说,“战后型”的金融体制正是在这一时期确立的。在同期制定的各种金融法规及新设的特殊银行中,开发银行及《开发银行法》与产业合理化的实施密切相关。同复兴金融公库一样,开发银行是靠政府提供的100多亿日元资金开业的,随后又继承了复金的787亿日元和回头资金1345亿日元的贷款存额,顷刻间便成了金融界最有实力的特殊银行。[37]它作为日本政府推行政策金融的有力工具,承担了“通过提供长期资金,补充和奖励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促进经济重建和产业开发”的重要任务。[38]

第四,产业组织制度。战后初期,作为解散财阀并防止财阀复活政策的一环,于1947年制定了《禁止私人垄断法》。1949年,日本政府首次对该法做了小规模的修改。1953年9月,在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经团联”)为首的财界强烈要求下,日本政府对《禁止私人垄断法》再次进行重大修改。其要点是:废除关于企业采取共同行动的统一限制,在一定条件下,承认萧条卡特尔和合理化卡特尔;废除关于能力差距的规定,缓和有关持股、领导兼职、合并及私人垄断的限制;缓和有关禁止不公正交易方法的规定,承认在一定条件下维持再销售价格的契约;废除《事业者团体法》等。[39]经过这样的修改,便实际上抽取了该法中关于禁止私人垄断的实质内容,为合理化时期的资本集中、企业合并打开了方便之门。其结果势必带来产业组织的分化和重新组合。

第五,外贸外资制度。日本战败投降后,完全丧失了对外贸易自主权,对外经济往来几乎处于被隔绝状态。从1947年8月开始,美国原则同意日本恢复有限制的民间贸易。1949年4月,道奇制定了1美元兑换360日元的单一汇率。随后,又相继取消对民间出口(1949年12月)和进口(1950年1月)的限制,并在实际上已开始把外汇、外贸管理权移交给日本政府(正式移交是1952年4月)。单一汇率的制定和外贸外汇管理权的失而复得,使日本重新加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在美国占领当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助下,日本政府制定出一系列涉外经济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外汇法》和《外资法》。

《外汇法》制定于1949年12月,全称《外汇及外贸管理法》。由该法派生或与之紧密关联的法规还有《外汇管理令》《外汇等集中规则》《输出贸易管理令》《输入贸易管理令》《振兴输出外币资金制度》《关税法》等。《外汇法》开宗明义地阐明其目的是“谋求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保证国际收支平衡和通货稳定,以及最有效地使用外汇”[40]。在产业合理化时期,日本政府就是以《外汇法》为根据,通过外汇分配制,把有限的外汇“最有效地”使用于“合理化投资”,有力地支持了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并在保护国内产业发展、促进出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出口业绩分配其进口原料所需外汇的连锁制度就是一例。

《外资法》制定于1950年5月,全称《关于外资的法律》。该法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对外国资本的“保护”和“限制”两方面。所谓保护,主要指外国投资者通过缔结技术援助、购买证债券等方法向日本投资时,其本金和所得利润,可以不经汇兑管理机关批准,不管日本外汇状况如何,自由提取或携出境外。据认为,这是一种连当时的欧美发达国家也没有的特殊优待措施,它对于消除投资者的恐惧心理、吸引外资有很大刺激效果。所谓限制则表现在《外资法》规定外资的投资方向必须是“有助于改善国际收支”“有助于重要产业或公共事业发展”[41]的领域。在具体实施中,日本政府显然还采取了严格限制以经营国内重要产业为目的的外国资本直接投资、保护国内企业经营权的方针。这说明,《外资法》既表现了日本政府企图通过引进外资来促进产业合理化的积极态度,也反映出其防止外国资本侵蚀,维护经济自主权的戒备心理。

除了在国内建立和完善外汇外资管理体制外,在美国政府的一手扶持下,日本于1952年8月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55年9月又成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从而被正式纳入“布雷顿森林体系”。

这样,在推行产业合理化政策的50年代前期,战后初期民主改革后形成的经济体制,不仅为产业合理化政策的推行提供了基础,而且创造了日本“战后型”经济体制的原型。

(三)产业合理化政策的实施

首先看产业合理化中的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一般是通过财政投资贷款进行的,在实施道奇计划前,曾是支撑倾斜生产方式政策的重要支柱之一。道奇勒令停止复兴金融公库业务后,政府财政投资业务一度出现半停顿状态(回头资金某种程度替代了复金的职能)。但是,在民间资本积累严重不足、金融机构体质虚弱的状况下,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仍然是决定产业合理化成败的关键。开发银行等前述的政府特殊金融机构,正是适应这一要求应运而生,并在推行产业合理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1950至1954年,产业合理化的设备投资迅猛展开,五年间,设备投资累计额为2.3万亿日元。1950年的投资额为2344亿日元,1954年为6016亿日元,是四年前的2.5倍。在2.3万亿日元的设备总投资中,企业内部资金占46.7%,外部资金主要来自普通银行贷款、财政投资贷款、发行股票及企业债券收入等,其中财政投资贷款总额为3990亿日元,占同期设备投资总额的15.7%和企业外部筹措资金的33.5%,是产业设备投资中数目最大、比重最高的外部资金来源。[42]同期,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积极参加了金融债券买入操作,总额为937亿日元,其中72.7%是从兴业银行和长期信用银行购买的,而这两家民间银行,是以向企业投放设备投资贷款为主要业务的。这样,财政资金在产业设备投资外部资金中所占的比例,实际已达到40%左右。[43]

如此庞大的财政资金,并不是水平式地投入,而是紧密配合各种产业合理化计划,集中使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部门,这种方法在当时被称为“重点生产方式”,它构成了产业合理化政策的核心。

产业合理化时期的重点产业,除煤炭、钢铁业外,又增加了电力和造船,时称“四大重点产业”,它是政府财政投资的重点。日本开发银行自1951年开业后,四年间共发放贷款2614亿日元,其中对四大产业贷款额为2324亿日元,占贷款总额的89%,而对其他一般产业的贷款只有290亿日元,占11%。这说明,合理化投资是以四大产业为中心、在日本政府大量投入财政资金的前提下展开的。而电力、海运业投资的递增和煤炭、钢铁业投资的渐减,未必意味着产业政策重点的转移。因为在推行倾斜生产方式政策时期,煤炭、钢铁业经国家财政的重点扶持,业已一定程度地进行了先行资本积累,到产业合理化阶段,其资本利润率已明显高于电力、造船业,因而在进行合理化设备投资中,无论是内部资金的使用,还是商业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的筹措,都已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合理化时期财政投资与产业(企业)利润之间是一种逆向关系,钢铁和煤炭业现实利润较高,财政投资渐减;电力和造船业利润很低,一般金融机构不愿进行风险投资,因而获得较多的政府低息贷款。同样是重点产业,国家财政投资的重点,显然更偏重于扶植那些有发展前途而现实体质虚弱且无竞争力的产业部门。

再看产业合理化中的政策减税。产业合理化本质上是一种促进资本积累的政策。如果说国家财政投资是实现产业合理化、加快企业资本积累的外部推动力,那么,各种减免税收措施便可称为增强企业自身素质,加快合理化——企业现代化步伐的内部催化剂。

关于合理化机械设备的特殊折旧。据统计,1951至1955年间,日本政府共批准价值4185亿日元的5458件特殊折旧申请。其中,三年折旧50%的机械实现折旧额为621亿日元,第一年折旧50%的机械实现折旧额为841亿日元,两项合计,实现特殊折旧额1462亿日元。[44]获准特殊折旧的机械,约3/4以上属于四大重点产业部门。

关于所得免税。它主要包括出口所得特殊扣除、重要物产所得免税、增资及分红所得免税等。五年间,三项所得免税额为748亿日元。[45]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除煤炭、电力和化肥等基础产业部门外,还包括石油、化学等新兴产业部门。

关于减免进口关税。1951年修改的《关税税率法》规定,凡国内无法制造的新式高性能机械或有助于实现经济自立的产业机械,均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待遇。至1954年,此类机械增加到361种,1951至1956年间,共有价值500亿日元的先进机械是免税进口的,仅此一项,海关进口关税收入便减少了76亿日元以上。[46]在这些免税机械中,四大产业及石油精炼业机械占80%左右。

关于企业准备金与特种专款。据统计,1950至1955年间,企业的呆账,价格变动、异常危险、输出损失等准备金,以及退职金、特别修缮、违约损失等特种专款,累计总额4055亿日元。[47]它与同期企业生产纯利润留成额不相上下。重要的是,这些准备金和专款,是在企业纳税前的毛利润中提留的。据对636家大企业的调查,1951至1953年三年间,企业纳税、内部利润留成和准备金、特种专款的提留,在企业毛利润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呈两减一增趋势。即纳税率由55.2%降到34.7%,利润留成率由41%降到26.9%,而准备金、特种专款提留率却由3.6%骤增至38.4%。1951年,准备金、特种专款提留额仅为企业利润留成额的8.8%,到1953年,竟一跃增加到后者的1.4倍以上。尽管名目不同,准备金和特种专款也是作为企业内部资金保留和使用的,因此它与企业纯利润的留成并无本质上的不同,而国家对企业征税的大幅度减轻及企业内部实际利润留成的大幅度提高,恰好如实地说明了在产业合理化时期,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种急进的、大力促进企业内部资本积累的政策。结果,企业内部资本积累进程明显加快。例如,在1950年的设备投资中,企业内部资金只占总投资的41.8%,而到1954年,已上升到54.8%。[48]这种变化固然与1954年实行经济紧缩政策有关,但是不能否认,企业经过合理化,自身实力确实增强了。

最后看产业合理化中的技术引进。战前,日本的工业技术水平就与欧美强国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战时和战后初期,这种差距又进一步拉大了。1949年发表的《技术白皮书》认为,当时日本的工业技术,已经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了20至30年。[49]因此,日本政府企图通过开展产业合理化,以基干产业为突破口,实现工业技术的改造更新,并建立了工业技术院及各种研究机构,以及鼓励技术开发的奖励补贴制度。但是,比之于自主开发技术,日本政府在主导思想上是把直接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放在首位的,认为它是“使工业技术达到国际水平的捷径”,“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经费上,都是最好的方法”。[50]据统计,开展产业合理化的1949至1955年间,日本共引进甲、乙种外国技术、设备千余件,其中甲种引进的80%以上集中在机械、金属、化工等重化工业部门。[51]技术引进不仅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成倍增长,而且使产业结构开始发生质的突变。虽然从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总过程看,这一时期的技术引进和改造“还只是一股股小溪流”,但它却正式揭开了1955年后“汇集成一条大河”[52]的技术革新浪潮的序幕。

(四)产业合理化的效果

战后的产业合理化带来了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也引起了产业结构的变化。据测算,与开展合理化前的40年代末相比,50年代中期,钢铁、棉纺、水泥等行业的单位生产耗时率平均下降了45%左右[53],人均月采煤量由8.7吨增加到12吨。[54]钢铁业薄钢板生产因装备了带钢轧机,效率竟一下子提高了1000倍。[55]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继1951年恢复到战前水平后,1954年突破战时最高生产规模[56],从而完成了战后经济复兴的任务。

产业结构的变化表现在,钢铁、造船等基础产业部门基本完成设备更新换代,实现劳动密集型生产向资本密集型生产转变。这些传统产业已通过技术更新和先进管理方式而面貌一新,成为50年代后半期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支柱产业。

产业组织结构方面也有不小变动,特别是第二次修改《禁止私人垄断法》后的1954年,企业合并、资本集中倾向加剧。以新三菱商事的成立为代表,被分割的旧财阀所属子公司重新组合,企业重新向大型化、跨业经营方向发展。据调查,1950年,日本全国拥有1000万日元以上资本的大企业144家,其中1亿至5亿日元的大企业7家。到1955年,1000万日元以上资本的大企业增至173家,并出现了拥有5至50亿日元资本的12家特大型企业。[57]产业组织结构这一变化,对于更大规模地开展技术革新,提高日本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是具有深远意义的。不过,正如日本学者指出的,以基础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合理化政策,虽然在钢铁、造船等扶植费用递减产业上取得了“成功”,但在“保护费用递增产业”的煤炭业上却归于“失败”。[58]这是因为,日本煤炭资源本来不富,长期采掘和战时滥采,许多矿井已无煤可采,加之石油这一廉价的“液体能源”已在世界悄然兴起,作为夕阳产业的煤炭业,虽经政府大力扶持,也无法摆脱“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命运。在这点上,也反映出政府在政策上依然存在缺乏前瞻性。

最后从战后产业政策史和战后经济发展史的视角出发,探讨一下产业合理化政策的位置和意义。

一是倾斜生产方式与产业合理化相比较。倾斜生产方式作为日本政府于1947至1948年推行的战后最初的产业政策,在重点产业的选择(煤炭、钢铁等)、扶植保护的方法(物资与资金上的政策倾斜)等方面,与产业合理化政策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但是两种政策却有本质区别。倾斜生产方式极力限制技术设备的更新和改造,主要以增加劳动投入方式来提高生产量,可称为“人海战术”或“数量第一主义”。[59]当时国家对重点产业的扶植,大量地采用了直接支付补贴金的方法,并且只要是属于重点产业的企业,便不问其经营效益如何,一视同仁。因此,倾斜生产方式只能是一个特殊时期的、临时性的、非现代化的产业政策。相反,产业合理化政策特别强调生产技术和设备的现代化,主张通过增加资本投入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进而扩大生产规模。政策的扶植对象,不但看其是否属于重点产业,还要视其实际效益和经营状态,择优选取[60];并且取消了直接财政补贴,采用了优惠税制等间接方式。因此,从本质上说,产业合理化是一项现代化的产业政策。

二是产业合理化与高速增长时期产业政策的关系。按照日本战后经济发展阶段论,产业合理化作为经济复兴时期的产业政策,与其后高速增长时期的产业政策属于两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但是两者间只有规模和深度的差异。这是因为,产业合理化时期确立的经济体制,产业扶植保护的政策思想、政策手段和方法等等,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没有根本改变,而是得到了继承和不断的调整完善。不过,产业合理化毕竟是在低发展阶段展开的,资本不足、市场狭窄的制约,决定它即便是现代化的政策,也只能停留在“点”与“线”的水平上[61];并且没有超出钢铁、电力、造船等基础或传统的产业部门。半导体、电视机、汽车、电子计算机等后来成为日本重要创汇产品的新兴产业,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因此,产业合理化属于战后日本工业(产业)现代化的初期阶段。但是,正因为产业合理化具有与倾斜生产方式不同的现代化性质,是以“点”与“线”的现代化为前提完成经济复兴任务的,所以才有可能在经济自然恢复的动力“基本耗尽”的时候,又为日本经济的“起飞”储备了新的更大的能源,使1956年《经济白皮书》的作者后藤誉之助的焦虑变成了“杞人之忧”[62],从而揭开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序幕。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合理化正是高速增长政策的原型和出发点。[63]

注释

[1]加藤尚文编:《日本经营史料大系》3(组织·合理化),三大书房,1989年,第98—99页。

[2]参见安藤良雄编《日本经济政策史论》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第306页图。

[3]安藤良雄编:《近代日本经济史要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129页。

[4]吉野信次:《日本工业政策》,日本评论社,1935年,第313页。

[5]经企厅战后经济史编纂室编:《战后经济史》(经济政策编),大藏省印刷局,1960年版,第161—162页。

[6]高濑庄太郎编:《产业合理化与经营政策》,森由书店,1950年版,第320—323页。

[7]工业技术厅:《技术白皮书》,工业新闻社,1949年版,第179页。

[8]有泽广已、稻叶秀三:《资料·战后二十年史》2(经济),日本评论社,1966年版,第183页。严格说来,真正的产业合理化是从1951年下半年出现经济萧条后大规模展开的。战争初期,企业为高额利润所刺激,普遍追求扩大生产而忽视增加投资。经济转入萧条后,才明显出现了加强内部整顿,利用特需所得进行技术改造更新和增加资本投入的倾向。

[9]经济企划厅:《战后经济史》(经济政策编),大藏省印刷局,1960年,第263页。

[10]香西泰:《高速增长的时代》,日本评论社,1989年,第95页。

[11]通产省:《商工政策史》第10卷,商工政策史刊行会,1972年,第259—260页。

[12]参见富永健一《现代的社会科学家》,讲谈社,1984年,第411—413页。

[13]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译本,三联书店,1987年,第15页。

[14]参见藤冈贞彦《战后日本教育史——现代化的再探讨》(手稿),第18页。

[15]通产省:《商工政策史》第9卷,商工政策史刊行会,1961年,第4—8页。

[16]转引自中村静治《日本提高生产率运动史》,劲草书房,1958年,第30页。

[17]通产省:《产业合理化白皮书》,日刊工业新闻社,1957年,第3—5页。

[18]通产省:《商工政策史》第10卷,商工政策史刊行会,1972年,第37页。

[19]J·迪古拉斯编:《共产国际文件》Ⅱ(日译本),现代思潮社,1970年,第298页。

[20]有泽广已、阿部勇:《产业合理化》,改造社,1930年,第19页。

[21]有泽广已、阿部勇:《产业合理化》,改造社,1930年,第20页。

[22]户木田嘉久:《合理化问题入门》,劳动旬报社,1969年,第51页。

[23]《列宁全集》第18卷,第594页。

[24]《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1页。

[25]加藤尚文编:《日本经营史料大系》第3卷(组织·合理化),三一书房,1989年,第117页。

[26]原文刊于南开大学日本研究中心编《日本研究论集》1,1996年,此处有删节。

[27]经企厅战后经济史编纂室编:《战后经济史》(经济安定总部史),大藏省印刷局,1964年版,第196—197页。

[28]经济企划厅:《现代日本经济的展开——经济企划厅30年史》,大藏省印刷局,1976年版,第74页。

[29]朝仓孝吉:《新编日本金融史》,日本经济评论社,1988年版,第245页。

[30]有泽广已、稻叶秀三:《资料·战后二十年史》2(经济),日本评论社,1966年版,第183、171页。

[31]有泽广已主编:《昭和经济史》(中译本),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62页。

[32]中村隆英:《占领期日本的经济与政治》,东京大学出版会,1979年版,第20页。

[33]⑤井村喜代子:《1949年秋至朝鲜战争与“合理化投资”》上,三田学会杂志,80卷4,第50页。

[34]经企厅调查课:《战后日本的资本积累与企业经营》,至诚堂,1957年版,第42页。

[35]大岛清、榎本正敏:《战后日本的经济过程》,东京大学出版会,1968年版,第58页。

[36]小宫隆太郎等:《现代日本经济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5年版,第78页。

[37]井村喜代子:《1949年秋至朝鲜战争与“合理化投资”》上,三田学会杂志,80卷4,第48页。

[38]朝仓孝吉:《新编日本金融史》,日本经济评论社,1988年版,第257页。

[39]鹤田俊正:《战后日本的产业政策》,日本经济新闻社,1984年版,第49—50页。

[40]井村喜代子:《1949年秋至朝鲜战争与“合理化投资”》上,三田学会杂志,80卷4,第42页。

[41]井村喜代子:《1949年秋至朝鲜战争与“合理化投资”》上,三田学会杂志,80卷4,第46页。

[42]经济审议厅:《经济白皮书》1953年版,经济统计协会,第141页。《经济白皮书》1955年版,至诚堂,第167页。

[43]安藤良雄编:《日本经济政策史论》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版,第348页。

[44]经企厅调查课:《战后日本的资本积累与企业经营》,至诚堂,1957年版,第105页。

[45]大岛清、榎本正敏:《战后日本的经济过程》,第61页。

[46]安藤良雄编:《日本经济政策史论》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版,第327页。

[47]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开发银行十年史》,1963年版,第59页。

[48]安藤良雄编:《日本经济政策史论》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版,第348页。

[49]大岛清、榎本正敏:《战后日本的经济过程》,第20页。

[50]通产省编:《产业合理化白皮书》,日刊工业新闻社,1957年版,第129页。

[51]大岛清、榎本正敏:《战后日本的经济过程》,第87页。

[52]内野达郎:《战后日本经济史》(中译本),新华出版社,1982年版,第101页。

[53]劳动省劳动调查统计部:《技术革新与劳动生产率的实态》,劳动法令协会,1960年版,第15页。

[54]大岛清、榎本正敏:《战后日本的经济过程》,第91页。

[55]内野达郎:《战后日本经济史》(中译本),新华出版社,1982年版,第99页。

[56]中村隆英:《昭和经济史》,岩波书店,1989年版,第212页。

[57]公正交易委员会:《1963年度公正交易委员会年度报告》,大藏省印刷局,1965年版,第23页。

[58]小宫隆太郎等编:《日本的产业政策》,东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版,第37—38页。

[59]参考中村文隆《道奇计划至朝鲜战争爆发时期工业化政策的展开》,明治大学《政经论丛》53卷2、3号。

[60]经企厅战后经济史编纂室编:《战后经济史》(经济政策编),大藏省印刷局,1960年版,第175页。

[61]香西泰:《高速增长的时代》,日本评论社,1989年版,第95页。

[62]后藤在白皮书中指出,依靠自然恢复的增长已经结束,以后的发展必须依靠技术革新和现代化,但一般认为,这一论断本自也包含一种今后经济发展速度可能会减慢的悲观情绪。见经济企划厅《经济白皮书》,至诚堂,1956年版,第2—4、42页。

[63]清山卓郎:《日本的经济政策》(1),大分大学《经济论集》,第40卷2号。原文刊于《日本学刊》1993年第3期,此处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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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日本近现代农业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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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中日文学与文化交流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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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