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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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琉关系的延续与发展


五 中琉关系的延续与发展

1 中琉册封关系的延续

如上所述,萨摩入侵琉球后,对其进行洗劫,强行割占琉球、奄美等五岛,强制琉球入贡,监视并成为介在中琉贸易之间的盘剥者。然而,这些对中琉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影响。

据中琉双方记载,萨摩入侵琉球后,琉球照样对中国“遣使修贡”,只是因为“其国残破已甚……乃定十年一贡”。[1]天启二年(1622年)春,“世子”尚丰派遣王舅毛凤仪、正议大夫蔡坚等人奉表贡方物,“并以尚宁王讣告,兼请袭封”,同时,“奏乞二年一贡,以效忠顺”。[2]为此,熹宗皇帝“乃定五年一贡”。崇祯三年(1630年),尚丰又遣正议大夫蔡廛等人“奏请袭封”。崇祯六年(1633年),毅〔怀〕宗皇帝乃派户科给事中杜三策、行人杨抡为正副使,“赍诏至国,谕祭故王尚宁,封世子尚丰为中山王”,复准琉球二年一贡。[3]及至崇祯十三年(1640年),尚丰王逝世,世子尚贤依然遵从旧例,于崇祯十七年遣使“奉表贡方物,并以尚丰王讣告,兼请袭封”。[4]

如此种种,说明中琉之间的册封关系并没有改变,中国皇帝的册封仍是琉球世子即位成正统的权威性的依据(请参阅清代册封琉球年表)。中国史书记载,时至明代“两京继没,唐王立于福建,〔琉球〕犹遣使奉贡”。[5]可见,琉球对中国关系之深。因而史书记称“其虔事天朝,为外藩之最”。[6]

在此期间,尤当记述的,是前述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日本“有取鸡笼山(台湾)之谋”。当时,忍辱负重的尚宁王,在国家残破的情况下,依然不忘“遣使以闻”,[7]告诸中国防范日本侵略。这进一步说明了尚宁王始终没有改变对中国的态度,同时也是对萨摩入侵琉球的抗争。

大清入关之后,琉球与中国的关系,随着时势的变迁而发展。据载,清顺治三年(1646年),琉球使臣王舅毛泰久、长史金思义及前使金应元等,便“随大将军贝勒〔当时率清兵入福建灭南明隆武政权者——本书注〕入京投诚”。后因礼官奏称:“琉球国世子尚贤,前已遣使请封,而今前朝敕印未缴,乞遣通事谢必振,奉旨往谕”,故而未便受封。于是,世祖派遣通事谢必振,与琉球使臣一并归国。[8]第二年,尚贤王逝世,其弟尚质则“自称世子,遣使奉表归诚”。[9]顺治十年(1653年),尚质派遣王舅马宗毅、正议大夫蔡祚隆等,“赴京贡方物,表贺世祖登极,并缴还明朝敕印,兼请袭封”。[10]于是,顺治皇帝特遣兵科副理事张学礼为正使、行人司行人王垓为副使,赍捧诏印,往封尚质为琉球王。但因“海氛未靖”,张学礼等人未能成行。以致正副二使连同地方督抚,一并受到惩处。及至康熙元年(1662年),清圣祖“再降敕谕”。内称:

“琉球国世子尚质慕恩向化,遣使入贡,世祖章皇帝嘉乃抒诚,特颁恩赍,命使……赍捧敕印,封尔为琉球国王。乃海道未通,滞闽多年,致尔使人率多物故。朕念尔国倾心修贡,宜加优恤,乃使臣及地方官逗留迟误,未将前情奏明,殊失朕怀远之意。今已将正副使、督抚等官分别处治,特颁恩赍,仍遣正使张学礼、副使王垓,令其自赎前非……。一应敕封事宜,仍照世祖章皇帝前旨奉行。朕恐尔国未悉朕意,故再降敕谕,俾尔闻知”云云。[11]

张学礼等人于翌年七月至琉球国,“成礼而还”。但因册封迟误而“处治”册封使节及地方官员,这在中琉关系史上并不多见。它意味着大清皇帝更加重视对琉关系。同样,琉球王国也一如既往,把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作为一大盛典。据张学礼在《使琉球记》中记载,琉球国对清代册封使的来临,较之前代更为隆重:册封使船(也称“冠船”)到岸,“鼓乐导引,倾国聚观”,其人数“不啻数万,欢声若雷”。是时,“王出城三里,至守礼坊下,具朝服行九叩礼”。然后,陪同使节一行,“乘轿进城,至中山殿前,将敕印供奉”,又行九叩大礼。时由副官某登左台,宣读皇帝诏书,“王〔在台下〕跪听”。诏书宣读之后,使节“将敕印并恩赐蟒袍、装花绫绸四十八匹付王收受”,王再行九叩之礼。事毕,再由另一副官登右台,宣读写给王妃的敕谕,王妃同样“〔在台下〕跪听”。然后,“将蟒缎、装花绫绸四十八匹,付王转付王妃收受,又行九叩礼……”,[12]其场面极为肃穆。而所说的“九叩之礼”,乃是当时中国封建社会臣下对君主的法制。琉球王接受中国皇帝册封之时,行三拜九叩之礼,可谓也是遵从中国封建礼法的一种体现。

清代册封琉球王年表

2 中琉间的免税贸易

有清一代的中琉关系,可谓更加密切。据琉球国史记载,尚质王之子尚贞于康熙八年(1669年)即位,十九年(1680年)遣使奉表请封。此前,康熙十七年(1678年),“遣耳目官陆承恩、正议大夫王明佐等,入京奉表、贡方物,并奏乞增船一只,迎接敕书及贡使,以便往来”。对此,“圣祖从之”。[13]此后,琉球前来中国的船只,始有“进贡船”与“接贡船”之分。

据日本学者记述,琉球的进贡船为二只,头号船乘员一百二十人,二号船乘员七十人。进贡船出航的第二年,派出进贡船,乘员为一百人。琉球船到达福州后,有中国官员出迎,护送至琉球馆。全部乘员的滞在费用,皆由中国负担,且被作为“国宾”对待。前往北京的正副使节及随员(二十人),沿途也有中国官员护送,鼓乐导行。贡使一行大小官员乘轿,从者乘马或乘车,往来费用也皆由中国地方官府支付。一路之上,投宿公馆,受到异常款待。到达北京之后,则由礼部派人办理诸事。其住宿之地,另由二十人左右的士兵昼夜守护。及至使节拜见皇帝后,除在京受到款宴和赏赐外,使节一行返回福建之际,依然由经过各省地方官员迎送至福州,然后等待本国接贡船一并归国。[14]

进而,《中山世谱》记载,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尚贞王派遣耳目官毛起龙、正议大夫蔡铎等,“奉表入京,贡方物”,并具疏言称:“接贡船于关上纳税,费用甚多,且明朝以来,所遣贡船二只,以百五十人为定,而海阔人少,往来不便……乞免其税,并加增人数。”“礼部议奏:琉球纳税,照荷兰国例,该应蠲免,止贡船人数,应遵会典,何必更增。圣祖曰:琉球来享最久,且吴三桂、耿精忠谋叛之时,安南归吴三桂,琉球则耿王遣使招之,终不肯服。克笃克诚,恪恭藩职。其恭顺之诚,深可嘉尚。再命礼部下议,贡船以二百人为定,并接贡船被免纳税。”[15]此后,琉球“贡船以二百人为定,接贡船一并被免纳税”,[16]进一步受到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优惠。

从现今出版的《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中可以得悉:有关免除琉球关税的数额相当可观。如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暂署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事副都统明福奏报:“本年七月二十八日,据委管南台税务都司顾廷机禀报,琉球国接贡摘回使者船只,拟即开驾回国。据该国通事蔡熙,将该国王发来银两及梢伴人等兑回布帛、药材等物,造具清册,缴报到关,所有头号船货,核税银二百二十两,二号船货,核税银二百零九两……。臣查琉球贡船带回货物历届俱免征输,兹摘回使者船只,事同一例,应仰体皇上柔怀远人之德意,并免征收。批行遵照去后,复据该委员顾廷机禀报,使者向永誉等,感戴皇仁,欢欣忭跃,赴关叩谢”云云。[17]根据当年萨摩藩向幕府报告的情况来看,萨摩藩为了从琉球对中国的贸易中获得巨利,从日本天和二年(1682年)至贞享元年(1684年),向琉球进贡船筹借的银两为八百七十两,翌年向琉球接贡船筹借的银两为四百二十两,而日本正德年间(1711—1716年),合计也不过九百两。[18]这中间或许有所隐瞒,但由此也可知晓,中国对琉球免税的数额,与萨摩筹措借给琉球的银两相比,所占比例不小。

3 清代中琉关系的发展

清代一统中国后,随着国内政治的稳定,中琉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如前述康熙二年(1663年),敕使张学礼等往封尚质为王之后,尚质除了遣使谢恩、贡方物之外,并上书言称:“臣捧读敕谕,恭知圣旨。因臣使物故甚多,滞闽日久,将正副使并督抚诸臣处治。臣恐惧无地。中外均属臣子,臣躬承天庥,不能少为诸臣之报,反而重为诸臣之累。臣何人斯,岂能宴然。伏乞上命,还学礼等原职”云云。[19]这种情况说明,有清以来,琉球对中国的臣属意识有增无减。为此,“圣祖嘉王恭顺,特赐王缎币二十匹”。[20]

又如《中山世谱》记载,康熙十三年(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谋叛动兵”,十五年“遣游击陈应昌,至国招之”。但“王不肯从”。而十六年(1677年)却派遣正议大夫蔡国器等,“探问清朝安否”。因此,“圣祖大悦,深嘉琉球忠顺之诚”。[21]康熙十九年(1680年),琉球王尚贞遣使请封之际,圣祖皇帝则鉴于“琉球恪守藩职……恭顺可嘉”,除了“赐敕褒谕”之外,复又“加赐锦币二十匹”。康熙二十年,尚贞王派遣王舅毛国珍、紫巾大夫王明佐等,“入京奉表献方物,谢袭封恩”。圣祖皇帝按照谢恩先例,“给缎二十匹”,又格外“恩加十匹,共赐缎币三十匹,著为例”。二十三年(1684年),尚贞王派遣耳目官向世俊、正议大夫郑永安,奉表入京“贡方物”,圣祖皇帝又按进贡先例,“给赏缎四十匹”,更“以琉球忠顺,恩加十匹,共赐缎币五十匹,著为例”。[22]

上述记载说明,琉球并没有因为明清交替和国内多事,而改变对中国的臣属关系;而清代的中国皇帝,对于琉球也可谓格外优抚。因此,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圣祖皇帝派遣翰林院检讨汪楫、内阁中书舍人林麟昌,往封尚贞为王,且御书“中山世土”四字匾额,尚贞在《谢恩疏》中言称:“臣贞弹丸小国,僻处海隅,感沐皇仁,已经再世,蒙天恩特遣正使翰林院检讨汪楫……赍捧诏敕、币帛,封臣为琉球国中山王。臣与通国臣民,恭设香案,叩头跪听……。又蒙皇上特恩赐臣御笔,煌煌天翰,遥领小邦,荣光烛天,不特臣守藩之为荣,即奕世之为光矣……。皇上所颁诏敕,臣垦请留为传国之宝……。皇上所颁御笔,臣举国瞻仰,唯有舞蹈欢悦,不能仰酬万一”云云。[23]清代的中琉关系,正是在这种相互亲近的基础上得到加强的。

继而,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琉球王尚贞派遣官生梁成楫、蔡文溥、阮维新、郑秉钧等,来中国入学读书。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抵达北京,圣祖皇帝更是传令准照“都通事例,日廪甚优”。不仅衣帽、被褥咸备,而且随从人员也皆有赏赐,并“月给纸笔银一两五钱,特设教习一人,令博士一员督课”。[24]对此,琉球国史也称,由于梁成楫等人入学,圣祖皇帝还曾专命工部,“建房于监侧,令成楫等居。又三季给衣服及铺盖、口粮、日用等项,并从人各赐冬夏衣。优待甚厚”。[25]

及至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琉球王尚敬(1713—1751年在位)派遣耳目官毛弘健、正议大夫陈其湘等人,奉表入贡,并派遣官生蔡用佐、蔡元龙、郑师崇三人,入监读书。但在洋中冲礁覆溺,唯有二号贡船抵达福州。对此,刚刚登极不久的世宗雍正皇帝,更是“特命福建守臣,谕祭贡使毛弘健并官生蔡用佐等人”,“又命将二号船内所存方物,交付发还,准作正贡到京。仍赐王罗缎、绸锦如例”。[26]

翌年(雍正元年、1723年),尚敬王复遣王舅翁国柱等,入京献方物,奉表祝贺世宗登极,并进香圣祖。同时又派官生郑秉哲、郑谦、蔡宏训等,入监读书。对此,礼部奏允,并一如既往,发给口粮、衣物、纸笔、银两。后不久,蔡宏训因病而亡。当时的世宗皇帝深以为痛,乃“命礼部特给蔡宏训三百两,内留一百两,修理坟墓。其余二百两,付翁国柱带还,交给蔡宏训之母,以资养瞻”。进而,由于翁国柱身为王舅,世宗皇帝还特意在乾清宫予以召见,参拜之后,“赐座并茶”,除例赏绸缎八十匹外,还加赐御书匾额“辑瑞球阳”四个大字,并珐琅炉瓶盒一份、白玉盒一对、汉玉块一件、白玉镇纸二件、三喜玉杯一件、青玉炉一件、白玉提梁罐一件、汉玉螭虎笔洗一件、青玉三喜花插一件、白玻璃大碗四个、白玻璃盖碗六个、磁胎烧金珐琅有盖把碗六个、青花白地龙凤盖碗十二个、青花白地龙凤盖锺十个……五彩宫碗十四个、绿地紫云茶碗十个、紫檀木盒绿端砚一方、棕根盒绿端砚一方、〔皇〕上用缎二十匹。此外,对王舅翁国柱,也另行加赏白银一百两、上用绸缎八匹。[27]如此种种,实如琉球国史所载:“诚是千载之奇遇也”。[28]这些事例说明:就是以当年的眼光来看,清代皇帝赐给琉球王的种种物品,也皆属瑰宝、价值不菲。由此可见,当年清代皇帝对待琉球王,可谓如同贵戚内臣,乃至超过内臣。

关于这一点,从琉球国史的下述记载中,还可以得到证实。雍正三年(1725年),琉球王尚敬“为叩谢格外恩赏事,遣紫巾官向得功、正议大夫郑士绚等人,入京谢恩,献方物”。是时,宫廷奉旨在太和殿旁“赐宴”,而陪宴者则是“内阁大学士马齐、吏部尚书查鼎纳、礼部尚书赖都,俱满洲人”。[29]显然,这是一种特殊待遇。进而,“赐宴”过后,向得功“又蒙召见于乾清宫”。当时双方的对话,则是上问“国王好么,地方太平么,百姓安乐么?”又问“一路地方官待他(指向得功)好么”?[30]如此等等,全然是主上对下属的关切之词。据载,当时世宗皇帝不仅“正赐例赏”蟒缎、青兰彩缎、蓝素缎、闪缎等等,而且“特赐加赏”内造缎二十匹、玉方鼎一件、玉荷叶盘一件、汉玉方壶一件、(中略)青龙红水七寸盘十二件、霁红白鱼七寸盘二十件……。[31]较之雍正元年的赏赐犹多。清代世宗皇帝如此,及至乾隆年间的高宗皇帝也是如此。如《中山世谱》卷十记载: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琉球王尚穆遣使奉表贡方物,“叼蒙皇上隆恩,除正赏外,特赐内库缎二十匹、砚二方、玉器五件、玻璃器十件、磁器一百件,并正副使(赐)缎各四匹、银各五十两”。[32]

又如乾隆二年(1737年),琉球国运载粟米、棉花之船,遭风飘至浙江象山。浙闽总督嵇曾筠资给衣粮遣还。事后,乾隆皇帝诏谕:“嗣后被风漂泊之船,令督抚等加意抚恤。动用存公银两,资给衣粮,修理舟楫,查还货物,遣归本国。著为令。”[33]同样,仁宗皇帝在位的嘉庆十二年(1807年),“琉球接贡船复遭风沉没,帝命给银千两作佣船资用,另给银五百两恤淹毙六十三人家属。〔宣宗〕道光二年(1822年),琉球贡船至闽头外洋遭风击碎,溺死贡使十名,帝令给银千两,佣商船回国,免另备贡物”。[34]如此种种,说明清代皇帝不仅对琉球官府从优,对其民船也格外优抚。故而,史载:乾隆以后迄于光绪朝,“凡琉球遭风难民,皆抚恤如例”。[35]如果把这种历史记载,与前述琉球免税贸易之事联系起来,则不难得出结论,清代的中琉关系实际比前明一代更为亲近、更为密切。

此外,随着中琉政治、经济关系而形成的文化交流,至有清一代则可谓更属不胜枚举。[36]其中,如徐葆光在使琉期间,与琉球官员、学者的交流,便是一例。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的序言中写道:“今臣奉命为检讨、臣海宝副以往,自己亥〔1719年〕六月朔至〔琉球〕国,候讯逾年,至庚子〔1720年〕二月十六日始行,计在中山凡八阅月,封宴之暇,先致语国王,求示中山世鉴及山川图籍,又时与其大夫之通文字译词者,遍游山海间,远近形势,皆在目中。考其制度礼仪,观风问俗,下至一物异状,必询名以得其实,见闻互证,与之往复,去疑存信。因并海行针路、封宴诸仪图状并列,编为六卷”云云。[37]这虽说是《中山传信录》的编撰过程,但也是中琉文化交流的过程。

又如琉球官员、学者程顺则(1663—1735),其祖上程复在察度为中山王时,便在琉球王府任职,往来于中琉之间。其父程泰祚被过继王室,曾任职“进贡都通事”等,康熙十一年(1672年),受命在那霸久米村监督兴建孔庙,以传播中国文化,后客死苏州。程顺则年长,前后历任通事、都通事、正议大夫、王府侍讲、紫巾大夫、三司官座敷等职。其一生两次来中国留学,三次作为使节入京,对促进中琉文化交流的贡献很大。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则是将明代成书的《六谕衍义》引入琉球。《六谕衍义》一书的“六谕”,出自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年)颁布的四十一条教民圣谕的前六条,内含“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等。明末浙江会稽儒生范宏(字声皇),将之依序附例阐释,以使穷乡僻壤、长幼男妇皆知有此等纲纪法度。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程顺则来中国留学时,便“以为是书词简义深,言近指远,不独可以挽颓风而归淳厚,抑可以教子弟而通正音”,[38]故而请其业师竺天植“授而藏焉”。及至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第二次奉命入京之时,则于归国之前自行出资,在福州刻印了一百本《六谕衍义》(时为康熙四十七年)。归国后,程顺则将之进呈尚贞王,并建议作为国民修身和学习官话(即中国语)的课本。尚贞王采纳其建议,于是“孝顺父母”等六谕,成为琉球国民家喻户晓的规范。后来,程顺则出使日本,又将之献给萨摩藩,而萨摩藩又将之进呈幕府,以致《六谕衍义》在日本明治维新前,也成了日本国民的修身课本。

上述种种,说明有清一代的中琉关系,出现了全方位的发展。然而,时至十九世纪中期,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和日本对亚洲近邻推行的侵略政策,中琉关系又出现了危机。

注释

[1]见《明史》第二十八册,卷三二三,第8369页。

[2]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3页。

[3]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3页。

[4]见同上书,第四,第116—117页。

[5]见《明史》第二十八册,卷三二三,第8369—8370页。

[6]同上书,第8370页。

[7]见同上书,第8369页。

[8]《中山世谱》卷八,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7页。

[9]见《清史稿》第四十八册,中华书局版,第14616页。

[10]《中山世谱》卷八,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19页。

[11]见《清史稿》第四十八册,第14617页。

[12]见《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清代琉球记录集辑·续辑》,集辑部分,第7页。

[13]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24页。

[14]见比嘉春潮:《新稿·冲绳的历史》,第212—213页。

[15]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25—126页。

[16]《清史稿》卷五二六,第14619页。

[17]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8—69页。

[18]据宫城荣昌等编:《冲绳历史地图》,第25页。

[19]《中山世谱》卷八,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21页。

[20]同上。

[21]同上,第123页。

[22]《中山世谱》卷八,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24—125页。

[23]见周煌:《琉球国志略》,《台湾文献丛刊》第293种,第249页。

[24]《清史稿》第四十八册,第14619页。

[25]《中山世谱》卷八,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25页。

[26]《中山世谱》卷九,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34页。

[27]同上,第135—136页。

[28]《中山世谱》卷九,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36页。

[29]同上。

[30]《中山世谱》卷九,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136页。

[31]同上,第137页。

[32]同上,第155页。

[33]《清史稿》第四十八册,第14619页。

[34]同上书,第14622页。

[35]同上。

[36]如台北中琉文化经济协会在1990年举办第二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期间,与会者提交的论文中,便有《明清时代琉人姓名所受华人姓名的影响》《从寺庙看中华文化在琉球》《从石垣岛华侨社会看中琉文化交流》等多篇论文。

[37]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序,见《和刻本汉籍随笔集》第十五集,汲古书院1977年版,第29页。

[38]《重刻六谕衍义》序文,见张希哲论文:《程顺则对于中琉文化交流的贡献》,收入中琉文化经济协会编:《第二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1990年版,第1—12页。本书行文也有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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