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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五 日本的家训及其基本特征
五 日本的家训及其基本特征
家训是家长对家庭成员或长辈对晚辈的训诫。以家训齐家、教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色,也是东邻日本在吸收中国文化过程中积极借鉴和模仿的内容之一。在日本,家训最盛行的时期,正是日本封建制度从确立到瓦解的时期,也是日本传统文化与民族性格走向成熟的时期。透过家训条文,我们可以通过贵族、武士、商人乃至近代企业家们的手笔,捕捉到许多堪称日本文化特性的因素,了解从治家到治国的理念及制度的演变过程,感悟各个社会阶层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生观、价值观。由于中日两国社会结构,尤其是家族结构不同,尽管日本人借鉴了中国古人创造的家训这一家庭教育形式,但在实际运用中,日本的家训在内容、功能、教育对象、编撰形式等方面与中国的家训有很大不同。熟悉中国家训的人,再读日本的家训,会有似曾相识又似是而非的感触。比较起来,日本的家训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一)家训存在各个阶层
通观中国历代的传世家训,尽管各个时代有不同的特点,但有一个明显的共同之处,即以官僚仕宦家训为主,不少作者是正史中立传的人物。而由于日本社会结构变化、社会阶层更替的缘故,家训遍及日本各色人等的“家”之中,贵族、武士、商人、农民之家皆有之。
皇室、贵族家训 有“古今家训之祖”之称的《颜氏家训》在问世一个半世纪以后,日本也有了第一部家训——奈良时代吉备真备(695—775)所撰的《私教类聚》。吉备真备作为遣唐留学生和遣唐副使两度到唐朝,并在唐朝生活二十多年,后官至朝廷的右大臣。《私教类聚》为吉备真备晚年所作,原文虽已散失,但通过各种书籍逸文的记载,也可知其大概。文中多处引用《论语》《礼记》《史记》等中国典籍的内容,并倡导儒家思想和佛教,宣传忠孝之道。《私教类聚》以后,陆续在皇族与贵族中出现一些对后代的训诫。比较有名的有宇多天皇于897年让位于12岁的醍醐天皇后,总结自己的政治经验而书赠新天皇的《宽平御遗诫》,它一直被后来的天皇奉为金科玉律。此外,还有朝廷大臣菅原道真(845—935)的《菅家遗训》(一说是伪书)、贵族藤原师辅(908—960)的《九条殿遗诫》,等等。不过,皇室与贵族家训的特点一是数量少,二是内容简单,尚未形成体系。自平安时代开始至整个幕府时代,皇室与贵族势力(即所谓“公家”)逐渐衰落,造成日本历史上皇室、贵族家训没有发达起来。
武家家训 进入幕府时代,掌握了政权的武士仿效贵族社会的做法,开始制定家训。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出于武士自身教育的需要。在幕府建立以前,受教育是贵族社会的特权,除去贵族出身的武士之外,多数武士都疏于文道。在武士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后,加强自身道德和文化修养成为当务之急。另一个更重要原因是当时的武士团是以家族为中心的集团,建立在血缘的和模拟的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主从关系是武士团的纽带,必须以一定的规范来约束一族成员,家训即起到这样的作用。初期的武士家训有很强的宗教色彩,注重道德训诫。自镰仓幕府末期至室町幕府时期,社会动荡,武士集团内部纷争不断。面对严峻的现实,作为家族内部行为准则的武家家训开始转向实用主义,家训的内容趋于具体,切中现实。《菊池武茂誓文》《竹马抄》《今川了俊制词》《伊势贞亲教训》等都是如此。战国时代以后,日本各地处于割据状态,大名领国的“家”与“国”融为一体,既约束家族成员也约束家臣的“分国法”(亦称战国家法)开始出现,国法与家法实现了统一。《伊达家尘芥集》《武田家甲州法度》《今川假名目录》等是战国家法的代表作。德川时代天下统一,随着社会趋于安定,家训的风格也为之一变,家训中明确体现出治国安民的思想,对家臣品行的要求超过了对“弓马之道”的强调。
商家家训 近世社会严格的身份制度加深了社会对商品经济和商人的依赖,商人因此势力大增。但是,商人被置于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在严格的身份制度束缚下,他们对得来不易的家业与家产格外珍重,延续家业的愿望之强烈丝毫不亚于武士,故武家社会以家训治家的传统被商家广为接受。商家家训开始引人注目是在德川时代中期以后,在“元禄繁荣”中发了家的富商纷纷制定家训,其作者或主持制定家训的人一般都是奠定了家业基础的初代(家业创始人),或者是扩大了经营规模、实现了家业振兴的人(日本人习称中兴之祖),他们将自己的经营理念、生活信条总结成文,作为家训传与后人,以期家族世代繁荣。三井的《宗竺遗训》、住友的《住友总手代勤方心得》《鸿池家家训》都是此时期商家家训的代表作。在商家家训中反映出的不仅是道德观念、经营理念的抽象说教,而且有防止家产分散、家族成员生活准则、家业运营与管理、与佣人的关系的具体规定,颇具家法的色彩。随着商家经营规模扩大,家政和经营渐渐分离,作为家训副产物的店规、店则也随之产生。但当时的经营与家政的分离并不彻底,所以家训与店则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往往在家训中包括店则,在店则中也有家训的内容。商家家训既受武家家训的影响,也反映了庶民阶层的价值观,而且数量多,流传广,在日本家训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农家家训 到江户时代,一些农民家庭也有了成文家训。但农家家训与武家家训和商家家训相比,数量少且不普遍,主要存在于富裕的上层农家。农家制定家训的目的与武家和商家同样是希求“家”的长久延续与家业繁荣,所不同的是因为身份制的限制和职业的关系,农家强调的是“我家常以锹镰为职”[1],注重把农业知识和技术传与子孙。
由上述可见,日本的家训肇始于皇族与贵族社会,发达于武家社会和町人社会,从对后世的影响而论,以武家家训与商家家训最具典型性。
(二)训诫对象超越血缘
中国的家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集团,从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到聚族而居的大家族,都是血缘单位,家庭教育与受教育的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家训的训诫对象是血缘亲属。也就是说,先有血缘关系,然后才有教育关系,超出了家族血缘成员的范围,家训就失去了意义。
与中国的家在血缘传承方面的封闭性相比,日本的家相对开放。出于对延续家业的强调,人们并不排斥非血缘成员进入家庭。比如,入赘的女婿可以作为“婿养子”取得家业继承权,毫无血缘关系的佣人也可成为家的一员参与家业经营。在本家与分家之间,家长与血缘的、非血缘的成员之间,都带有明显的主从关系色彩,可以说这种超血缘的“家”本身就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
日本家族制度的这一特点在家训上的反映,就是家训的训诫对象并不局限于家族成员,也包括服务于该家族的非血缘关系成员,使家训具有明显的社会功能。在武家家训中,与家长教育子女的内容相比,更多的是主人教育家臣的内容。如江户初期福冈藩主黑田长政写的《黑田长政掟书》中,主要是告诫“身为国主”“一国之主”“为主将者”如何加强自身修养,统御臣下,同时要求“家中诸士”恪守本分、尽心奉公。
在武家社会内,臣下或仆从忠心效劳于主人,以作为对得到的恩顾的报答被称作“奉公”。同样,商家的佣人因服务于主家也被称作“奉公人”。商人家庭雇佣佣人进行经营,是商人家业经营的需要和家业扩大的结果。由于近世日本通过行会培养经营人才和熟练工人的制度始终没有发展起来,所以,商家只有自己培养经营人才。佣人一般在十岁左右进入主人家,经过二十年左右的学徒、见习才能成为经营者。佣人虽与主人家无血缘关系,却是商人家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部分。
对佣人的培养与管理是关系到商人家业前途的大事,自然也是商人家训中的重要内容。首先,通过家训约束与规范佣人的行为。如在以经营小百货起家、后经营衣料及皮棉贩卖的近江商人市田家由十条构成的《家则》中,有五条内容专门是针对佣人的,从佣人的升进,到日常收支结账,乃至佣人的着装,都做出详细规定。[2]其次,要求家人善待佣人,奉行“家内和合”的精神。如住友家家训中专门有“慎重培养丁稚(学徒)”一条:“对于町家来说,丁稚极其重要。为了将来让他们尽忠义,使用上定要爱惜。”善待佣人,表现在方方面面。如要关心他们的衣食住行,“注意奉公人朝夕的饮食,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吃应季的蔬菜和鱼”(《町家式目》);要照料好有病的佣人,因为“如果对病人简单对待,就会导致他对主人的不忠”(《住友总手代勤方心得》);要对佣人进行必要的文化教育,“每晚由手代轮流教丁稚打算盘和习字”(《水口屋店方掟书》)。当然,并不是所有商人从一开始就能做到善待佣人的。如近世初期博多商人岛井宗室就在家训中提醒家人注意:“凡下男、下女皆盗贼也。”随着商业的发达和商人经营组织的复杂化,粗暴对待佣人的办法已不适应商人家业经营的需要。正因为商人在认识到佣人的培养关系到商人自身家业的盛衰这一道理之后,才重视并发展家族式的主从关系的。这一点对日本近代以后的企业经营有着深远的影响,在近代家族企业的家宪中也多有关于善待佣人的规定。如若尾家家宪中有“佣人如树的枝叶,宜给予优遇而图一家之繁荣”的内容,《嘉纳家家宪》甚至规定“主人要与雇人共同劳动”,《滨口家家宪》要求“家族成员要与雇人吃同样的饭菜”。鸿池家不仅把“对雇人要与家属同等对待”这一点写进家宪,还在宅内设教室,聘请家庭教师对一族子弟和佣人一起授课。商人如此对待佣人,得到了事主忠诚的经营者,并因他们参与家业经营,实现了自身的发展。
(三)编纂风格简单随意
中国传世家训的作者,非饱读经书的宿儒,就是久经官场的老臣。这些人不仅涉世颇深,而且有着很高的文化修养。尤其是在科举制度下,诗书文章的水平与个人仕途紧密相连,因此以官僚士大夫为主要作者的家训多为佳作美文,文采飞扬,其中不乏入木三分的分析,切实可行的忠告,精彩的至理名言,体现出中国诗书传家的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比较而言,日本的家训不论在思想内涵方面,还是在编撰形式方面,都难以与中国的家训相比。熟悉中国家训的人再读日本家训,会感到语言苍白,不成体系,可读性较差。历史上,武士阶级统治了日本近七百年,他们不仅掌握权力,也掌控教育,武家家训的编纂水平可以反映日本家训的整体水平。武家家训往往不拘形式,有的是郑重的书状,有的是遗言或谈话记录,有的甚至写在匾额或壁题之中。
从体例来看,有的只是寥寥数条,如战国武将加藤清正制定的《加藤清正掟书》只有七条:[3]
1.奉公之道不可大意。
2.在外游乐,仅限于猎鹰、鹿狩、相扑。
3.衣着只穿棉布,于衣饰耗费银钱,以致家计困穷,当判其罪。
4.与同僚交往,一主一客之外,莫置旁人,食用糙米。
5.作战之法,为侍须知。有追求奢华者,当判其罪。
6.禁止一切舞蹈游艺。操刀只为杀人,万事系于一心。是故,有武艺之外执刀习舞者,命其切腹。
7.学问须精励。要紧在读兵书,励忠孝,禁止读诗作歌。
这样的内容给人的感觉是没有条理可言,随意性很强。也有的家训篇幅很长,如武田信繁的《古典厩寄语其子长老》洋洋99条,没有分类轻重,大到侍奉主人、修习弓马之道,小到武具装备、豢养马匹,事无巨细,皆有涉及,各条内容缺乏逻辑上的联系,杂乱无章,让人感觉家训作者没有具体、清晰的思路,想到哪写到哪。
从修辞来看,更缺乏文采,大多叙述直白。如战国武将多胡辰敬在家训中强调“家”之团结和睦的重要性时说:“家如房舍,一家之主为房顶,亲属为横梁,家老、代官为柱,奏闻、传达者为大门,家中往来奔走之佣人为内门,其他人为庭中草木篱墙,百姓为榻榻米铺板。欠缺一处,则家不为家。”语言极为简单平实,毫无修饰及夸张。《今川了俊制词》是武家家训的代表作,作者今川了俊是室町幕府时期的武将,也是日本历史上有名的和歌诗人。该家训后来被作为庶民的道德教科书和习字课本广泛使用。全文23条内容均是家训作者的人生经验之谈,只是各条之间没有内在的联系,更谈不上思想性,有的内容还前后重复。或许由于该家训最初是写在墙壁上(因而称《今川壁书》),不是一气呵成写完,因此表现出很强的随意性。
武家家训的编撰与写作水平是与当时武士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直接关系的。武士最初多来自社会基层,赖以生存的是武力,对弓马武艺的追求远远超过诗书文章。尽管他们在成为统治阶级后逐渐认识到修文与尚武同等重要,但环境的局限及其社会现实的需要,使武士很难具有中国士大夫那种深厚的知识修养。江户时代实现了数百年和平,武士得以利用掌握的文化资源接受教育,以丰富修养,许多人转变为知识分子,但尚武毕竟是武士的最高价值。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日本没有实行科举制度,幕府时代又是严格的身份制社会,不存在通过考试改变身份和提高社会地位的预期,作为统治阶级的武士也就没有必要在饱读诗书、做精美文章上下功夫。因此,相对于文辞来说,武士更重视行动。当然,从发展的眼光看,武家家训的水平也随着武士文化水平的提高而有所提高,例如,江户时代中期的典制学者、幕臣伊势贞丈所做的《伊势贞丈家训》就分门别类进行阐述,语言明显丰富起来,思想性也大有提高。著名的朱子学者室鸠巢撰写的《明君家训》更是引经据典,思想深刻,讲述作为家臣的行为规范,在江户时代中后期广泛发行。尽管有一些家训名作,但总体来说日本武家家训的编撰水平很难与中国的士大夫家训媲美。
近代以后,武家家训随着武士阶级的灭亡而退出历史舞台,商人家训取而代之成为近代家训的主体。随着近世以来庶民教育的发展,商人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商人家训在思想内涵上丰富起来,在文采方面明显改观。如安田财阀创始人安田善次郎在“家训之铭”中告诫继承人:“主人乃一家之模范,我勤众何怠,我俭众何奢,我公众何私,我诚众何伪”,该家训意义深远,充满哲理,表述也很到位。再如,生产酱油的茂木家将家训编成“忠孝带”这一教训歌:
每天将这腰带,好好系整齐。
重要的是注意,不让它松落。
干了又干,仍干不完,工作就是这样。
做了又做,一做到底,幸福便在其后。
被称为日本实业界泰斗的涩泽荣一亲自撰写《涩泽家家宪》,在“处世接物纲领”“修身齐家要旨”“子弟教育方法”三则下,分别进行教诲,表现出很强的系统性,堪称近代日本家训的典范。
(四)齐家治世融会贯通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人的政治理想。尽管在历史长河中,无数富有哲理、充满启迪的家训文献已经跨越了家族的界限,衍化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价值观念,并与治国理念得以统一,但家训始终是用以规范家庭成员行为、处理家庭事务的准则,并未脱离家庭教育的范畴。中国家训的社会功能只是相对的、客观性的存在,即制定家训的主观意愿并未直接与“治国、平天下”联系起来。
在这一点上日本的家训与中国的家训有很大不同,通读日本的家训,可以看到很多关于治世的内容,在一些家训中治世的内容甚至远远多于治家的内容,其中武家家训尤为典型。这是因为,作为统治阶级的武士,其社会组织与家族组织是融为一体的。不论是幕府前期的“族”,中期的“大名领国”,后期的“藩”,都是建立在血缘、拟血缘关系之上,并以主从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集团。这种集团对于武家社会而言是作为“家”而存在的,“家”对于幕府是社会基本单位,对于武士是基于主从关系的归属,是构成武家统治的政治单位和经济实体,因而具有强烈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在这种“家”中,“私”的家庭生活只是其生活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奉公——为主君服务的社会生活,即治世任务远远重于教育血缘家庭成员的治家任务。
于是,作为武士伦理道德、行为规范载体的武家家训中就体现出齐家治世融会贯通的显著特征,治家与治世、治国密切相连,甚或可以说治家就是治世、治国,治世、治国也就是齐家,两者是相通的。因此,在武家家训中,与大量的治世之训相比,有关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训诫反倒不多。如战国武将武田信繁的《古典厩寄语其子长老》的99条家训内容中,只有“父母不可不孝”“兄弟不可稍有轻慢”两条是此类内容。安土桃山时代著名的武将岛津义久所做的《岛津义久教训》全部20个条目中,有15条是谈为君者如何“使民”,只有5条涉及如何做人,根本没有涉及家庭内部事务。
最能体现家训治世功能的就是战国家法。战国家法(也称分国法),是战国时代各大名领国制定的法律。由于当时的大名领国实际上是以大名及其家族为核心的家臣集团,是家族的扩大,故国法就是家法,家法又等于国法。战国家法虽从家训发展而来,但比家训更为严格,更具实际操作性。江户时代以后,战国家法发展成为各藩的藩法,进一步体现出武家社会“家国一体”的特征。
分析了武家家训后,再来看看商家家训。在身份制度下,商人虽有财富,但没有社会地位,商人制定家训完全是为了自律,目的是维护家业并使其延续。从主观上来说,商人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商人家训不可能有“治世”功能,但由于商人集家族组织与经营组织于一身的经营特点所决定,商人家训也在客观上具有明显的社会功能,其表现就是在有关家庭成员行为规范、处理家庭关系准则之外,还有很多关于经商原则的规定。江户时代中后期,出现了很多店规、店则型家训,内容已不局限于家族事务,而是对店铺经营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店则型家训虽然因家而异,但基本内容涉及遵法、信用、商才、俭约、和合等。由于近世商家的家政与店铺开始分离,此中已经孕育了近代企业的萌芽,上述家训内容中体现出的经营理念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不仅为当世商人遵守,为资本主义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也对近代企业经营产生了深远影响。这是商家家训独特的社会功能之所在。
(五)治家传家重在实用
中国家训的内容涉及修身做人、勉学成才、治家之道、交友处世,其核心与精髓是对子孙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当然并不是说中国的家训没有涉及经济问题的内容,只是它无法与道德伦理的内容相比,有些本身是经济方面的内容也往往作为伦理道德的一部分而被提出来,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礼节欲、重义轻利的特征。
日本的家是以家业为中心的,家训的制定也是出于延续家业的目的,被运用于家业管理。这一特点使得家训能够适应社会阶层和家族制度不断发生变化的情况而长期存在,并发挥有效的作用。家训的内容不仅停留于伦理道德方面的说教,而是有实实在在的具体内容,使人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因此具有现实的约束力。
与中国官僚仕宦家训居多这一点不同的是,日本的武士、商人家训比较发达。而武士与商人分别处于“四民”之首与末,两者之间社会地位相差悬殊,其人生观、价值观截然不同,在家训的内容上也有着明显的不同。作为统治阶级的武士是寄生阶级、特权阶级,同时在武士阶级内部又有着严格而复杂的等级秩序。处在各个等级序列上的武士唯有忠诚奉公,才能根据按家格确定的固定数量从主君那里领取禄米,他们离开了主君就无以为生。对于食封食禄的武士来说,实现领地内统治的安稳,就能保全家业,因而武士的一切活动就是为了维护“奉公”这份家业而展开的,故武家家训最强调的是事主以忠,“对上忠信,对祖先尽孝”之类的训诫及与此有关的伦理道德的训诫是武家家训中的主要内容。此外,还有日常用度、衣食住行、作战指挥、武具装备、家臣管理、为人处事等各个方面的具体的要求。
若从实用性来讲,商人家训要比武家家训更具典型性。商人以商贾买卖为业,他们虽没有与将军、大名之间的主从关系的约束,完全是依靠自身的实力闯世界,但在严格的等级身份制度之下,能够开创一份家业并在社会上立足实属不易。要维护这份家业,仅靠道德的力量和伦理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商人们虽也提倡服从朝廷、幕府,强调奉公意识,却远远不及武士那样强烈。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使自己的家业长久延续下去,十分注重经商致用之道和治家理财的经验,希望得到子孙后代的认同与遵守。所以,与中国官僚仕宦家训偏重道德训诫这一点不同的是,商家家训更多体现了治家传家方面的实用因素。如“正直经商”是商家的信条,如何“正直”?各家家训都有自己的规定,在此仅举几例:
要选购优质商品来贩卖,切勿购入劣质商品。(《山中家慎》)
金银、米谷、药材等商品,绝对不要进行不正当的交易。(《若狭屋掟书》)
对待买一钱商品的顾客要比对待买百元商品的顾客更要热情。(横须贺杂货屋《商训》)
商品的良否要明确告诉顾客,不得有一点虚假。(《高岛屋家训》)
再如,“俭约传家”是商家家训必不可少的内容,不仅是简单的说教,而且有实实在在的规定。如:“店内生活万事宜行简素,朝夕食事一菜一汤,不许喝酒”(《住友长崎店家法书》);“虽家富而安于绵服疏食。裁缝之事一切必家内自办,不可委托他人”(《滨口家家宪》);“日常饮食,朝夕饭米一年定为一石八斗,如杂以蔬菜与大麦食之,则一石三斗足矣”(《岛井宗室遗书》);“平素在店内只穿棉布衣服,腰带也勿着绢物”(《伊藤吴服店家训》)。对居家生活、日常用度做出细微规定,有人评价商人这种节俭的生活“极像早期的新教主义”[4]。
像上述这样既具体又实际的家训内容,对家族成员有着切实的约束力,难怪不少家训在制定的同时即规定对家训要熟读、牢记,如商人岛井宗室要求家人“每日诵读两至三次,不可丝毫忘却”,鸿池家规定“每月9日与规定之日,集合全体手代(管家),即席诵读,并盟誓遵守”。使日本的家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家法的性质,且在家训中处处体现出一种浓浓的家业意识。即使是涉及家族成员道德培养的内容,也染上了鲜明的经济色彩。
(六)延续存于近代社会
进入近代社会以后,中日两国走上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本来是封建时代产物的家训亦随着两国的社会结构与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在中国,虽然人们所处的时代已经明显有别于封建社会,但是按照以儒家文化为主轴的社会文化的要求,家训这种深入到家庭的社会意识形态载体,仍然不能超越社会意识形态的主题——用传统的礼法制度、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指导人们处理家庭关系,教育子女成长。从家训的内容和形式而言,并未能逾越传统家训的规范,而是因循旧套,少有新意。尽管近代也有像曾国藩那样的家训大家,但很少有超过前代的家训名篇,也少有广为流传之作。有感而发,针对性强的家书成了家训的重要形式。从家训到家书的蜕变,说明家训这种传统而古老的形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它注定要被送进历史博物馆。
与中国的情况恰好相反,近代以后,日本的家训进入了大发展时期。明治维新之后,武家家训随着武士阶级的消亡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商家的家训却随着日本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兴起而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是因为近代日本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江户时代商家的延续,即使是明治维新后建立的新企业,也无不是在“家”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日本独特的“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家族企业的发展,所以传统的以家训治家的习惯被运用于企业管理当中。于是,过去用于治家的家训,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家训在近代的延续首先表现在那些有着较长历史的家族企业,在继承了近世商家以家训治家、管家的传统的同时,针对过去商家家训基本上是以习惯与礼教为准则,内容有欠完备,缺乏可操纵性等问题,纷纷修改或制定新的家训,使其系统化、具体化,乃至注入近代的思想内容。在形式上,近代以后的家训多以“家宪”相称,使家训在家族企业的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三井家族就是其典型。1722年,三井家第二代总领(家长)三井高平根据其父的遗言制定了三井家训,因三井高平号“宗竺”,故称该家训为《宗竺遗训》。在此后的岁月里,《宗竺遗训》一直被严格遵守,历经几代人而约束力不减当初。1900年,为了适应时代潮流,三井家聘请了著名的法学家、明治民法的起草人之一穗积陈重等人制定了新的家训即《三井家宪》。《三井家宪》共分10章,109条。举凡同族范围、家族资格、同族义务、同族会组织乃至婚姻、养子、分家、继承、制裁等内容,无所不包,堪称近代日本最系统、最完整的家宪。
在明治维新后发展起来的新企业则是在充分认识到家训的重要性之后才制定家训的,更能反映出近代日本企业的家族特征。如安田财阀的创始人安田善次郎出身于农民家庭(至其父辈时购买了士籍),当过六年丁稚(学徒)。他从赤手空拳开始创业,在幕末维新的混乱之中,因从事金融兑换业务积累了财富,仅仅几十年时间就确立了安田的财阀地位。在他发了家,成为屈指可数的富豪之后,便汇集诸家家规、家宪,参照比较,于1887年制定了《安田家家宪》。三菱财阀的家宪则更有独到之处。1885年,三菱创始人岩崎弥太郎去世,其遗言被作为《岩崎家家宪》,虽只有约法三章似的几条,却对后人有严格的约束力。
家训与家宪是日本人家族制度与家族意识的真实反映。在企业经营的实践中,日本人深深体会到“家宪的有无直接关系到一家的盛衰兴亡”[5]。进入20世纪尤其是进入昭和时代以后,随着大批新兴企业的建立,人们模仿家宪创造了社训(也称社则、社是)的新形式,将企业的经营理念、指导方针、经营规范浓缩成若干格言,用以约束员工。社训与以前的家训、家宪虽代表的主体不同,约束的对象不同,但其实质的功能是完全相同的,家训、家宪是为了一族永续而定,社训是为了企业永续而定。比较起来,社训、社是更具有简明扼要、感召力强、易于记忆的特点,所以极为流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数企业把社是、社训装裱在镜框中,悬挂在墙上,也有的则将其制成标语,有的甚至将其刻在石碑上,还有的企业将社是、社训印在公司手帐(记事簿)上,或制作印有社是、社训的小册子、卡片之类发给全体员工,目的是让大家耳濡目染、铭记在心,并化作自己的行动。从家训到家宪,再到现代企业的社是、社训,从形式上看,家训的使用范围离“家”越来越远,而作用却越来越广泛。这一过程体现了日本人对家训传统的继承与扬弃,也反映出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注释
[1]越后岩船郡豪农渡边家《家之掟》,入江宏:《近世庶民家訓の研究:<家>の経営と教育》,多賀出版,1996年版,第355頁。
[2]吉田豊編:《商家の家訓》,第94頁。
[3]拙著《日本家训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附有部分日本家训译文,本文所引家训内容均出自此书,恕不一一注释。
[4]罗伯特·N.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5页。
[5]北原種忠:《家憲正鑑》,第2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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