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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廷璆 等
选自《百年南开日本研究文库》。
二 日本古代贵族势力的成长及其影响
二 日本古代贵族势力的成长及其影响
与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皇室一样,日本也曾拥有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贵族。由于日本历史上经历了近七百年的幕府统治及武士道在近代社会影响深远,人们对日本史关注较多的是武士,而忽视了贵族。实际上,贵族是日本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阶层,其地位仅次于皇室,其存在时间远远长于武士,其贡献重在文化传承。本节仅从社会史的视野谈谈对日本古代贵族几点观察。
(一)律令制下贵族势力的成长
贵族是指依据血统与门第获得社会特权的人们及其家族,进而指这种身份。律令时代的贵族特指服务于天皇与朝廷的官僚,他们住在京畿,亦称“公家”。一般来说,五位以上者被称作贵族(三位以上称“贵”,四位、五位称“通贵”)。日本的贵族起源于大化改新前的古代豪族,在大和朝廷统一日本的过程中,得到了其他部落首领的鼎力相助,在大和国家统一日本后,这些部落首领与臣从均按昔日的战功和身份,获得政治与经济上的特权,发展成为豪族。大和政权实际上是由诸豪族组成的松散的联合体制,大王(天皇)与豪族间的博弈是日本古代史的主线。645年,皇子中大兄及权臣中臣镰足联手发动“乙巳之变”[1]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削弱贵族势力,加强皇权。事实上,这一努力并没有摧毁贵族传统,削弱了旧贵族,又有新贵族取而代之。律令制度下新贵族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成长起来的。
第一,不少新贵族是大化改新前的氏姓贵族。氏姓制度是大和时代维护贵族社会秩序的等级制度,由天皇对豪族颁赐各种不同的“姓”以表示其等级的高下。赐姓的根据是贵族的出身、世系,尤其是与皇室关系的远近。大化改新近四十年后,684年(天武天皇十三年)10月,天武天皇下诏:“更改诸氏之族姓,作八色之姓”[2],下诏当日便对十三个原持“公”姓的贵族赐“真人”姓[3],这些贵族都是继体天皇以来历代天皇的皇子及其后代,被天武天皇置于诸姓中最高贵者的地位。同年11月,又对大三轮君、大春日臣等五十二氏赐“朝臣”姓[4]。“朝臣”姓是臣姓中地位最高的姓,“朝臣”姓的设立,是为了在旧有的臣、连、首、直等姓之上设置新姓,用以表彰其在“壬申之乱”中的功绩,建立天武天皇新政权的基础。12月,对大伴连、佐伯连等原出身神别、持“连”姓的五十氏赐以“宿祢”姓,转年六月,又赐大倭连、葛城连等十一氏以“忌寸”姓。天武天皇赐姓合计126氏,根据《公卿补任》[5]的记载,在这些氏中,从《大宝律令》颁布到奈良时代末期,属于三位以上贵族的共有21氏[6],可见律令时代的贵族与古代豪族的渊源。
第二,律令官僚制度促进了贵族的发展与成熟。在701年制定《大宝律令》时,确立了律令官位制,将原来繁杂难记的官阶(天武天皇时期制定了官位四十八阶)改为简单明了的按照数字及“正”“从”的表现方法,等级上也大幅缩减:从正一位到少初位下共计三十阶。同时,确定对亲王叙一品至四品,诸王[7]叙正一位至从五位下。
律令官位制的突出特点是“官位相当制”,“职掌所事,谓之官,朝堂所居,谓之位也”,“凡臣事君,尽忠积功,然后得爵位,得爵位然后受官”,根据“凡位有贵贱,官有高下,阶贵则职高,位贱则任下”[8]的原则,对官员先授官位,再据官位定官职,官位是任官的前提。“官位令”对处于何品位者任何种官职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担当太政大臣的必须是正一位、从一位;担任左大臣、右大臣者必须是正二位、从二位;任大、中纳言,大宰帅者必须是三位以上,不同位阶间在各方面的待遇都有明显差距。虽然这种制度是律令制下的新规定,但获得五位以上位阶的,除了皇亲就是持“臣”姓与“连”姓的贵姓氏族的后代,再就是在“壬申之乱”中建立功勋的贵族。根据泷川政次郎的考证,奈良时代三位以上高官共112人,除了18位亲王以外,其余几乎都是大伴氏、石上氏、巨势氏等旧氏姓贵族子孙及藤原氏、纪氏等新贵族,再就是橘氏等从皇室派生出来分支,出身于直、首等卑姓贵族的只有7人。[9]
第三,律令贵族在拥有政治特权的同时,也享有各种经济特权。如表1所示,律令官员的特权是根据其位阶决定的:所有五位以上官员有位田、季禄、位分资人;[10]四、五位有位禄;担任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大纳言的正一位到正三位的还有位封、职田、职封、职分资人。这些合法的拥有使贵族轻而易举地积累了财富。
表1-1 律令官人特权对照表[11]

第四,荫位制的实行促进了贵族的世袭化。荫位制度即根据父祖官位而入仕的制度,是对中国门荫制度的模仿。日本在701年制定《大宝律令》时,在“选叙令”中确定了荫位制度:亲王子从四位下,诸王子从五位下,其五世王者从五位下,如表1-2所示,五位以上诸臣也有荫位特权。与唐代的门荫相比,日本的荫位制给贵族带来多方更优厚的待遇:一是唐代门荫只荫及嫡子,日本则荫及庶子;二是日本一位之子荫从五位下,大大高于唐代的正七品上;三是唐代门荫下取得散阶只是高官子弟跨入仕途的第一步,他们还要充任各种职役,有些还是“力役供给者”,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要通过专门选考后方可任官,[12]而日本五位以上贵族子弟年满21岁便可叙位并任官,不需经过职役锻炼及劳役考验。这种制度,被认为是在贵族势力强大的情况下,朝廷向贵族势力妥协的一个重要标志。[13]
表1-2 诸臣荫位表

上述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铺平了朝廷官僚贵族化、世袭化的道路。平安时代,公卿制度的产生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倾向。所谓公卿,指律令官制最高官职的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公)与令外官的大纳言、中纳言、参议(卿)的总称,他们掌管着朝廷事务。当时,不仅只有三位以上者才能任这些官职已成定制,而且,担当公卿的家族也趋于固定,官位升进要依靠家系、家格的制度开始形成。公卿与“公家”(贵族)几成同义语。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基础因此被瓦解,律令制政权在经历短暂辉煌后终于无可奈何地归于衰落。
(二)贵族巅峰藤原氏挑战皇权的两个手段
随着皇族与贵族之间亲疏关系的演变,贵族之间势力的消长,贵族的构成也在发生变化。到平安时代,原有贵族被以源平藤橘为顶点的新贵族取代。在这四大姓中,藤原氏是渊源最长、资格最老的一族,也是唯一出身于人臣氏族的贵族。藤原氏的始祖是大化改新的功臣中臣镰足。在中臣镰足去世前,天智天皇按其居住地的名称(大和国高市郡藤原乡)赐其藤原姓。其次子藤原不比等继承其父遗志,致力于国家的中央集权化,参与制定律令。698年(文武二年),文武天皇诏令藤原姓只由藤原不比等及其子孙继承,从此藤原氏脱离中臣氏,逐渐发展成为左右朝政的重臣。藤原不比等死后,其四个儿子分别建立南家(藤原武智麻吕)、北家(藤原房前)、式家(藤原宇合)、京家(藤原麻吕)。在此后的政争中,南家、式家、京家相继衰落,只有北家势力日益强大,成为权倾朝野的巨姓大族。
日本历史上从来不乏豪族巨姓,唯有藤原氏缔造了号称“藤原时代”的辉煌。从社会史的视野来考察,藤原氏对皇权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用两种超乎寻常的手段,筑就了藤原氏一族在日本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地位。
第一个手段是将旧有的外戚政治传统藤原氏化,通过长期垄断皇后角色而控制皇室。不要以为藤原氏利用外戚身份专权完全是阴谋手段,实际上,外戚专权也是日本历史上的一种传统,大和时代的豪族就习惯利用与天皇的婚姻关系达到与皇室接近或控制皇室的目的。平安时代后期平氏在掌握朝廷大权后,也多次把女儿嫁给天皇,但只有藤原氏把这种传统发挥得淋漓尽致。
《大宝律令》制定时,将大和时代皇后需由皇女(内亲王)所出这一传统写进法律,据此,人臣之女至多只能成为天皇的夫人(三位以上出身)及嫔(五位以上出身)。参与编撰《大宝律令》的藤原不比等置法律于不顾,于729年将获得夫人称号不久的女儿光明子立为圣武天皇(701—756)的皇后,突破了上述传统与法律,首开皇族以外女子立后之先河,同时创造了空前绝后的立光明子之女阿倍内亲王为皇太子(后来的孝谦天皇)的恶例。此后,天皇的皇后中,藤原氏出身者占压倒多数,从圣武天皇到后白河天皇(1127—1192)共32代男天皇的皇后、女御[14]中,有24位出自藤原氏。[15]这样,位极人臣的藤原氏无须胡作非为,只要将自己家的女子送进皇宫当皇后,并按照皇室固有的后妃自怀孕起就回娘家待产、生养的传统,自幼养育天皇成长,血缘亲情加上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之间,就把天皇牢牢控制在股掌之中。与天皇的外戚关系因此成为藤原氏权力的根源,如创造了藤原氏势力极盛的藤原道长(966—1028)最骄傲的就是“一家立三后”——先后将自己的五个女儿送入宫中,其中三个女儿立为皇后。“斯世我所有,一如我所思,皎皎十五夜,满圆无缺时”,这首和歌就是藤原道长为庆祝三女威子成为后一条天皇的皇后,在邸内宴请诸公卿时即席吟诵的,表现了他权倾朝野、志得意满的心情。藤原道长去世后,其养子藤原赖通任摄政关白长达五十多年(1017—1068)。可惜盛极必衰,赖通将女儿(包括养女)送入宫中之后却没有生下男孩,从而未当上天皇的外祖父,藤原氏作为外戚的势力受到重创,直接导致了摄关家的衰退。
第二个手段是把摄关职变成了家职。在独家垄断了皇后所出之后,藤原氏利用从中国学来的知识,建立了独特的“摄关”体制。
中国古代在国君年幼不能亲自处理政事时,由其亲族暂代执政,叫作摄政。日本皇室的第一位摄政官是圣德太子。由于摄政不是常设官职,在律令中并没有做出规定。如前所述,在藤原氏四家中,藤原北家升进最快,到家祖藤原房前的第四代藤原良房(804—872年)时,通过迎娶嵯峨天皇皇女源洁姬,奠定了藤原北家在朝廷的地位。藤原良房作为文德天皇的舅舅、女儿明子与文德天皇所生的惟任亲王的外祖父,官运亨通,至857年(齐衡四年)被任命为律令制定后首位正式的太政大臣。[16]次年其外孙、9岁的清河天皇(850—880)即位之时,身为天皇外祖父的良房总揽政务,成为事实上的摄政,进而于866年(贞观八年),在处理“应天门之变”中,藤原良房将长期以来不满藤原氏专擅朝廷的大伴氏、纪氏等贵族排除出中央政权的核心,清和天皇下诏由藤原良房“摄行天下之政”,人臣太政大臣和人臣摄政自此产生。
关白,语出《汉书·霍光传》:“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藤原良房死后,养子藤原基经(836—891)就任摄政,他先后侍奉清河、阳成、光孝、宇多四位天皇,藤原氏势力继续强势发展。不仅在天皇年幼时代天皇执政,而且在光孝天皇时成为事实上的“关白”,到宇多天皇时一纸诏书“万机巨细,百官总已,皆关白于太政大臣,然后奏下”,赋予藤原氏在天皇成人后辅佐已成年天皇处理政事的权力。930年,8岁的朱雀天皇即位,其舅舅藤原忠平(藤原基经之子)担任摄政,941年,朱雀天皇成人,又继续被任命为关白,成为同一官员在同一天皇年幼时摄政、天皇成人后任关白的第一人。从此,藤原氏北家牢牢占据了摄政和关白两个官职,成为天皇的代理人或辅助者,独揽大权。
中国历史上的外戚干政只是不同时期的个别现象,皇亲在变,外戚也在变,从未有过一个外戚家族长期垄断朝政的情形。而日本平安时代摄政与关白之职始终由藤原北家垄断,外戚专权也是由藤原氏一族来实施的。这种结局显示出藤原氏的强势,藤原氏因此发展成仅次于皇室的巨姓大族,活跃日本历史舞台一千数百年。随着世代繁衍,从“藤原”这一姓中分化而来的姓氏达400个左右,1300万人,几占日本人口的十分之一。外戚专权与摄关政治大大弱化了皇权,导致天皇与外戚的矛盾冲突,在此过程中,武士乘机崛起。平安时代后期,天皇与外戚为了巩固自身,都力图借助武士的力量在权力博弈中取胜。双方博弈的结果却是天皇和外戚在长期的冲突中两败俱伤,而被双方利用的武士却在冲突中发展了势力。不仅公家贵族退出权力核心,天皇随后也被彻底虚位,长期被软禁于京都皇居之内,日本的政权从此被军事贵族集团垄断。
(三)“家”制的贵族源起
“家”是日本历史上直到二战战败为止重要的家族组织与社会组织。说它是家族组织,因“家”是立于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具体家庭之上的生活共同体,它具有超血缘性,以家业为中心,以家名为象征,以直系的纵式延续为原则,是社会化的家族集团;说它是社会组织,因前近代社会中“家”就是社会基本单位,在近代社会,出于传统的影响及人为的利用,“家”被扩大到社会生活当中,形成社会集团的家族化,无数这样的集团构成了社会和国家,从“国铁一家”“矿山一家”式的企业集团,到以天皇为家长、以国民为子女的家族国家,都是这种家族式社会集团的范例。与中国历史上宗族制度同封建制度相伴始终一样,日本历史上的“家”制也是处于人们社会生活核心的重要制度。
“家”制走向成熟是在江户时代的武家社会,但最早是在贵族社会形成的。日本素有“以族制立国”的传统。在大和时代,各个从事固定职业的氏族是社会基本单位,其首领——氏上也分别是朝廷和地方的官吏。在大化改新过程中,随着废除贵族的土地私有权、改革中央及地方的官僚机构、建立新的官位制等一系列革新措施的实施,氏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天武天皇时期,又实施了分化旧有氏族的政策,让其由大化小[17],并对各个氏族重新赐姓,使其从结构上发生了分化,从规模上由大变小。如从大和豪族和迩氏中分化出小野氏、春日氏等。
然而,当时日本人所进行的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的努力只停留在对隋唐官制的模仿,贵族传统依然存在。选官要根据出身、世系,仍然是只有贵族才能跻身公卿之列,因此律令太政官[18]的基础呈日益缩小的态势。奈良时代有资格参与议政的公卿尚有安倍氏、大伴氏、藤原氏、多治比氏、纪氏、巨势氏、石川氏等家族,按惯例各氏出一人作为议政官参与议政。进入平安时代,贵族社会秩序发生很大变化,皇族出身的源、平氏被降为臣籍后获赐姓朝臣而声名鹊起,橘、菅原、大江、中原、坂上、贺茂、小野、惟宗、清原等奈良时代不曾有名的氏族迅速提高了地位,不久,政权的核心又缩小到源、平、藤、橘等几大家族,到9世纪末期,朝政基本上被藤原氏垄断,藤原氏成功获得世袭担任摄政、关白的特权,从此置身于贵族社会顶点。这也就意味着其他家族跻身上流贵族的道路被堵塞,迫使这些家族的人作为中下层贵族在朝廷中寻找其他生活出路。他们往往在一些特定的专业技术部门,通过自己掌握的一技之长在朝廷中立足,久而久之,也成了世袭的官职,这些特定的“家”便成为从事朝廷公务的机构。如清原氏与中原氏包揽了属于太政官少纳言局的大外记(即秘书局)一职,其中中原氏的“局务家”之家职一直持续到江户时代。此外,诸如小槻氏的算道,贺茂氏的历道,安倍氏的阴阳道,和气氏、丹波氏的医道等都是世代相承为官,别人无法染指。这种把官职和“家”相结合的制度被日本学者称为“官司请负制”[19],“请负”即“承包”之意,即由特定的家族世袭的担任特定官职,特定家族世袭地运营特定的官厅,实际就是官职家业化、世袭化,在10到11世纪间已经初步形成。
进入武家社会,尽管公卿贵族逐渐失去往日的辉煌,但“家”制却走向成熟,并形成了贵族内部严格的等级区分,这种等级区分被称为“家格”。按照地位高低的顺序,依次分摄关家5家,亦称“五摄家”;清华家9家;大臣家3家;羽林家66家;名家28家;半家26家。家格是贵族社会任官的依据,如担任太政大臣及任近卫大将的家族必须出自清华家;大臣家能任大纳言并升官至左右大臣;羽林家可官至参议、大纳言,并可兼任近卫中将、少将;名家可经侍从、辨官、藏人头而升任大纳言等,各个等级不可逾越。这些贵族在明治维新以后,均被列为华族,并被授予公爵(摄关家)、侯爵(清华家)、伯爵、子爵(其他三种家格)。
从上述可以看出,贵族的“家”与以一对夫妇为中心的家是不同的概念。它虽然也以血缘为纽带,但从一开始就是以官位、官职及运营为其主要机能的“公”的机构。毫无疑问,它也具有冠婚嫁娶、生儿育女的家庭的“私”的机能,但与其“公”的机能相比,这种“私”的功能是居从属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贵族的继承就更重视家职的延续。“继嗣令”规定三位以上贵族的继承实行嫡子相承,据此规定,贵族家庭嫡子以外男子的出路或是去别人家当养子,或者出家做和尚,[20]而不许另建新家。贵族的以家业为中心、实行长子单独继承、注重纵式延续的“家”制度对后来武家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因为有这样的制度约束,在日本提到贵族,必有特定所指,且数量有限。在1869年被列入华族的有公家华族137家,其数量远远少于武家的大名华族(270家)。
(四)贵族的教养
说到贵族的教养,人们一般会将关注的目光集中到欧洲贵族身上。而若从传承之久远、文化之厚重方面来考察,东方国家日本的贵族丝毫不逊于欧洲的贵族。当欧洲的贵族还蜗居在中世纪乡野的城堡,粗鲁不堪,只关心养狗、骑马、打猎的时候,日本的贵族已经在教养方面领民众之先,创造了灿烂的贵族文化。
人们往往会认为,不论哪个国家、哪个时代的贵族,都不事劳动,过着优裕的生活,所以有余暇和精力去舞文弄墨,写诗作赋,弹琴唱歌,游山玩水,追求高雅,其教养肯定高于终日为衣食温饱而劳碌的普通大众。其实,这些理解有一定道理,但也有失片面。在一定意义上说,教养与其生活状况有直接关系,如良好的教养首先得益于良好的教育,这就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而日本古代贵族的教养之形成首先来自身份制度下自我意识的完善,即作为上流阶层而存在,时时事事要显示出与这一阶层相符合的行为规范及生活情趣。即使多数贵族并不像藤原氏那样权倾朝野,财富充盈,且到幕府时代生活潦倒,但他们依然警诫自己不能失去贵族的品格和修养。因此,经过律令时代数百年的陶冶,以知性、高雅为特征的贵族教养得以形成,并影响了社会大众,与整个历史相伴始终。
贵族的教养首先来自教育。大和时代,日本几乎是文化沙漠,大陆移民中的文化人承担了文化传播与传承的任务,也因其文化素养而在朝廷中垄断了文书记录等工作。这对于当地贵族来说或许是一种刺激或动力,促使他们从掌握文字开始,学习中国的文学、经典、政治思想,到最后创造自己的文字和文学及文化。奈良时代是文化繁荣时代,大陆移民的地位逐渐降低,贵族的文化水平日益提高。通过派遣遣唐使及留学生、学问僧等到唐朝,直接与文人雅士交流,使贵族们加深了对文化知识的憧憬,很快表现出对教育的关注,他们尤其重视让自己的子弟具备符合贵族身份的文化、知识、礼仪、趣味与教养。由于荫位制度的存在,对于贵族来说,不进大学寮学习,不参加科举考试照样可以叙位任官,因此大学寮中枯燥的学习难以引起贵族子弟足够的学习兴趣,实际上当时的贵族更热衷于对子弟从幼小的时候开始进行家庭教育,后来贵族们开办的私人教育机构——如弘文院、劝学馆、文章院的人气甚至远远超过了大学寮。
在古代日本,由于没有科举制束缚,贵族的教育表现出很强的实用性。在文学修养方面,晦涩难懂的儒家经典似乎并没有引起贵族们的多大兴趣,人们却以会写汉诗为荣,应诏侍宴、迎接外国使节、贵族聚会等朝廷际会场合都要赋诗,因此从天皇、皇族成员到贵族、僧人,涌现出许多造诣颇深的汉诗人。在汉诗文的影响下,和歌也有了迅速发展。在当时,赋汉诗,咏和歌在贵族中蔚然成风,一个贵族男子如不具备汉诗和歌的基本素养则难登大雅之堂。在个人兴趣方面,贵族们竞相追求高雅,涉猎各种学问与艺术,还要培养书道、绘画、抚琴、吹笛等雅趣,以在朝廷生活中独树一帜。在礼仪方面,由于受唐代制度、文化影响,在朝廷与宫中乃至各种社交场合,形成了严格而烦琐的礼仪规范,如何保持作为贵族的体面,不失身份,在当时是颇为重要的事情,因此就有了专门研究和介绍各种朝廷官员行事与礼仪、装束、典故等方面规范的学问(亦称“有职故实”)的发达,源高明的《西宫记》、藤原公任的《北山抄》、大江匡房的《江家次第》三书,成了礼仪方面的必读书,还出现了以此为家业的贵族家庭。[21]作为贵族的一员,在朝廷内外的出言进退、行为举止、衣着打扮等方面都必须符合贵族的礼仪和规范。例如,书信往来在当时是重要的社交手段,要措辞得体、不能随便应付,由此,便有了专门教人写信的教科书《明衡往来》。《明衡往来》的作者是历任文章博士、大学头、东宫学士等职的贵族学者藤原明衡(989—1066),他以收集到的贵族之间的信件为范本,教授贵族子弟在正确的遣词造句中,表现贵族的礼仪与优雅。正因为《明衡往来》具有强烈的贵族性与实用性,才使得它成为启蒙教材的典范,并广为流传。
贵族社会在注重男子教养的同时,也未忽视女子的教养。在文化繁荣的奈良、平安时代,贵族们为了争权夺利,不惜以女儿作为攀附权势的工具,让女子具备一定的才学以增加其身价。在这种动机之下,贵族社会内形成让女孩子从小接受教育的传统。只不过贵族女子不能像男子一样进入大学、国学及私人教育机构接受教育,贵族家庭多由其母或祖母担任教师的角色,或聘请教师到家里来授课,在教其修身、礼法的同时,学习各种技艺,以培养温顺贤淑的女性为目标。贵族偏重女才的教育促进了这一时期上流社会女子在政治、文艺、宗教等各方面都很活跃的景象。除了出现多名女天皇之外,也涌现出不少像紫式部、清少纳言、赤染卫门等极富才华的名门闺秀。除此之外,公家女子所处的日常生活环境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很多贵族家学发达,贵族家的女子从小在装束、仪态到举手投足方面受到严格的规范,家庭环境的耳濡目染,使她们自然而然地受到贵族文化的熏陶。由于贵族女子独特的气质且具有教养,在贵族势力衰落的幕府时代,她们的婚姻对象不只局限在公家内部,就连幕府将军及地方大名都纷纷迎娶贵族女子为妻或侧室,她们在子女教养的培养,传播贵族文化方面是有贡献的。
由于贵族在平安时代已经形成重教育、重教养的传统,进入幕府时代,公家贵族不再像奈良、平安时代那样荣耀,生活也大多陷入拮据。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公卿家庭只好依靠世传家业补贴家用,如冷泉家的和歌、五条家的相扑,飞鸟井、难波两家的蹴鞠,大炊御门家的书道,四条家的料理,高仓家与山科家的衣纹(专司公家装束的流派),园家、植松家的插花,甘露寺家的吹笛,西园寺家的琵琶,锦小路家的医道等等,各家分别成为各领域的“宗家”。大概正是由于这些“宗家”的存在,为了维护他们存在的必要性,日本逐渐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任何知识不经传授都是不正确的。这一习惯一方面让贵族们在传道授业中获取一些收入以维持生活,同时给贫困潦倒的皇室与公家保留了仅有的文化权威,在中世武家统治的文化黑暗年代传承了传统文化,始终保持着令武家羡慕的文化优势,在不经意中使各种文化以家业的形式世代传承,对于传统文化的延续与发展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说日本的贵族在文化传承上的意义要大于其执掌政权的意义。
结语
日本自古就有贵族传统,从古代豪族到律令贵族,再到幕府军事贵族,尽管体制不同、功能不同,但实行贵族统治是相同的。大化改新后打破旧有豪族专权,模仿唐制建立的官僚体系,是对贵族制度的否定,而这种官僚体系在与贵族传统的博弈中最终败下阵来,并让位于幕府军事贵族。尽管贵族社会的黄金时代并不长,但贵族社会的一些制度影响到武家军事贵族,贵族始终保持着令武家为之羡慕的文化。贵族社会的学问与教养已经形成一种文化底蕴,根植于日本传统社会当中,成为一种潜移默化的因素影响着日本历史的进程。
注释
[1]乙巳之变:645年由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等人暗杀苏我入鹿,并消灭苏我氏宗家的一场宫廷政変。之后,中大兄皇子改革了日本政治体制,也称“大化改新”。
[2]“八色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祢、忌寸、道师、臣、连、道置。
[3]《日本書紀》天武天皇十三年十月条。坂本太郎等校注:《日本古典文学大系·67·日本書紀下》,岩波書店,1967年,第465頁。
[4]《日本書紀》天武天皇十三年十一月条,同上。
[5]《公卿补任》:记载从“神武天皇”到明治元年历代公卿的叙位、任官情况的职员录。
[6]関晃:《律令貴族論》,《岩波講座日本歴史·古代3》,岩波書店,1976年,第41頁。
[7]亲王:天皇的儿子及兄弟,天皇的女儿及姐妹称内亲王;诸王:指皇族中从二世以下至四世的王。五世王虽称王,但不包括在皇族范围之内。
[8]黒板勝美:《新訂增補国史大系·23卷·令義解》官位令,吉川弘文館,1939年,第3頁。
[9]滝川政次郎:《日本社会史》,刀江書院,1929年,第51-52頁。
[10]资人是在贵族府第中担任护卫和勤杂事务的侍从和侍卫,一般由六位以下的有位者担任。
[11]関晃等:《史料による日本の歩み》,古代編,吉川弘文館,1960年,第136-137頁。
[12]有关唐代门荫制,参见杨西云:《唐代门荫制》,《大连大学学报》1997年1期。
[13]早川庄八:《日本古代官僚制の研究》,岩波書店,1986年,第25-26頁。
[14]女御:在天皇寝所服侍的女官,始见于桓武天皇时期。令制的后宫除皇后之外的二妃、三夫人、四嫔之制最后存在于醍醐天皇(885—930)时期,此后主要由藤原氏女儿担任的女御的地位迅速提高,从中被选立为皇后的也不在少数。故女御成为事实上的皇后,“女御入内”之仪乃天皇的大婚典礼。
[15]根据児玉幸多:《日本史小百科 天皇》“歴代天皇一覧”及“皇后表”統計,近藤出版社,1978年。
[16]律令制定之前,曾有天智天皇任命大友皇子和持统天皇任命高市皇子为太政大臣。《养老令·职员令》对太政大臣的职务规定是:“师范一人,仪形四海,经邦论道,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井上光貞等校注:《日本思想大系·3·律令》,岩波書店,1976年,第158頁。由于是“则阙之官”,地位重要,律令制定后一直未任命太政大臣。
[17]《日本書紀》天武十一年十二月条:“诏曰,诸氏人等,各定可氏上者而申送。亦其眷族多在者,则分各定氏上。并申于官司。然后斟酌其状,而处分之。因承官判,唯因小故,而非己族者,辄莫附。”坂本太郎等校注:《日本古典文学大系·67·日本書紀下》,岩波書店,1967年,第457頁。
[18]太政官:主管中务省、式部省、民部省、治部省、兵部省、刑部省、大藏省、宫内省的最高机关。设长官(左大臣、右大臣、内大臣)、次官(大纳言、中纳言、参议)、判官(少纳言、左大弁、左中弁、左少弁、右中弁、右少弁)、主典(大外记、少外记、大史、少史)等四种官职。
[19]佐藤進一:《日本の中世国家》,岩波書店,2007年,第27頁。
[20]田端泰子:“古代、中世的家と家族”,塚本学等:《日本歴史民俗論集·3家、親族の生活文化》,吉川弘文館,1993年,第20頁。
[21]如以“有职故实”为家职的有德大寺家(九条流)、大炊御门家(御堂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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